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召开全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座谈会

2020-06-09

       近日,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关于召开全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通知》指出,总结2015年以来我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就推进下一步培训考核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拟于2020年6月11日在南宁召开全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座谈会。关于召开全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桂建注〔2020〕6号     各培训考核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建人〔2019〕5号)等文件精神, 深入了解我区培训考核工作新情况,及时总结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经报请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成效,拟于2020年6月11日在南宁召开全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座谈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6月11日上午8:30—8:50报到, 上午9:00—12:00召开。  二、会议地点  南宁市金湖路58号五象大酒店2楼瑞象厅。  三、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领导。  (二)在我厅公布的全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机构目录中的各培训考核机构主要负责人1名。  四、会议内容  总结2015年以来我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就推进下一步培训考核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机构认真撰写2015年以来开展建筑工人培训考核的总结材料(包含培训考核人数、各等级工种人数、具体做法、好的经验推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等),并将总结材料和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于6月9日12: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81157581@qq.com。  (二)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弘建职业培训学校、广西建工建筑安装技工学校等培训考核机构做好会议经验交流发言。  (三)请各机构参会人员做好进一步推动我区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的交流发言准备。  (四)参会人员住宿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83521、5583519;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208室。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6月5日        2020年已经到来,而且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吉林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2020-06-09

        按照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政策,各省市自行组织考试,具体的考试细节可能有所不同,所以考生在报名前很有必要关注本地区的二级造价考试资讯。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吉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对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下面是小编整理出的详情内容:  关于印发《吉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吉建联发〔2020〕26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现将《吉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0日吉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 6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牵头制定考试政策,制订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公布考试结果、制发职业资格证书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行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审题、主观试卷评阅等工作。国家统一组织命题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四条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考试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结合我省各专业计价依据特点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日期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考。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  第六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审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分业务工作满3年。  (二)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第七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增项)考试;  (二)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四)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在注册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第八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应承诺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享后监管。在资格审核、执业注册中发现虚假承诺或违纪违规的,按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九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考基础科目的,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考试合格证明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第十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确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用印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部分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的,可以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第十一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 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阅卷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  考生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二条 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可组织专业队伍、高等院校等社会第三方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写考试辅导用书,但不作为考试指定教材。  第十四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按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与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还有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2020-06-09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通知》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以及补发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后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7部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8号)要求,现就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资格核查和证书发放管理等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核查  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68号文要求,资格核查对象是指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豫人社〔2019〕8号文资格审查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核查由省、省辖市两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未设置省辖市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资格核查由省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由行业协会管理的考试由行业协会负责资格核查(以上统称为资格核查机构)。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对考试资格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成绩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向省级资格核查机构提交全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考生在网报平台上传材料。省级资格核查机构负责统筹安排全省的资格核查事宜。  资格核查主要采取抽查和公示两种形式。各地资格核查机构对本地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材料进行抽查和现场人工核查,并保存相关核查材料备查。省人事考试中心与省级资格核查机构对全省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公示样式见附件1),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各地举报电话。各地按属地化原则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核查出报名资格有问题的考生由各资格核查机构进行告知。  资格核查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践诺情况。抽查比例不低于成绩合格人员总数的10%。对于存疑及网报平台自动核验未通过的信息,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已在网报平台自动核验通过的学历、学位等,不得要求报考人员重复提交或变相重复提交(含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等);对于不易判别的报名专业,各地资格核查机构可请示省级资格核查机构甄别确认,结果以省级资格核查机构回复意见为准。公示期不少于10天;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的隐私权益。  核查结束后,省级资格核查机构将资格核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资格核查情况汇总表印发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对资格核查不合格考生作出处理。到期尚未完成核查工作的,将待查人员暂按“未按期进行报考条件复核”处理。  二、证书发放  按照豫人社〔2019〕8号文证书发放有关要求,省和省辖市两级(或省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纸质)发放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送达我省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证书发至各省级资格证书发放责任单位。省级资格证书发放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全省的证书发放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和省级资格证书发放责任单位分别在门户网站发布证书领取通知。2018年及以前遗留证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  三、证书补发  补发的纸质证书仅限于现行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考试不再受理证书补发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成绩证明。我省组织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计量师考试,采取电子证书形式,因报名时无电子照片无法制作电子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成绩证明。  为方便群众,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证书补办效率,对豫人社〔2019〕8号文关于证书补办要求完善调整如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考生向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见附件3)。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及时收集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按规定报部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对核验未通过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直接告知本人。补发证书送达我省后,由省、市两级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卫生、会计、通信、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专业的纸质证书补办由相应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逐级上报至国家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再报部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2020年已经到来,而且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贵州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再发放考试合格登记表的通知

