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消息,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已启

2021-03-18

  近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已启动,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报考地区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关于做好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安排,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15日、16日举行,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已公布了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要求。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考试设置  (一)基本情况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科目设置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0号)(附件1)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须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报名失败。若经核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并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已启动,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报考地区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考试大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分别组织编制了《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已于2020年5月28日印发,并于2021年2月26日重新修订。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2。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21年3月12日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0号).docx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对照表 (1).docx中国人事考试网及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地址.xlsx        2020年全国建工领域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已经结束,2021年的报考年度已经开始,  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江苏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2021-03-11

  近日,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资讯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核方面的学历要求、专业以及时间年限节点等事宜进行详细说明。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  一、 资格审核口径  (一)关于学历  1、研修学院的学历属于非教育部门正规学历,不可以报考。  2、职业高中毕业不可以报考。如果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仅可以报考江苏省二级建造师。  3、党校学历中的专业如果符合考试项目规定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4、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毕业结论为“结业、肄业”的不符合报考要求。  6、留学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学位证书显示“脱产”的本科学历,学习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间内。  8、全日制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特别是实习期也不计算。  (二)关于专业  1、 哲学、文学、法学、语言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门类下的专业不属于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专业,不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2、理学、管理学门类中部分可授工学学位的专业可以认定为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专业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  3、会计、会计电算化、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药学、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动物科学不属于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专业,不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4、艺术设计专业中,方向为环境艺术、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装饰装修等工程设计方向,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动漫设计等非工程设计方向,不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5、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和园林专业,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6、食品工程专业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7、对专业的把握以专业对照表为依据,不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学科门类进行判断。  8、其他相近专业,需核课程设置表。  (三)关于时间节点有效性  1、考生通过自考、函授等继续教育方式在专技类考试通过年度取得符合报考的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考试之前,符合报名条件。  2、对于滚动管理的专技类考试,仅对首次取得有效成绩的年度进行资格审查。  3、对于未在规定期内登录系统上传或补充材料的,审核给予“不通过”结论,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1、专技类考试中,实务科目未通过,可以更换报考专业;实务科目通过,则不能更换报考专业。  2、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师,只针对在本省内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报考。  3、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其中对工作经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不是特定要在建筑单位工作。  二、 关于通过信息比对和符合发证资格的理解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两个环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对考生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信息与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系考前抽查环节, 通过信息比对不等同于符合发证的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公布后,主管部门还将对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审查,是否符合发证资格应以考后资格审查意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通知,准确理解报考条件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根据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         2020年全国建工领域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已经结束,2021年的报考年度已经开始,  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2021-03-1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对一建学历、专业、时间节点有效性等问题进行了解答。详情如下:    一、 资格审核口径  (一)关于学历  1、研修学院的学历属于非教育部门正规学历,不可以报考。  2、职业高中毕业不可以报考。如果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仅可以报考江苏省二级建造师。  3、党校学历中的专业如果符合考试项目规定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4、技工学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中专、大专和本科学历。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毕业结论为“结业、肄业”的不符合报考要求。  6、留学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学位证书显示“脱产”的本科学历,学习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间内。  8、全日制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特别是实习期也不计算。  (二)关于专业  1、 哲学、文学、法学、语言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门类下的专业不属于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专业,不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2、理学、管理学门类中部分可授工学学位的专业可以认定为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专业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  3、会计、会计电算化、行政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药学、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动物科学不属于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专业,不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4、艺术设计专业中,方向为环境艺术、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装饰装修等工程设计方向,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动漫设计等非工程设计方向,不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5、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和园林专业,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6、食品工程专业符合一、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7、对专业的把握以专业对照表为依据,不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学科门类进行判断。  8、其他相近专业,需核课程设置表。  (三)关于时间节点有效性  1、考生通过自考、函授等继续教育方式在专技类考试通过年度取得符合报考的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考试之前,符合报名条件。  2、对于滚动管理的专技类考试,仅对首次取得有效成绩的年度进行资格审查。  3、对于未在规定期内登录系统上传或补充材料的,审核给予“不通过”结论,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1、专技类考试中,实务科目未通过,可以更换报考专业;实务科目通过,则不能更换报考专业。  2、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师,只针对在本省内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报考。  3、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其中对工作经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不是特定要在建筑单位工作。  二、 关于通过信息比对和符合发证资格的理解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两个环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对考生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信息与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系考前抽查环节, 通过信息比对不等同于符合发证的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公布后,主管部门还将对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审查,是否符合发证资格应以考后资格审查意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通知,准确理解报考条件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根据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        在考试前报名参加优质的课程学习,是考生建立夯实专业基础提高考试通过率的捷径。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证书新价值:持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是住建委公务员招考条件之一!

