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1年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考试成绩合格人员597人

2021-08-17

  近日,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站发布了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公示》附件指出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共597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6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对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站将按照核查重点和相关标准确定核查对象,并在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站网站(http://www.hajtzjz.org.cn)集中公布核查名单或通过电话通知被核查人。请成绩合格人员在公示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接到核查通知后,务必于2021年8月19日18时前将核查资料(文件格式为文件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姓名.zip”)发送至hnjtjl@163.com邮箱,具体核查资料内容以通知为准。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员务必在次年该项考试报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工作联系及举报电话:0371-87165250  附件: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河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检测站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8月6日

国务院:9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将一造考试降低报考年限?

2021-08-12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国家将在9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针对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将降低或取消工作年限要求,小编分析,一级造价工程师报考要求或将放生变化。  节选部分内容  (五)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抓紧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让市场主体尤其是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完善行政许可设定标准和论证程序,对新设许可等行政管理措施从严审查把关,创新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式,并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2、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编制县级以上地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有效期限、收费等要素。制定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办法,明确清单编制、管理、实施和监督的基本规则,严肃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实施的变相许可。(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在全国范围内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2021年底前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研究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探索开展综合评估,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  5、2021年9月底前修订公布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针对部分风险可控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降低或取消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深化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目前,建工行业中的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都在准入类目录中。  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是大方向,至于建工类的证书是否属于风险可控类的证书,能否降低或者取消工作年限要求咱们暂时还不知道。造价工程师是目前准入类证书要求工作年限较高的,这次变动是否会影响到证书还要看接下来如何实施,请大家耐心等待官方通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2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广东肇庆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92人

2021-08-12

 近日,肇庆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了肇庆考区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指出肇庆市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共92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肇庆考区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肇庆考区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92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受理部门: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受理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2号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大楼)501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758-2271231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6日  附件:1.肇庆考区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肇庆考区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肇庆).xls

广东中山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189人

2021-08-12

 近日,中山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了中山市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指出中山市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共189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中山市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中山市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89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11室,联系电话:0760-88230675(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证书发放和成绩复核  公示结束后,证书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发布的通知。需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咨询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窗口,联系电话:0760-89817185(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7:00,周六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附件:中山市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中山市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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