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新政:要求明年6月底实现职称跨区核验!

2020-07-29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  二:围绕工程建设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  三:.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  四: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五: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企业满足政府发布的统一开工条件后作出承诺,即可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2020年底前将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大立教育名词解释:职称跨区核验  职称跨区核验的意思等同于职称互认,是指已取得某地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职称证书,并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另一地可由用人单位考核确认并按岗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需要再更换证书,持证人员在此前取得的职称证书在另一地也是依旧可以使用的。  职称跨区核验的优势分析:  大立教育认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可以打破各地之间的人才流动壁垒,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不仅对于今后职称评审具有重要意义,同样为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提供便利,避免了重复认证的问题,节省人力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这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一)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加快项目落地。优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流程,实现批复文件等在线打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抓紧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积极推进各类相关规划数据衔接或整合,推动尽快消除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和规则,在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自然资源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  (四)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研究对诊所设置、诊所执业实行备案管理,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对于海事劳工证书,推动由政府部门直接受理申请、开展检查和签发,不再要求企业为此接受船检机构检查,且不收取企业办证费用。通过在线审批等方式简化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将保留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维修、保险、报废等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提升机动车流通透明度。督促地方取消对二手车经销企业登记注册地设置的不合理规定,简化二手车经销企业购入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2020年底前优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车型目录发布程序,实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次申报、一并审查、一批发布”,企业依据产品公告即可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支持地方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放宽对连锁便利店制售食品在食品处理区面积等方面的审批要求,探索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为备案,合理制定并公布商户牌匾、照明设施等标准。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适当降低向小微商户收取的平台佣金等服务费用和条码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手续费,严禁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前提下,对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频次。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以保险、保函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  (七)进一步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企业提前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即办理货物查验、放行手续。优化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企业进行“概要申报”且海关完成风险排查处置后,即允许企业将货物提离。在符合条件的监管作业场所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试点。推行查验作业全程监控和留痕,允许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陪同查验,减轻企业负担。严禁口岸为压缩通关时间简单采取单日限流、控制报关等不合理措施。(海关总署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实现港口、船代、理货等收费标准线上公开、在线查询。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涉及的监管证件原则上都应通过“单一窗口”一口受理,由相关部门在后台分别办理并实施监管,推动实现企业在线缴费、自主打印证件。(海关总署牵头,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减少外资外贸企业投资经营限制。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推行以外贸企业自我声明等方式替代相关国内认证,对已经取得相关国际认证且认证标准不低于国内标准的产品,允许外贸企业作出符合国内标准的书面承诺后直接上市销售,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授权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十)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并将相关考试培训内容纳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证培训,驾驶员凭培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改革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便利兽医相关专业高校在校生报名参加考试。加快推动劳动者入职体检结果互认,减轻求职者负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统一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简化失业保险申领程序。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保障安全卫生、不损害公共利益等条件下,坚持放管结合,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统一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标准,推动实现封闭场地测试结果全国通用互认,督促封闭场地向社会公开测试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简化测试通知书申领及异地换发手续,对测试通知书到期但车辆状态未改变的无需重复测试、直接延长期限。降低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申请条件,压减资质延续和信息变更的办理时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增加新业态应用场景等供给。围绕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鼓励地方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等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更多应用场景。在条件成熟的特定路段及有需求的机场、港口、园区等区域探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规则,推动公共交通、路政管理、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四)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研究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强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税务总局牵头,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率。提高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数据更新频率,提升系统智能检索功能,推动实现商标图形在线自动比对。进一步压缩商标异议、驳回复审的审查审理周期,及时反馈审查审理结果。2020年底前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七)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对担保品登记状态信息的在线查询、修改或撤销。(人民银行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十八)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政策效果评估为重点,建立对重大政策开展事前、事后评估的长效机制,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政策更加科学精准、务实管用。(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十九)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和分级办理“一张网”,更多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各地要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县级政府出台惠企措施时要公布相关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实行政策兑现“落实到人”。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要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相关落实情况年底前报国务院。有关改革事项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抓紧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东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采用电子考试(机考)模式

