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这5点,让你快速选择靠谱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

2020-07-06

       建筑资质是建筑企业承接工程开展施工经营的准入证明及通行证,但建筑资质办理复杂且繁琐,审核也非常严格,稍有疏忽就会导致资质申请失败。因此不少建筑企业申请建筑资质都会委托专业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进行办理,不仅专业、熟悉办理材料及流程,更能节省时间和成本。但由于建筑资质代办市场较为复杂,如何选择一家靠谱的资质代办机构也成为企业的一大烦恼。         建筑资质代办机构对于建筑行业的政策和趋势都具有较高的敏感度和熟悉度,了解各项建筑资质办理相关信息及材料,熟悉资质办理全过程,能有效提高办理通过率,使建筑公司尽快获得资质证书。但由于企业对于建筑资质代办行业不了解,难免会遇到不靠谱的办机构。企业选择靠谱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可通过以下5点进行考察:      1、合法正规经营      企业选择建筑资质代办机构首选要考察的便是代办机构是否是合法正规经营。正规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正规营业执照,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经营丰富的资质服务团队。      2、资质办理专业性      选择靠谱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最看重的是代办机构的专业性。为企业服务的代办机构不仅要足够了解资质办理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并且专业知识要过硬,能快速处理资质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3、标准化办理流程      专业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都会有一套标准化的办理流程。从初期与客户的接待洽谈,到签订合同后的中期材料交接、资质整理、提交,以及到后期的资质证书维护维护等,都有明确且标准的流程及规范。      4、收费价格透明      不少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为了招揽客户,都会用低价作为噱头,待客户与其合作后,在办理时再以各种理由增加办理费用。专业的资质代办机构则是先对企业进行详细了解,然后在根据实际情况给出资质办理费用,并详细标明费用详情,让企业对办理费用情况一目了然。      5、售后服务周到      很多小型建筑资质代办机构在为企业完成建筑资质办理后便不再理会,对于建筑资质证书如何维护也不了解,使得企业在资质证书管理维护上出现问题,进而导致建筑资质证书无法使用。专业建筑资质代办机构不仅在售前、售中提供良好的办理服务,售后还能提供专业详细的资质证书管理维护计划。       随着建筑资质互认的发布,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还是工程设计资质,对企业后续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利好。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有哪些区别?

2020-07-06

       刚在南宁开办建筑企业的创业者小赵向小编咨询:我成立了一个建筑公司,想承接工程项目施工,但在申请建筑资质时遇到了难题,不知道是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还是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确实,不少新办建筑企业在申请建筑资质时总会犯难,对于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两者的认识很模糊,不清楚自己应该申请哪个类别的资质。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两者的区别。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建筑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与技术特点进行类别、等级分类,而施工劳务资质则不分类别与等级。新办建筑企业可通过以下4点进行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专业承包区分:      1、资质类别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12个类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分为36个类别。由于施工专业承包资质是从施工总承包资质总划分出来的,因此总承包资质与专业承包资质是涵盖关系,总承包资质涵盖专业承包资质的所有工程,但并不存在覆盖关系。      2、资质等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根据不同的建筑资质类别,将每个类别资质分为不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一般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等4个等级;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则根据不同类型资质及其特性分类一级、二级、三级或一级、二级,甚至是不分等级。      3、承接范围      因为施工总承包资质包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因此持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不仅能承接总承包工程,也能承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工程。而持有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只能承接专业承包资质范围能的专业工程。      4、资质增项      建筑企业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除可申请其他类别总承包资质外,还可申请不超过5项的施工专业承包资质;而建筑企业主项资质为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仅能申请不超过5项的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不能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        随着建筑资质互认的发布,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还是工程设计资质,对企业后续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利好。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施工与设计资质“互认”了,建筑企业如何办理资质

2020-07-03

       去年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明确指出自2020年3月1日起,工程施工资质企业与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可进行资质“互认”。简单来说即企业具有施工或设计资质,可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施工或设计类资质,虽然资质“互认”仅限于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工程设计综合、行业甲级及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企业,但这并不影响初创建筑企业资质办理热情。      建筑施工是指将工程设计图纸上的物体,在指定的地点通过建造的方式,将其变成实物的过程,是工程项目建设成型的重要手段。而工程设计是根据建设工程要求,对工程技术、经济及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建设的重要依据。初创建筑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方向及需要,或是选择办理建筑施工资质,或是选择办理工程设计资质。      办理建筑施工资质需要的材料有: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及办公场所证明;      3、所申请建筑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岗位证书;      5、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8、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办理工程设计资质需要的材料有: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办公场所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      4、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      5、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6、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办理注册人员资格手续承诺书》;      7、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8、注册或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属于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并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随着建筑资质互认的发布,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还是工程设计资质,对企业后续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利好。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如何避免建筑资质申请时人员社保无效?答案都在这里!

