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住建厅开展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工作

2020-10-29

  近日,广西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报名参加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的对象需具备《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中工程类职称包括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广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经研究,我厅定于2020年12月份举办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拟安排在2020年12月12-13日,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报考情况将分批安排考试(考生无法自主选择考试日期,且如遇特殊情况有可能推迟组织考试),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考虑此风险并密切留意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考试考核”通知动态。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明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南宁市,具体以准考证标明的地点为准。  (三)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考试内容:  ⒈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标准;  ⒉国家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及我厅印发的最新版招标文件范本等;  ⒊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实施细则等;  ⒋国家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管〔2016〕116号)等。  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需具备《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中工程类职称包括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等。(对于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职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议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的专业等级标准。)  三、考试报名、审核及相关流程  报名方式为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经本人同意),符合上述考试对象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程序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一)网上报名时间与方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11月11日上午9:00~11月16日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照片审核。报考照片要求为考生本人电子版标准证件照片(符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清晰、不戴首饰等标准证件照片要求),此照片将应用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中(如考生在办证过程中提出更换照片即被视为替考,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作废,并对该考生处以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等处罚)。只有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报考操作;不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的人员,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使用非本人相片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替考(将被禁考2年)。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将不能更换,否则将被视为替考行为(将被禁考2年)、并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照片审核成功后,用A4纸打印《考试报名表》1份。  (三)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与方法。已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按属地原则到自主填报的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区直及中直驻桂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⒈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11月17日~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⒉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及要求:(1)报考人员需提交的纸质材料:A4纸打印的《考试报名表》1份(经工作单位初审,同时在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工作单位印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2)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不给发放证书或取消已取得的证书。情节严重者,将被禁考2年、并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四)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报送材料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11月23日上午9:00~24日上午12:00前将审查合格的本市考生报名资料报至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204室,邮编:530028,联系人:郑月汉)进行终审。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1)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在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考试报名表》装订在第1页,证书复印件装订在后面);(2)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汇总表。  (五)考试费用与考试资格。考试不收取费用,请报考人员于11月27日上午8: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状态为“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最终审核未通过)。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入库。为防止公共资源浪费,将对无正当理由缺考的报考人员采取停考1年的措施。  因正当理由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考前按规定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4;书面审批表提交地址为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204、205考试科,提交时间为办公时间),审批通过后记为“正当请假”。如未按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审批不通过的,将记为“无正当理由缺考”、并将被停考1年。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与方法。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12月8日上午9:00~11日上午12:00登录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成绩管理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交卷时,可在考试机上直接看到考试成绩合格与否。考试合格者,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员可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通过原报考账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进入“考试培训”,点击“企业信息”或“个人信息”中的“评标专家”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为简化办证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服务提速增效,今后不再通过网站发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积极组织规划、设计专家参加本次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的报名考试。  (二)联系方式:  报考条件等咨询电话:0771-2260298谢工。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771-5583251。(办公时间:南宁市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企业锁办理问题咨询:http://www.gxcic.net/other/help/help1.htm(仅限咨询企业锁办理业务)。  系统登录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仅限咨询登录问题)、客服邮箱:gxjsw@qq.com(仅限处理登录问题)。  附件:⒈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⒉疫情防控及考试纪律要求  ⒊ 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⒋评标专家考试请假审批表附件.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青海一级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10-29

  近日,青海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青海省一级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  参加11月7、8日举行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考生,如果在10月10日后去过疫情发生地(即具有新疆喀什旅居史,特别是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及疏附县其他乡镇)、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应间隔24小时再次采样检测),并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新疆喀什地区来青返青人员排查管控严防疫情输入工作的通知》(青冠指[2020]75号)文件要求,为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输入,确保我省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11月7、8日举行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消防工程师、一二级注册计量师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凡是与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特别是10月10日后去过疫情发生地(即具有新疆喀什旅居史,特别是喀什地区疏附县站敏乡、托克扎克镇、吾库萨克镇、萨依巴格乡及疏附县其他乡镇)、接触过病人的重点人员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应间隔24小时再次采样检测),并在考试当天将考前7天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原件)交到工作人员手中,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主动向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备,联系电话: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请考生务必注意,大中城市某一个或几个区域为中、高风险的,有该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均须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二、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进入考场后,考生应认真阅读《青海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事项真实、准确、全面,并在相应位置上签署姓名。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有隐瞒、虚报或者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27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宁夏自治区关于做好近期人事考试期间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输入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10-29