2020-06-09

        5月28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再发放考试合格登记表的通知”,为帮助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考生了解详情,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具体详情如下:          从2017年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启用了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新版证书的设置比旧版证书更加科学、合理。新版证书增加了“证件号码”内容项,证件号码是持证人员身份信息,具有唯一性。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为顺应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员要求,为简化办理事项,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真正让群众少跑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从2019年起,国家和我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均不再发放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人社部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将网上打印的相关信息做为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已经到来,而且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2020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已经公布

2020-06-01

        考试大纲是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重要参考资料,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公布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大纲的通知,以下为官方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现向社会公布,并于2020年启用。考试大纲可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政策发布”栏目下载。  请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0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基础科目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2.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二、工程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模式  1.工程建设程序  2.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总承包  三、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四、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工程监理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准则  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3.监理工程师执业和继续教育  4.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方法  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和策略  3.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计取方法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六、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实施程序和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七、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八、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3.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九、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主要文件资料  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职责和要求  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2.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4.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  5.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集成化管理  十一、国际工程咨询与组织实施模式  1.国际工程咨询  2.国际工程组织实施模式  基础科目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程度,以及解决合同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1.合同管理任务和方法  2.合同管理相关法律基础  3.合同担保  4.工程保险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特征及方式  2.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  3.工程勘察设计开标和评标  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工程总承包招标  1.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  2.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审查  3.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4.工程总承包招标  四、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1.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特点及报价方式  2.材料采购招标  3.设备采购招标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2.工程设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2.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管理职责  3.施工合同订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七、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1.工程总承包合同特点  2.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各方管理职责  3.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  4.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特点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分类  3.材料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4.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九、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条件  1.FIDIC施工合同条件  2.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  3.NEC工程施工合同(ECC)及合作伙伴管理  4.AIA系列合同及CM和IPD合同模式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1: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1.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和影响因素  2.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ISO质量管理体系及卓越绩效模式  1.ISO质量管理体系构成和质量管理原则  2.工程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3.卓越绩效模式  三、建设工程质量统计分析和试验检测方法  1工程质量统计分析方法  2.工程质量主要试验检测方法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1工程勘察阶段质量管理  2.初步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3.施工图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质量控制依据和工作程序  2.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安全生产的监理行为和现场控制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六、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保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工程质量保修管理  七、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  1工程质量缺陷及处理  2.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  八、设备采购和监造质量控制  1设备采购质量控制  2.设备监造质量控制  九、建设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和任务  1.工程项目投资特点  2.投资控制目标和措施  3.投资控制主要任务  十、建设工程投资构成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和计算  2.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组成和计算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组成和计算  十一、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  1.项目资本金制度  2.项目资金筹措渠道和方式  3.资金成本  4.项目融资特点、程序和主要方式  十二、建设工程决策阶段投资控制  1.可行性研究依据和内容  2.资金时间价值  3.投资估算  4.财务和经济分析  十三、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投资控制  1.设计方案评选内容和方法  2.价值工程及其应用  3.设计概算编制和审查  4.施工图预算编制和审查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阶段投资控制  1招标控制价编制  2.投标报价审核  3.合同计价方式  4.合同价款约定内容  十五、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资金使用计划编制  2.工程计量  3.合同价款调整  4.工程变更价款确定  5.索赔类型和索赔费用计算  6.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进度款支付  7.竣工结算、质量保证金和最终结清  8.投资偏差分析  十六、建设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体系、措施和任务  1工程进度影响因素  2.工程进度目标论证  3.工程进度计划体系  4.工程进度计划表示方法和编制程序  5.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和任务  十七、流水施工  1组织施工方式及特点  2.流水施工参数  3.固定节拍、成倍节拍流水施工特点及流水施工工期计算方法  4.非节奏流水施工特点、流水步距及流水施工工期计算方法  十八、工程网络计划技术  1.双代号、单代号网络图绘制规则和绘制方法  2.网络计划时间参数计算  3.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确定  4.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绘制和应用  5.工程网络计划优化  6.单代号搭接网络计划和多级网络计划  十九、建设工程进度计划实施中的监测与调整  1实际进度监测与调整系统过程  2.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方法(横道图、S曲线、前锋线)  3.进度计划调整方法  二十、建设工程设计阶段进度控制  1.设计进度影响因素  2.设计进度监控工作内容  二十一、建设工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目标确定  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和审查  3.施工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4.施工进度计划调整方法及相应措施  5.工程延期事件处理程序、原则和方法  6.物资供应计划及编制方法  7.物资供应进度控制工作内容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运用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和实践经验,分析解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和投标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3.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4.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5.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内容和主要方式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7.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8.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9.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12.工程变更、索赔管理  13.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14.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  1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6.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处理  1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8.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方法  19.工程质量统计分析方法应用  20.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  21.合同价款确定和调整  22.合同价款支付、竣工结算  23.投资偏差分析  24.流水施工进度计划  25.关键线路和关键工作确定  26.网络计划中时差分析和利用  27.网络计划工期优化及计划调整  28.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应用  29.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较方法  30.工程延期时间确定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用  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各科目特点及难易度分析