2020-07-29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有报考打算的朋友们一定要先了解相关考试规定,小编阅读《通知》发现,广东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将采用电子考试(机考)模式,以下是内容详情: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可知,考试采用常态化电子考试(机考)模式。以下是通知中明确提及的相关内容:  考试模式  考试采用常态化电子考试(机考)模式。根据实际需要,常年多批次以计算机作答的方式组织考试,题库由省统一管理,使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在全省各考区远程多地同步实施。  试点时间及范围  试点工作在2020年下半年开展,分2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省直、深圳、汕头、东莞、云浮5个考区组织开展试点考试;第二阶段,在省直及21个地市均设置考区扩大范围组织开展试点考试。具体安排由省人事考试局另行通知。  试点期间,为确保考生报考机会公平,每位考生只允许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任务及分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统筹协调,做好题库建设管理、考试系统研发、考务文件制定、考试组织管理、阅卷评分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水利厅负责做好考试专家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审核工作。  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机考考点资源开发、建设和管理(考点考场设置标准详见附件3),组织考务人员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考点完成模拟测试、考前准备、考务实施等工作;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和水利(水务)部门协助数好考点设置和考务工作。8月底前,参加第一阶段试点的5个考区选定机考考点,做好系统调试和前期测试; 9月底前,全省各考区选定机考考点,完成系统调试和前期测试。  工作要求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常态化电子考试,是在接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通过创新考试服务模式助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全力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一)加快基础建设,增强机考实力。通过自建、共建机房,推进电子化考试定点考点建设,完善人事考试考务指挥监控平台、考点持续供电设施及保密室等建设,夯实电子化考试实施硬基础;加强机考技术管理骨干队伍、系统管理员队伍、监巡考队伍建设,提高电子化考试管理软实力。  (二)精心组织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细化考务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机考环境部署、用电保障协调、考前考务培训、数据传输备份、考务实施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  (三)加强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落实人事考试安全责任制,做好风险隐患的考前排查、系统研判和主动防范,完善机考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实操演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广东关于开展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07-29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广东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实行常态化电子考试,同时,对考试科目、考试地区、考试大纲等内容进行了说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具体通知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  为加强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考试服务升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人〔2018〕67号)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通知》(粤建标函〔2020〕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试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人事人才工作赋予人事考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服务人才强省战略,助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考试“放管服”改革,以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推动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科学、规范、高效组织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分步实施。试点工作由省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先在部分考区试点,总结经验,再全省推开。  (二)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常年多批次考试服务,考生可根据自身工作学习情况选择考试时间,缩短考试周期,方便考生快速取得资格证书。  (三)防范风险、安全考试。通过多批次分流考生,防止疫情期间人员大规模聚集,集中优质考务资源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三、试点考试安排  (一)考试模式  考试采用常态化电子考试(机考)模式。根据实际需要,常年多批次以计算机作答的方式组织考试,题库由省统一管理,使用统一的考试系统在全省各考区远程多地同步实施。  (二)试点时间及范围  试点工作在2020年下半年开展,分2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省直、深圳、汕头、东莞、云浮5个考区组织开展试点考试;第二阶段,在省直及21个地市均设置考区扩大范围组织开展试点考试。具体安排由省人事考试局另行通知。  试点期间,为确保考生报考机会公平,每位考生只允许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三)考试设置  1.考试科目: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其中,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试时长为3小时。         2.考试级别:设“考全科”“免一科” (免考基础科目)、“增报专业”3个级别(详见附件1)。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1个级别。  3.考试大纲:考试内容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制定,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4.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水利厅于考后确定。  5.成绩管理: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证书发放  对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电子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增报专业) (样式见附件2),不印发纸质证书(证明)。  (五)考培分开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  四、任务及分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统筹协调,做好题库建设管理、考试系统研发、考务文件制定、考试组织管理、阅卷评分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水利厅负责做好考试专家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审核工作。  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机考考点资源开发、建设和管理(考点考场设置标准详见附件3),组织考务人员培训和考核,指导监督考点完成模拟测试、考前准备、考务实施等工作;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和水利(水务)部门协助数好考点设置和考务工作。8月底前,参加第一阶段试点的5个考区选定机考考点,做好系统调试和前期测试; 9月底前,全省各考区选定机考考点,完成系统调试和前期测试。  五、工作要求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常态化电子考试,是在接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通过创新考试服务模式助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全力做好试点各项工作。  (一)加快基础建设,增强机考实力。通过自建、共建机房,推进电子化考试定点考点建设,完善人事考试考务指挥监控平台、考点持续供电设施及保密室等建设,夯实电子化考试实施硬基础;加强机考技术管理骨干队伍、系统管理员队伍、监巡考队伍建设,提高电子化考试管理软实力。  (二)精心组织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细化考务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机考环境部署、用电保障协调、考前考务培训、数据传输备份、考务实施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落实。  (三)加强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落实人事考试安全责任制,做好风险隐患的考前排查、系统研判和主动防范,完善机考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实操演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7月10日附件1: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设置表 附件2: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电子合格证明样式 附件3:常态化电子考试考点考场设置标准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如何办理南宁建筑资质转让?

2020-07-29

      众所周知,建筑资质证书是企业承接工程的必备证明,是建筑企业的无形资产。而随着建筑资质不断改革,新办建筑资质审批越发严格,耗时极长,同时还存在审批被拒的风险,从而使得不少企业钟情于建筑资质转让。然而,尽管建筑资质转让耗时短,能使企业快速承接工程项目,可并非所有建筑老板都清楚其相关流程与所需材料。接下来小编将来和大家一一解说。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建筑资质转让涉及公司转让与资质许可转让两大环节。简单来说,建筑资质转让实则为收购一家自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的过程。咕咕狗将以南宁建筑资质转让为例,详细解说相关流程与所需材料:     南宁办理建筑资质转让流程:     1、变更企业股权,将需7个工作日;     2、完成企业法人、名称、注册地址的变更办理,将需7个工作日;     3、资质证书变更,如三级资质为住建委审批,耗时将为7个工作日左右,而像二级资质为住建厅审批,则需15个工作日以上;     4、完成企业安全许可证的变更工作,耗时约为15个工作日。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整个建筑资质转让流程耗时约为2个月。与新办建筑资质耗时短则6个月相比,建筑资质转让有效缩短了办理时长。 办理资质转让所需材料,也总结如下:     1、建筑资质转让申请表;     2、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以及相关复印件;值得一提的是,若企业为合伙企业,则需要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5、企业章程复印件,需包含原企业与新企业的章程;     6、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随着建筑资质互认的发布,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还是工程设计资质,对企业后续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利好。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背诵监理工程师考点知识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2020-07-28

