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部分专业是否符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符合发证资格理解的说明

2020-07-30

 一、关于部分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1.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下的所有专业均不属于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    2. 理学、管理学门类中部分可授工学学位的专业可以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劳动经济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动物科学等专业不属于相近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    3. 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饰装修)3个专业属本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其他艺术设计专业须在报名时上传核查课程设置表并接受核验;    4.考生对专业的把握应以报考文件所附《专业对照表》为依据,上述所设专业源自对考生咨询集中的问题整理,我们将继续根据考生的咨询,及时对其它有理解误区的专业更新本说明,请考生及时关注和了解。    二、关于通过信息比对和符合发证资格的理解。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两个环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对考生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信息与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系考前抽查环节,信息比对通过不等同于符合发证的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公布后,主管部门还将对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审查,是否符合发证资格应以考后资格审查意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通知,准确理解报考条件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根据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7月15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2020年全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考试)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

2020-07-30

  会上,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健甫建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钦州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等3家培训机构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总结了2018年以来我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考试)工作经验,通报了2018年以来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发生在2020年5月16日玉林碧桂园凤凰城五期施工升降机坠落较大事故,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副主席周红波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会议分析了我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考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及从业人员对培训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企业和培训机构把安全培训等同于取证培训,存在走形式走过场;二是培训考核质量有待加强,部分培训考核机构培训考核实际效果不佳,在培训考核工作中重数量、轻质量,重发证、轻培训;三是培训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持假证,无证上岗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就推进我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考试)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多措并举,完善培训考核工作监管体系。一是注册中心要做好牵头、统筹和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管控能力,制定对培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量化考核,完善培训考核人脸识别和云平台监控系统,强化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二是要建好建筑特种作业人员数据库,搭建方便政府监管检查、企业用工用人查询的信息平台。三是协助住建厅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册管理,从源头管控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四是要加强培育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建设,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制度。    (二)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抓实各机构培训考核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管理,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安全;二是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培训考试工作向前发展;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培训机构软硬件建设;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丰富培训考核方式,强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五是严肃考纪考风,完善培训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还对各培训机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现场回复。

如何在广西申请建筑资质?

2020-07-29

      我国现正处在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期,随着建设城市的步伐不断加快,高楼林立,许多地方等待着建设开发,建筑企业都纷纷想加入建设大军中。但是要想承接工程就必须 申请建筑资质,那么广西企业申请建筑资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办理流程是怎样呢?       建筑资质是指企业成立后,需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办理的资格证书。而企业只有具备相关建筑资质证书后,才能合法合规的承接工程,比如一家广西南宁的建筑企业想要承接5万平,高度50米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那么这家企业就需要获得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后,才可承接相应工程项目。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广西申请建筑资质材料需要哪些?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      7、项目经理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能代表该工程项目业绩的施工合同,担任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安全评价证明;      8、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聘用合同等;      9、企业所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的养老保险;      10、施工机械及质量检测设备购买发票、调拨单、设备台账等;(按《标准》要求提供,《标准》未明确要求的不提供);      11、企业近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提供);      12、企业统计报表;      13、加工厂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按《标准》要求提供,《标准》未明确要求的不提供);      14、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广西建筑企业申请建筑资质流程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      1、领取建筑企业资质申报密码锁,根据企业办理资质类别配备资质所需人员,并为主要人员购买社保。      2、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等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下发批准文件。      4、企业在资质核准通过后,便可领取资质证书。      通过上述介绍,相信企业对于在广西申请建筑资质材料及流程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不少企业因为缺少人员、不熟悉申报材料制作和流程,导致办理久久不能办理成功建筑资质证书,从而影响承接工程和公司业绩。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7-29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服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进一步规范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等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地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加盖聘用单位印章,上传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扫描件(或照片)。不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二、受理。管理系统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即为受理。    三、审批。我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公示、公告。我部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加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钢印。    四、增项注册。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单独核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两本证书有效期分别计算。    五、变更注册。变更包括变更聘用单位、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和变更聘用单位资质证书情况。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在两个月内提交网上变更申请。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收到网上申请材料后,10日内通过管理系统作出决定。准予变更注册的,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在其注册证书变更注册登记栏填写变更信息,加盖印章。    执业单位多次变更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间隔无时间要求。    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应同时提交两本证书变更注册申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应合并办理变更手续。    六、注销注册。申请注销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注销注册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    注销注册申请表无聘用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与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注销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收回其注册证书。    七、继续教育。一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继续教育包括:有关国家机关、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专业论坛等活动。    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    八、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注册管理。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注册要求及申请程序与内地大陆注册人员一致,外国人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附件:1.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清单          2.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3.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4.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5.一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6.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补办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0年6月12日

陕西2020年度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2020-07-29

 1.考生免科问题:(1)外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否符合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免一科条件?答:外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不符合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免一科条件。(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过期、未注册是否满足免一科条件?答: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凡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即可免一科。(3)考生毕业院校属于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怎样才符合免一科条件答:考生必须取得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考生毕业时间须在院校首次通过评估时间与本科合格有效期内。2.考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答: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考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陕西省发)丢失可联系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总站,电话:029-82258335;报考水利工程专业考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陕西省发)丢失可联系省水利厅职称负责机构,电话:029-61835142;报考公路工程专业考生《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证书丢失可联系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电话:029-88869297。3.考生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但无学历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答:符合报考条件。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填写错误,怎么办?答: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自行修改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维护照片。交费后无法自行修改,须按所报专业联系相关部门。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考生联系陕西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考试科029-87396261转4号线;报考水利工程专业考生联系省水利厅职称负责机构:029-61835142;报考公路工程专业考生联系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029-88869297。5.考生上传完附件是否需要审核?答: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考前承诺制,报名过程无需审核,完成信息填写、上传照片、上传附件等信息即可缴费,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即结束。6.2019年二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但审核不通过人员,如何报考?答:请按新考生首次报考。

陕西2020年第三十一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0-07-29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造师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建发【2007】11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申请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屈卫鹏等3478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已通过审批的二级建造师,请登录“陕西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办事大厅-电子证书-个人下载入口”,获取电子证书。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大厦四楼       电话:029-87396261       附件1:2020年第三十一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汇总表       附件2:2020年第三十一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汇总表       附件3:2020年第三十一批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汇总表       附件4:2020年第三十一批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汇总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7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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