2020-07-03

        对于建筑企业进行建筑资质申请来说,不管是新办、延期还是升级、增项,资质人员社保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问题及材料。新办建筑资质申请需要资质人员近一个月社保证明,而资质升级及增项则需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但有些建筑企业进行建筑资质申请时却被认定人员社保无效。为什么足额缴纳的人员社保会被认定无效呢?      建筑资质申请时导致人员社保认定无效,往往是因为人员社保出现重复缴纳的情况。简单来说,建筑资质人员原本已经有企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后因被建筑资质申请企业聘请其为企业资质申请人员,由资质申请企业为其再次进行社保缴纳,进而产生该资质人员具有两个社保且由两家企业为其缴纳,这时候该资质申请人员的社保将不被认可,人员重复社保是国家所不允许的行为。      那么建筑企业要如何避免建筑资质申请人员社保无效情况呢?      1、建筑资质办理企业为企业所在地资质人员进行社保购买的,需确保该人员社保账户为所在地社保,且符合资质办理需求;      2、建筑资质办理企业为非企业所在地资质人员进行社保购买的,企业需要出示人员所在地社保证明材料;      3、若企业使用外地分公司人员进行建筑资质申请人员的,需提供分公司为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并且需要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4、办理建筑资质提供的人员社保必须是以建筑资质申请企业名义缴纳的,非申请企业缴纳及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保都将不予认可。      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资质申请时只要注意以上情况,就能有效的避免资质人员社保认定无效的发生,而建筑企业办理建筑资质人员社保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建筑企业名称;      2、建筑企业资质申请社保缴纳人员姓名;      3、资质人员社保缴纳的社会保障号或人员身份证号码;      4、人员所缴纳的社保险种、社保缴费时间期限等;      5、建筑企业为资质人员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需包含有缴费发票或缴费转账凭证等。      随着建筑资质互认的发布,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还是工程设计资质,对企业后续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利好。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湖北省人社厅发文: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同于工程师职称

2020-06-09

        5月22日,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近日,省人社厅又发布了利好!我省又明确34项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的资讯对之前发布的政策进行了解读。  此次解读中指出,湖北省将在已建立的首批13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继续建立第二批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明确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为深入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近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我省已建立的首批13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基础上,继续建立第二批3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明确这些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职称。  《通知》明确,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药师、护士执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税务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翻译专业资格等24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通知》还明确,国务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花质量检验师、矿产权评估师等10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受同等效力。  《通知》强调,对应的职业资格项目(含首批),其证书管理制度仍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另换发职称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相关规定且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凭相应职业资格申报。  附件  湖北省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湖北省第二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docx湖北省通知原文.pdf         优势教育绿色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代办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服务项目:材料编制、全程托管服务、职称论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申请等,想要了解更多职称信息,点我报名!!!

2020年建设工程监理资质办理材料有哪些?

2020-06-01

       2020年1月起,江苏、湖南、河南等省陆续公示了办理工程监理资质申报企业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8号)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工程监理资质告知承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天。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建设工程监理资质呢?工程监理是指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受建设企业委托,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等,在施工阶段时对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施工进度进行有效的控制,对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人员及企业信息进行管理,以及与项目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简单来说,对建设工程负有监理责任的企业需要办理建设工程监理资质,他们也是建设企业选派的工程建设施工的监管者。        2020年办理建设工程监理资质需要哪些材料呢?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建设工程监理资质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公司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或聘用文件证明;      5、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或聘用文件证明、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6、企业技术负责人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7、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      8、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9、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      企业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提交到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进入公告期,公告完成领取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企业取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后,必须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在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监理活动,超范围进行工程监理将被处于严厉处罚。工程监理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三个序列,除综合资质只设有甲级外,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事务所资质部分等级。而在专业资质中除部分专业工程类别外,其他专业工程类别是不含丙级资质的,因此企业需要根据所要申请的资质类别,选择不同等级的工程监理资质办理。        随着建筑资质互认的发布,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还是工程设计资质,对企业后续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利好。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办理房地产开核定资质需要哪些材料?

2020-06-01

       房地产开发资质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接开展工程的重要证件,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新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次申请资质证书只能申请房地产暂定资质,而在后续企业经营一定时间及积累一定工程业绩后,就需要将房地产暂定资质升级为房地产核定资质。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升级核定资质吗?不升级是否也可以呢?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有效期仅为1年,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就需要在有效期满前进行延期申请,而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证书仅可以进行两次延期申请,两次资质延期申请完成后就需要对暂定资质进行升级,办理房地产开发核定资质。若企业未能按照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核定资质申请,那么不仅原有的暂定资质证书会被撤销,已经开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要停止施工,这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损失。被取消资质证书的企业想要继续经营,只能重新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这也就耽误了工程建设。由此可知,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长期稳定的开展房地产项目,就需要办理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升级核定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核定资质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及公章;      4、房地产开发企业身份认证锁和企业社保锁;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6、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包含有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审计报告;      7、企业法人和包括建筑工程系列、经济及财务在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      8、建筑工程系列、经济及财务等专业技术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9、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的相应建筑面积等级开发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10、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1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按项目组卷)样本或复印件以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      房地产开发核定资质有效期为3年,相对于暂定资质的1年来说,企业无需每年都进行资质证书延期申请,让企业能更专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      随着建筑资质互认的发布,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还是工程设计资质,对企业后续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利好。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0-05-21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日(10个工作日,2020年5月19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以邮寄方式报送我部受理办,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收件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办,邮编100835。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的,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和陈述申请表一份,企业不应随行。如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勘察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2.工程设计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4.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5.工程设计资质延续专家审查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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