2020-06-01

       现阶段,考生们应该都在积极为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做准备,其中,不少考生对各门考试科目的情况比较好奇,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想要知道,其考察的难度,以及该如何复习。针对广大考生关心的问题,小编今天给大家讲解一下。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科目特点:  (1)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基础科目,考生须对造价管理的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形成整理框架;  (2)结合会计、经济学知识,理解和学习教材中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3)科目知识点繁多,信息量大,需要全面掌握。  难易程度:★  及格容易,得高分难。  2、建设工程计价  科目特点:  (1)科目考点很多,需要记忆的知识点也多,复习备考中需要对各知识点形成整体框架;  (2)考试难度相对适中,但是教材中的计算公式需要理解并掌握。  难易程度:★★★  需多花时间记忆知识点。  3、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科目特点:  (1)科目中各章节的内容相互独立,知识点较为分散;  (2)需要备考者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以及工程计量的基础知识;  (3)熟悉土建施工技术及市政施工技术的基础知识。  难易程度:★★  考试难度适中,只要按照大纲复习,通过不难。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科目特点:  (1)需将各章节知识点形成完整的、系统的知识框架;  (2)需了解一定的电气、管道知识来了解教材中的安装规范和计量;  (3)掌握通用设备工程、安装工程、管道和电气工程的体系和相关知识。  难易程度:★★★★★  众多考生反映历年安装工程考试试题都比较难,不容易通过。  5、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科目特点:  (1)题目综合性强,每个题目涉及多个知识点;  (2)题型相对固定,但计算量较大;  (3)与前三门课程的关联性强,需要有一定公共课程的基础。  难易程度:★★★★  综合了以上四个科目,涉及的知识点多,且考试题目一计算题居多,难度仅次于安装计量。  总的来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各科目难易程度为:案例分析>技术与计量>工程计价>造价管理,考生可以根据各科目特点及难易程度合理安排复习时间。考造价,早准备,2020年取证更有信心。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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