  虽然监理工程师考试中会涉及到一些计算类的内容,但是整体说来,监理考试还是一门偏向文科的资格考试,所以背诵一些重要的法规、概念等考点知识就成了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对此,不少考生表示自己苦不堪言,因为他们本身就不擅长背诵,所以在背诵考点知识的时候总是遇到各种问题,考虑到遇到以上情况的考生可能不在少数,为此小编为各位总结了一些考生在背诵考点时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各位考生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常见问题:记不住考点  首先,许多初次报考监理的考生由于自己既没有专业基础也没有合理的方法,在背诵时的主要问题就是根本记不住,即便自己花了不少时间对考点进行多次强硬记忆还是记不住。  二、解决方法:使用合理的方法  对于遇到记不住考点这个问题的考生,其实归根结底是各位使用的记忆方法不好,记忆考点的方法可不是只有死记硬背这一种方法吧?虽然这种方法简单粗暴,但是实际的效果可不怎么样,所以可以帮助各位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更合理的记忆方法,比如根据考点之间的关系采用联想式记忆,根据考点的内容采用口诀谐音式记忆,总之,各位不要在背诵时只认死记硬背,变通一些试试其他的方法效果会更好。  三、常见问题:记住的考点容易忘  其次,无论是记忆力较好一次背过也好,还是记忆力较差耗时费力才记住也罢,不少考生都发现自己对于背过的考点内容没多久就忘了,背得快忘得快,背得快忘得还是快。  四、解决方法:及时巩固加深印象  对于遗忘这个问题同样是正常现象,不管考生自身的记忆力如何都会有忘性,所以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各位考生就应该针对自己背诵的内容及时巩固来加深印象,练出精铁需要一锤一锤不断锤击才能打出杂志奠定精华,在背诵考点的时候同样也需要不断巩固记忆来加深印象,建议各位考生在完成背诵的第二天就对之前背诵的内容进行巩固复习,多次记忆才能让自己对考点的印象更加深刻。  五、常见问题:背诵时无法集中注意  最后,由于背诵考点本身就不是一件有趣的工作,所以许多考生都表示自己在背诵的时候很容易走神无法集中注意。  六、解决方法:减少一切可能的干扰  一般情况下,各位在背诵时无法集中精力是因为自己被其他事物干扰而导致自己分心,所以想要解决问题不如直接从源头入手,对自己严格一些,把手机、平板或者其他与备考无关的东西统统拿开,让自己眼前只有书本和背诵任务,在背诵时以时间和任务进度提醒自己,让知道时间紧张背诵任务必须尽快完成。

如何利用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完成复习?

2020-07-28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基础科目和土建专业科目的教材用书已经在6月底正式上市,既然考试教材是各位考生在备考复习阶段的重要资料,那么想要在所剩不多的时间中完成复习任务,各位考生就必须了解合理利用新版教材的注意事项!  一、找到各章节的重要考点  首先,虽然新版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两门基础科目《合同》和《概论》,两门专业科目《目标控制》和《案例分析》四本教材中涵盖了与监理专业相关的众多知识点,但是并不是每个章节中的所有知识都会考试中考查涉及,因此各位在新版教材到手之后,找到各章节的重要考点,在复习时以这些考点内容作为主要目标,这样可以让各位考生对教材的利用更有针对性,即便时间有限,考生也可以通过把握重点的复习取得理想的复习成果。  二、对比新旧版本的教材  其次,既然许多考生已经通过新旧版本考试大纲的对比了解了在今年考试中出现的新增、删减和修改的内容,那么各位考生在新版教材入手之后,就可以根据这些内容,在新版教材中找到对应的位置做好标记,尤其是新增和大篇幅修改的内容,这些考点可能更受出题人的青睐,因此各位考生可以在复习时将这些内容作为重点,多花一些时间加以理解力求达到掌握的程度,这样可以让考生提前把握一些考查几率较高的考点知识。  三、自我绘制思维导图  最后,既然各位考生都知道想要更好的掌握教材中的考点知识需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体系,而教材又是以章节和小节为单位囊括众多考点知识的,那么各位可以在进行一次系统复习之后通过自我绘制思维导图来帮助自己建立知识体系,让自己更好的掌握复习内容。  考生可以将一个重点章节作为思考中心,之后根据章节中各小节的数量来发散出若干个关节点,由于每一个小节的关节点都是与思考中心的有关联的考点知识,因此一番绘制下来,考生就可以根据自己复习的教材内容绘制出一个放射性立体结构的思维导图,这样可以让考生一目了然的看到各个考点知识之间的联系,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让自己更好的掌握教材中的考点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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