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前提示(附各省疫情防控汇总)

2020-11-11

       注意事项1:确认考试科目及时间信息  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及对应时间  2020年11月7日  上午 0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2020年11月8日  上午 0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考生一定要确认自己的考场在哪里,大立教育建议考生最好提前一天去踩点熟悉一下,免得考试当天找不到地方或走错考场。  注意事项2: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  各位考生需要提前将准考证打印好,并且放置在不易丢失的地方,以防万一可以多打印一些作为备用。  注意事项3:疫情防控要求  1、确认健康码是否为绿码,且是否符合该地发布的要求,有的地区要求“每日打卡”,各地要求不同,请查看具体通知。  2、健康码有异常,需要出示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试时考生需自备口罩,做好防疫工作。  考试准备工具  1、证件类工具:身份证或社保卡及考生本人准考证  2、手机,考生切记今年因为疫情防控有特殊要求,考生务必携带手机按照自身省市的要求出示健康码,大立提醒如果不带手机,可能无法被取消考试资格无法参加考试!  注意:手机在出示完健康码之后,关机或调成飞行模式,一定不能够带进考场,到时候应该会有统一放置的地点。  3、考试用具类: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尽量不要带进考场。  福建10月31日起  陕西考试前7日内  新疆考试前一周  重庆 10月31日-11月6日  江苏 10月31日-11月6日  河南 10月31日-11月6日  吉林 10月31日-11月6日  辽宁 10月31日-11月6日  海南 10月31日-11月6日  甘肃 10月31日-11月8日  黑龙江 11月2日-11月5日  山西 11月2日-11月6日  内蒙古 11月3日-11月6日  广东11月2日-11月6日  四川 11月2日-11月6日  浙江 11月2日-11月6日  宁夏 11月2日-11月6日  湖南 11月2日-11月6日  湖北 11月2日-11月8日  广西 11月2日-11月8日  安徽11月3日16:00起  青海 11月3日-11月6日  山东11月3日-11月8日  天津 11月4日-11月6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陕西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重要提示

2020-11-11

  近日,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重要提示,提示指出:  1、考生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并接受测温。  2、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新疆喀什地区来陕参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考前主动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3、考试期间,2020西安马拉松赛将于11月8日上午7:30鸣枪开跑,请广大应试人员出行前提前查看官方信息,避开封堵路线,防止误考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重要提示各位应试人员: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将于11月7、8日在西安地区举行。为更好服务应试人员、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开考5分钟后,迟到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2、考前30分钟,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社保卡和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场考试,持临时社保卡不能参加考试。  3、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及时进入考场,以免影响考试。在安检后按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放置在指定位置。应试人员在座次表上签名时需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的解释规定: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属于犯罪行为。  严禁利用摄像设备(包括手机)拍题、传递试题及答案,严禁参与利用通讯工具进行有组织作弊,严禁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一旦发现,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将手机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5、接到试卷后,应试人员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点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6、应试人员须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准确、完整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按照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本次考试的客观题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由应试人员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试卷与答题卡须一一对应,须在从本人试卷上撕下的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考试成绩。  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8、开考2小时后,提前交卷离场的应试人员,应在座位上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收取试卷、答题卡,经核实无误,退还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方可离开考场。应试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  10、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试人员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11、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pta.com.cn/。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合格后领取证书时使用。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sxrskswx,获取考试、违纪处理、资格复核、领证等资讯。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我们将对应试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报名资格复审公告,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1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应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考点。(2)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陕西“健康码”或“一码通”并接受测温,持“绿色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3)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就医进行排查和诊疗,考试当天须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合格后可进入考点考试。考中若出现发热等上述症状,须经医学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考试(必要时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因个人原因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4)国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新疆喀什地区来陕参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当地政府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考前主动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联系电话:029-89538291),如防疫部门允许参加考试,除满足第(2)条所列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建议全程佩戴口罩,核实身份证件时需摘下口罩。(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3、考试期间,2020西安马拉松赛将于11月8日上午7:30鸣枪开跑,请广大应试人员出行前提前查看官方信息,避开封堵路线,防止误考(附赛事路线图)。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  祝各位应试人员考试顺利!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1月4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贵州人事考试网发布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0-11-10

  近日,贵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了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控告知暨承诺书对本次参加考试考生提出如下防疫要求:  1、14天内境外来黔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所在地区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3、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考指南、考务通知、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一)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14天内境外来黔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所在地区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3、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考试。  4、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考试。  5、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五)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六)多科目考试的,上午考试科目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  (七)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八)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十)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本人已认真阅读《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符合本文“二(一)”疫情防控相关重要提示中规定的可参加考试的情形,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湖南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重要提示

