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人事考试网:致参加2020年一级造价师考试考生的信

2020-10-23

致参加日照考区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信各位考生: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日、25日举行。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障考试顺利实施,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务于2020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5日14∶05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2、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入场考试。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除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外,学生证、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一律不能作为考试凭证。  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务必提前准备好本人的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通过手机展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有序进入考点,然后按规定路线进入自己所在考场。  3、应试人员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通讯、存储等工具进入考场,已带入的,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考试实行全场封闭,开考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全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5、考试开始时,应试人员应首先在试卷、答题纸或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单位、试卷代码等信息,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作任何标记。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试规定须在答题纸(网络阅卷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使用黑色墨水笔在指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的,须用2B铅笔填涂。未按规定用笔作答的,考试成绩无效。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9、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11、考生应了解《日照考区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地址及考场分布平面图》(日照市人社局网站),并在考试前一天下午熟悉考点、考场,避免走错考点考场。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或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31号令)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特别提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列入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考试结束后,将采取技术手段对全部考生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对被认定为雷同的答卷,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同等对待,将给予该科目成绩无效处理。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被别人抄袭。  (三)考试期间,人社部门将联合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点内外的联合巡查,严厉查处各类涉考违法违规行为。  四、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考试期间,我们将安排专人受理考生投诉举报,对举报线索可靠、证据确凿的,将严肃查处。(省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531-88597886;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633-8777835)。  我们期望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依法诚信参考,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16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辽宁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11人报名无效

2020-10-22

  近日,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0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李洪云等11人考试报名无效公示,公示指出,经核查,辽宁省此次报名有11人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对相关人员拟给予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2020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李洪云等11人考试报名无效公示  经核查,李洪云等11人(名单附后)在2020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的规定和要求,上述人员拟给予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向当地资格审核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按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2020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公示人员名单2020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当次该考试报名无效公示人员名单.docx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合肥市2020年建设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的通知

2020-10-22

  近日,合肥市住建局网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合肥市建设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的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合肥市建设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18日举行。 关于开展2020年合肥市建设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20年合肥市建设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面试时间定于10月16日—18日举行。请各申报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逾期不候,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6日—18日;  2、面试地点:合肥市包河区筑龙职业培训学校(合肥市大连路36号,大连路与天津路交口东南角(公交车14、23、52、702、902路到包河花园站转101路到孙岗站),电话:63366701、63366703);  3、面试通知以本文为准,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面试考生。  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根据专业分组,名单见附件;  2、本次面试采取集中封闭面试,分为三天进行,请面试人员按附件时间安排前来面试(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当天8:30前必须到达考点,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当天12:40前必须到达考点);  3、请各申报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4、未及时参加面试者一律不进行补考。请通知本单位考生,考生之间请相互转达告知。  附件:2020职称面试考生分组2020职称面试考生分组.doc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青海人事考试网关于10月造价、二建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10-20

  近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关于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十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在10月24、25日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以及10月31日-11月1日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9月27日以来去过疫情发生地(即9月27日后具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来青返青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点“留观复查区”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冠[2020]7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省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10月17、18日举行的勘察设计行业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10月24、25日举行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的考生,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9月27日以来去过疫情发生地(即9月27日后具有山东省青岛市旅居史)、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来青返青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考点“留观复查区”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向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备,联系电话:0971-825858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二、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认真阅读《青海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事项真实、准确、全面,并在相应位置上签署姓名。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14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黑龙江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2020-10-19

  近日,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我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凡9月27日以来有过青岛市旅居史的,应立即向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告本人健康情况。  二:参加考试时,凡从青岛市抵返我省的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关于我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考试考生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10月11日,山东省青岛市发生新的本土新冠肺炎疫情。为防范疫情输入,做好考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参加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凡9月27日以来有过青岛市旅居史的,应立即向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告本人健康情况。  2. 参加考试时,凡从青岛市抵返我省的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建议考生考前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青岛市,要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我省前及时下载“龙江健康码”。  4. 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考生的防疫要求以本中心发布的最新通告为准。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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