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基础科目教材正式发布!

2020-07-06

       计划报考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考生十分关心教材相关事宜,由于复习参考资料匮乏,所以教材对于考生复习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近日,小编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官网处了解到,2020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培训教材于6月28日正式上市!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度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依据大纲编写的2020年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教材正式发布,可作为所有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生使用的基础科目教材。该教材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考生如需此书,请按以下方式购买:  (一)各地建筑书店、新华书店;  (二)网上商城:中国计划出版社旗舰店(天猫)、北京京建书店微店、中国计划出版社亚马逊旗舰店、当当、京东、亚马逊等电商平台。  中国计划出版社官方网站:www.jhpress.com;  中国计划出版社旗舰店(天猫):zgjhcbs.tmall.com;       书 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书 号:ISBN 978-7-5182-1179-1  定 价:62.00  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  主编部门: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  发行日期:2020-6  图书简介:根据最新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有关专家对2019年版教材进行了修订,依据《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了2020年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本书共分七章,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依据,工程决策、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工程施工和竣工阶段造价管理。  本书是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统一教材,也可作为建设、设计、施工和工程咨询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用书,以及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的教学参考用书。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内蒙古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化

2020-07-03

       近日,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有关推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化的公告,其中明确提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是大立教育小编整理的相关通知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要求,提升证书服务电子信息化水平,方便广大应试人员和用人单位,我中心定于2020年6月22日起实行《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种类  《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实施方法  电子证书获取方式:  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注册用户-业务办理-二级造价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打印入口”,获取个人电子证书。  (一)查询  用人单位、持证人员或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电子证书信息:  请登录www.nmgrck.cn/dzzs/query输入相关查询条件,获取电子证书查询结果。  (二)核验  用人单位、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手机中的“扫一扫”功能,扫描电子证书中的二维码核验电子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使用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注意事项  对骗取、转让或者涂改电子证书、伪造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证书,并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0471—6928486、6601168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6月19日

住建部公布2020年第十二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

2020-07-03

        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已经落下帷幕,顺利通过考试并领取到证书的考生自然都会关注有关证书注册审查结果的资讯。近日大立教育从住建部官方网站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十一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此次共有1979人符合条件予以注册,另有46人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程六四等1979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冯立恒等46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确认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对于多个证书注册在不同单位的人员,如未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说明,我们将依法予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中心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三层316室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3292,68362887  联系传真:010-68357559  附件:1 程六四等1979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程六四等1979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 冯立恒等46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冯立恒等46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6月17日

上海市住建委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通知(6.22

2020-07-03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邮寄范围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注册监理师初始注册以及注册造价师等,考生可通过附件下载并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及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         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暂停现场领取证书。现通知如下:  一、邮寄证书范围:  1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  2.注册监理师初始注册证书;  3.注册造价师证书;  4.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证书;  5.注册设备工程师(化工、暖通、给排水、供配电、输发变电)证书。  二、办理流程:  1 行政相对人根据领证通知确认领证批次和领证人员名单,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附件1)。领取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书的还需填写“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附件2)。  2. 行政相对人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和“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如需)邮寄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或自行递交至小木桥路680号受理服务大厅临时收件点。  3. 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将人员注册证书邮寄给行政相对人。  4. 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信息:  单位名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交易服务科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7室  邮政编码: 200032  联系电话: 54614788-1033  附件:  1 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docx  2. 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docx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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