2021-03-10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了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公告》招考职位和条件中指出:天津市河东区住建委建设管理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招考人员必须具备“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天津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天津市2021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考职位为天津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录机关的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可通过公开招考专题网站rsks.hrss.tj.gov.cn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3月3日8:00至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3月3日8:00至3月10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录机关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3日8:00至3月11日18:00进行确认缴费,于3月23日8:00至3月26日18:00下载和打印笔试准考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持证残疾人员,可与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市级机关和区级以下机关进行分级测试、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进行分类测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相关科目考试大纲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笔试时间:3月27日、28日  3月27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3月28日上午:0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市级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内六区;报考区级以下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所报考的区。  根据有关规定,需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情况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对确定为答卷雷同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结束后,由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各职位按照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需体能测评职位按照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  4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或到报考单位,查询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等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需对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人员需按照招录机关要求,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调剂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需体能测评的职位未达到4:1)的,应当进行调剂。  调剂的原则和条件是: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人员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已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和放弃资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申请调剂的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调剂职位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  调剂在网上进行。调剂职位及有关要求于5月11日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时间:5月12日8:00至5月13日18:00。资格审查及复审时间:5月14日8:00至5月15日18:00。  (四)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  招考职位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具体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进入体测人员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4: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体能测评后,按照与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面试  调剂等工作结束后,调剂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5月18日在专题网站公布。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仍达不到3:1的,应当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于5月22日、23日进行,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于5月19日8:00起,下载和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与报名时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体检中心,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录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防疫与安全须知,在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天津健康码”,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根据疫情和实际需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报考咨询  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022-2339492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3314295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5105  咨询时间:3月3日至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特别提示:  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及相关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阅卷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天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21年3月1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上海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03-10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决定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及延续注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等4个地区开展第一批试点工作。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启动其他地区试点工作。  二、试点内容  (一)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1.自2021年2月1日起,试点地区启用电子证书(具体示例及说明见附件1),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制定(具体式样见附件2)。同时,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行政许可专用章”,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  2.电子证书与纸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试点地区纸质证书仍继续发放。  (二)开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  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具体流程见附件3)。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  2.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3.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截至65周岁当日。  三、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一)一级建造师应妥善保管本人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平台”)账号,因本人保管不善造成账号信息泄露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一级建造师可登录政务平台进入“我的证照”,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注册专业有效期或距65周岁不满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三)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微信公众号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  (五)试点地区一级建造师准予延续注册的,或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纸质注册证书上不再加贴相应防伪贴。  (六)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要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注册证书。  (七)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信息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为准。电子证书信息发生变更的,需登录政务平台重新下载。  附件: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示例及说明  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式样  3.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报流程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7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河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发放住建部审批一建、造价、监理等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1-03-10

  近日,河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关于发放住建部审批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指出,需领取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证书的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关于发放住建部审批注册证书的公告  需领取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请下载附件《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查询证书发放信息。  一、《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所列人员,请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主楼二楼)领取:  (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二)单位办事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办事人员姓名和领取证书信息并加盖注册单位公章)及办事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人持本人及注册师身份证原件。  二、《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未列人员,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已准予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请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区提交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证书制作。  附件:《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2021年3月3日更新)  河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3月3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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