  近日,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近期人事考试期间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输入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对自治区参考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1:试当天,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外,还应当出示“行程码”。  2:考试前14天,新疆喀什地区返(来)宁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关于做好近期人事考试期间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输入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各位考生: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通报疏附县发现138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做好近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宁疫指办发〔2020〕21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按本网站发布的《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宁考安”小程序暂停使用)。进入考点时,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外,还应当出示“行程码”。  二、考试前14天,新疆喀什地区返(来)宁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须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接受核酸检测。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必须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四、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或当天“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截图,提高入场查验速度。  五、“行程码”的获取途径:  (一)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方法一: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  方法二:打开微信,点击上方的搜索框。  然后输入“国务院客户端”,并点击进入小程序。  (二)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后,点击“防疫行程卡”。  (三)最后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点击查询。  (四)稍等片刻,就可以生成行程码了。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期间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输入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10-29

  各位考生: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通报疏附县发现138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做好近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宁疫指办发〔2020〕21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按本网站发布的《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宁考安”小程序暂停使用)。进入考点时,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外,还应当出示“行程码”。  二、考试前14天,新疆喀什地区返(来)宁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须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接受核酸检测。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必须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四、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或当天“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截图,提高入场查验速度。  五、“行程码”的获取途径:  (一)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方法一: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    方法二:打开微信,点击上方的搜索框。    然后输入“国务院客户端”,并点击进入小程序。    (二)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后,点击“防疫行程卡”。    (三)最后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点击查询。    (四)稍等片刻,就可以生成行程码了。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重庆市2020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温馨提示

2020-10-29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重庆市2020年11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市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施过程中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中心温馨提示各位考生,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请您在参加考试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应考须知:一、考试信息   二、提醒事项  (一)考生请按准考证上的提示,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便可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您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行车路线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尤其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有条件的建议您在考点附近住宿。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提前出示准考证并做好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三)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进入考室前,应配合做好入场安检,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须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以防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疫情防控  (一)根据重庆市关于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最新要求,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考试时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入检处出示。  (二)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码、准考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考试答题环节可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时。  (四)考生在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不得进入考点,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变化,考试前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将适时调整防控措施并提前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通知公告。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上海2020年一级造价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公布(10月10日)

2020-10-28

关于公布上海市2020年10月10日准予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现将本市核准的2020年10月10日准予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  1、附件“注册人员名单”中不带人员,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办理证书打印手续;附件“注册人员名单”中带人员,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在“http://zjw.sh.gov.cn”上做“同步建设部数据”后办理证书打印手续。  2、请有关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介绍信和需打印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取号办理证书打印手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至17:00(16:30停止取号) [周五下午至15:30(15:00停止取号)]  办理地点:小木桥路680号8号楼一层临时受理服务大厅  3、执业印章相关事项: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1181号)。  4、“同步建设部数据”具体操作如下:  (1)开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企业数字证书(法人一证通)  企业登录“http://zjw.sh.gov.cn” → 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企业版”→插入企业“数字证书”后“登录”,具体操作详见“ 登录说明”。  (2)个人从业信息采集与维护  个人登录“http://zjw.sh.gov.cn”→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 →“人员”→“建设工程企业从业人员个人从业信息采集与维护” →“短信用户注册”后“登录”→“注册信息”→“同步建设部数据”。  特此通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1 KB 下载次数: 次]        附件:注册人员名单(2020-10-10).xlsx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住建部公布2020年第二十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

2020-10-28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已经落下帷幕,所有完成考试的考生自然都会关注有关证书注册审查结果的资讯。近日从住建部官方网站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此次共有697人符合条件予以注册,另有79人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  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陈杰等697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商建江等79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三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628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陈杰等697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陈杰等697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商建江等79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商建江等79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2020年监理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所需材料及相关流程

2020-10-28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1份;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1份(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1份;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流程:  1、申请人进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在网上申请注册后,需将申请初始注册的申报材料递交申请人所在的聘用单位。  2、申请人所在的聘用单位在初始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将申请人初始注册的申报材料(确认已上报)递送到省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3、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完毕后,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等待申请结果通知。  证书注册须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由建设部统一制作。  2、注册监理工程师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变更执业单位,原聘用单位有义务协助完成变更手续。若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发生劳动纠纷的,应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纠纷解决后,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和执业印章收费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执行。  4、军队系统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申请注册,由总后基建营房部按照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的职责,受理申请注册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后,报建设部审批。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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