2020-11-10

  近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重要提示,提示指出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  注册计量师(一、二级)资格考试参考重要提示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计量师(一、二级)资格考试将于11月7-8日举行。为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举行,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我院官网发布的《湖南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的具体要求,知悉防疫相关规定,提前彩色打印好本人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进入考点时主动配合考点人员查验。  二、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因防疫需要,应试人员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5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应试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四、应试人员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电子身份证、单位社保卡不能作为有效证件参考),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前彩色打印),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考场。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五、所有应试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从进入考点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包括在考场就座后考试作答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六、10月24日以来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近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应试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10月24日来与新疆喀什地区病例和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近14天内有喀什地区旅居史人员,应于考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考试(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能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为方便安排隔离考场,请以上两类应试人员在11月5日17:00前向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主动报告备案,没有主动报备的不允许参考。  七、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八、根据规定,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作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包括抄袭的和被抄袭的),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追加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  十一、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组织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犯罪规定。如实施相关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十三、应试人员在考前及考试期间应按规定主动如实申报自身健康状况及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包括虚假健康码行程卡)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应试人员诚信参考,远离作弊,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青海人事考试网关于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温馨提示

2020-11-10

  近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了关于11月7/8日举行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温馨提示,提示中明确要求: 1、凡是在10月10日后具有新疆喀什旅居史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关于11月7/8日举行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一级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二级注册计量师的温馨提示各位考生:  2020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二级注册计量师将于11月7日、8日举行,为了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地参加考试,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信康码”申领方法及相关事宜:  “信康码”相关事宜  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康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消毒工作及身份核验等程序,考生需携带纸质版个人“信康码信息”(绿码),“信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1、凡是在10月10日后具有新疆喀什旅居史以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认真阅读《青海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事项真实、准确、全面,并在相应位置上签署姓名。  4、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注意事项  这些东西要带齐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入场出场有时限  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前4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并认真听监考人员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不得入场(以考生通过测温消毒区时间为准);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考场走对很重要  考试开始前,试卷未发放,工作人员发现或考生主动提出坐错座位,考生可自行回到正确的位置继续考试;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5分钟内,监考老师发现或考生主动提出坐错座位的,要求考生立即停止作答,试卷及答题卡不得带走,在同一考点同一栋楼的由考务人员带其回到正确的位置重新开始答题,不在同一考点或同一考点不同楼的,在考务办或备考室等待直至考试结束,当次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开考5分钟后监考老师或考生发现坐错座位,要求考生立即停止作答,在考务办或备考室等待直至考试结束,当次考试按成绩无效处理。  这些东西不能带进考场  考生进入考场不准携带手机,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计算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视为违纪违规行为(经过“信康码”验证后,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交监考人员集中存放在物品放置处)。  这些东西不能带出考场  严禁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提前认路很重要  请考生认真查看个人准考证中的考点信息,仔细确认考点地址,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亲自前往各自所在的考点,熟悉考场及路线,避免因走错考点影响考试。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考场所在的教学楼及交通路线。  早早出行是上策  考生在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考生前往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西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五个考点,最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打车,考试当天有可能导致交通阻塞,因此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提早出发,择扰路线赶往考点。所有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西宁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停车位,如若考生开车,请按照指挥停入到校园内),考生不允许单独开车,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经与交通部门协调,考试当天将在各考点门口以及道路沿线增派交警,维持交通秩序,请考生配合交警工作。驾车考生要遵守交通秩序,做到稳驾慢行,不乱行乱停乱放,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四、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节选自人社部令第31号)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安徽开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寄送,补办网申”线上申报渠道

2020-11-09

  近日,安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寄送,补办网申”线上申报渠道的告示,《通知》指出,安徽省从2020年10月起全面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邮寄、补办网申”服务,在开展两项服务的同时仍保留现场办理方式,供考生自主选择。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寄送,补办网申”线上申报渠道的告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自2020年10月起我省全面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邮寄、补办网申”服务,在开展两项服务的同时仍保留现场办理方式,供考生自主选择。开展两项服务时,原则上采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送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支付。现将两项服务网办渠道和现场办理地址、电话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证书寄送、补办网申服务信息表。证书寄送、补办网申服务信息表.xls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10月27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发放住建部审批注册证书的公告

2020-11-09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发放住建部审批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指出,需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人员可下载《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查询证书发放信息,此外可以选择个人或委托他人两种方式领取证书。 关于发放住建部审批注册证书的公告  需领取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请下载附件《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查询证书发放信息。  一、《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所列人员,请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主楼二楼)领取:  (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二)单位办事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办事人员姓名和领取证书信息并加盖注册单位公章)及办事人员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人持本人及注册师身份证原件。  二、《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未列人员,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已准予注册的一级建造师,请到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事务区提交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用于证书制作。  附件:《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2020年10月21日更新)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制作发放人员名单.xls  河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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