2020年度第5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公示

2020-05-07 00:00:00

       按照规定,造价工程师证书需要先经过注册才能使用,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关于2020年度第5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优势教育小编特整理具体公示内容,供大家参考。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734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127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3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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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马俊超等734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附件2:李楠等127名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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