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协会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优先

2020-08-12

  近日,北京消防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消防协会拟建立消防专家库并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申报条件中指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相关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协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促进技术交流与进步,为消防行业发展持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按照《北京消防协会专家服务管理办法》,消防协会拟建立消防专家库,并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热心协会工作,能够及时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愿意接受协会对专家的管理。  2、在消防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熟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 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3、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5、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周岁以上 70 周岁以下(行业内普遍认可的权威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二、申报材料  1、《北京消防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扫描件;  3、曾担任过的各类型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扫描件(近 3 年);  4、发表的论文、专著及专利扫描件(近 3 年)5、个人所获荣誉证书扫描件(近 5 年);  申请人请于6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互联网邮箱 18201273087@163.com。其中,《北京消防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已退休人员不需单位推荐,直接报协会),再上传扫描件。  按照协会前期印发的《关于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的通知》,已申报过专业人才的申请人,此次需重新申报。  特此通知。  北京消防协会  2020年5月29日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江苏省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

2020-08-1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8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消防救援支队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各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    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2)执行。    (四)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五)有关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9:00~21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到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24日8:00~28日23:59。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1日~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复函》(苏价费函〔2018〕23号)的规定,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    有关教材和考试大纲事宜,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查询,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十一、疫情防控    我省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近期关注省级及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1.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3.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2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附件3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8195106,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23-86888539,86896181,86891051,86397550;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071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江苏省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8-1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五、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凡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报名网址。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9:00~19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到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21日8:00~25日23:59。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6日~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十一、疫情防控    我省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近期关注省级及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四)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附件:1.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 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2  附件3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5-88195106,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523-86888539,86896181,86891051,86397550;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0527-84353881    省直考区 025-5186891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071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自治区第二百二十四批二级建造师 初始、重新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2020-08-10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新建建函〔2007〕48号),经审核,向佳佳等52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彭建国等20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将审查意见在新疆建设网站予以公示(网址www.xjjs.gov.cn),本次的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监督电话:0991-2821422    附件:向佳佳等72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10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贵州省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0-08-07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委),水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施工单位,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02免二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    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10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时间安排、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至8月26日。    (二)报名程序    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2.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和《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已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完成后,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资格核验。资格核验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系统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系统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    (2)对于身份、学历和学位系统核验不通过的,或系统无法核验的,须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3)现场人工审核。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请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之后,在报名期间(工作日9:00至17:00)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人工审核。土建、安装工程专业咨询0851-85360873、85360438,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咨询0851-86523533,水利工程专业咨询0851-85613096。    (三)注意事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核验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核验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验。    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5.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验。    6.考生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    7.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至8月28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土建、安装工程专业咨询0851-85360873、85360438,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咨询0851-86523533,水利工程专业咨询0851-85613096,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请于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5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六、考场设置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置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证书领取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了解详情。    八、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2020年8月6日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020-08-06

基础科目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2.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二、工程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模式    1.工程建设程序    2.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总承包    三、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四、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工程监理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准则    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3.监理工程师执业和继续教育    4.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方法    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和策略    3.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计取方法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六、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实施程序和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七、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八、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3.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九、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主要文件资料    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职责和要求    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2.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4.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    5.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集成化管理    十一、国际工程咨询与组织实施模式    1.国际工程咨询    2.国际工程组织实施模式  基础科目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程度,以及解决合同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1.合同管理任务和方法    2.合同管理相关法律基础    3.合同担保    4.工程保险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特征及方式    2.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    3.工程勘察设计开标和评标    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工程总承包招标    1.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    2.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审查    3.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4.工程总承包招标    四、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1.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特点及报价方式    2.材料采购招标    3.设备采购招标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2.工程设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标准文本    2.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管理职责    3.施工合同订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七、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1.工程总承包合同特点    2.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各方管理职责    3.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    4.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1.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特点    2.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分类    3.材料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4.设备采购合同履行管理    九、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条件    1.FIDIC施工合同条件    2.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条件    3.NEC工程施工合同(ECC)及合作伙伴管理    4.AIA系列合同及CM和IPD合同模式  专业科目3: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目标(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知识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基本知识    1.质量管理基本概念    2.质量管理体系    3.质量的政府监督管理    4.标准强制性条文    5.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二)招标阶段质量控制    1.勘察设计招标的质量控制    2.施工招标的质量控制    3.材料设备招标的质量控制    (三)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程序和方法    2.施工准备质量控制    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四)质量检验与验收    1.抽样检验原理    2.质量检验与评定    3.工程验收    4.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    (五)质量事故处理    1.分类    2.处理程序与方法    3.原因分析    4.处理方案    5.处理验收    (六)质量控制统计分析    1.基本理论    2.工程质量分析方法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控制    (一)进度控制体系    1.进度影响因素    2.进度计划体系    3.进度计划表示方法    (二)网络计划技术    1.网络图绘制规则和方法    2.单代号、双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    3.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    4.有时限的网络计划    5.搭接网络计划    6.网络计划的优化    (三)施工进度计划    1.编制程序    2.工序逻辑关系确定    3.工序持续时间估计    4.审批    (四)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内容和程序    2.措施和任务    3.进度动态分析与计划调整    4.工期延误的合同责任    5.工期延误的影响分析及处理    6.暂停施工管理    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    (一)投资及构成    1.基本建设程序    2.投资与投资控制    3.总投资构成    (二)投资控制基础知识    1.资金的时间价值计算    2.经济评价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2.资金筹措    (四)初步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1.提高设计经济合理性的方法手段    2.初步设计概算    (五)施工招标的投资控制    1.施工合同价的类型    2.工程量清单    3.招标标底    4.施工投标报价评审    (六)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资金使用计划编制    2.合同计量与支付    3.变更费用管理    4.索赔费用管理    5.合同价格调整    6.合同结算管理    7.投资偏差分析    (七)竣工财务决算和后评价    1.竣工财务决算    2.后评价  专业科目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灵活运用所学监理知识、相关法规和工程实践经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投标   1.施工招标及投标    2.监理招标及投标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组织、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组织    2.监理规划    3.监理实施细则    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管理    2.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3.总承包合同管理    4.变更和索赔管理    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    1.建设各方质量责任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3.质量检验与验收    4.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    5.质量分析方法及应用    五、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理    1.建设各方安全责任    2.安全生产监理    3.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    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    1.总投资构成    2.合同计量与支付    3.合同价格调整    4.投资偏差分析    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度控制    1.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与应用    2.网络计划的优化与调整    3.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分析    4.工期延误的合同责任分析及处理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监理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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