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3-10

  近日,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延期的考试项目:       包括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及二级建造师等共计16项。  2、适用延期的报考人员:       北京市发布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开展的通知前,注册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3项考试已经完成报名工作;  其他13项北京地区2020年未组织报名的考试,此前取得过合格成绩且2020年未在其他省(区、市)参考的北京考区人员,其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3、成绩延期办理办法:       成绩延期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完成,无需报考人员申请。成绩延期工作完成后,符合延期条件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将北京地区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的通知》,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工作要求,北京地区2020年未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延期的考试项目  注册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共16项。  二、适用延期的报考人员  1、北京市发布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开展的通知前,注册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3项考试已经完成报名工作,此3项考试2020年度在北京市报名成功人员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2、其他13项北京地区2020年未组织报名的考试,此前取得过合格成绩且2020年未在其他省(区、市)参考的北京考区人员,其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成绩延期办理办法  成绩延期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完成,无需报考人员申请。成绩延期工作完成后,符合延期条件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如有疑问,请参照本网站发布的《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问题的解答》。  咨询电话: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北京地区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延期有关问题的解答

2021-03-10

  北京地区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受疫情防控影响暂停,并入至2021年举行,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已报名北京地区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更多问题答疑详见下方公告正文:    问 1.怎么判断我参加的考试是否适用此次成绩延期?  答此次成绩延期只涉及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共16项),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证书)的考试,不适用成绩延期。  问 2.我2020年在北京市报名了一级建造师/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考试(后因疫情原因停考),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是否可以延期?  答如您已报名了北京地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考试,则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如未报名,则不延期。  问3.我参加的是2020年北京市因疫情原因未组织报名的考试,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是否延期?  答此类考试成绩延期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  1.考试的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2.报考人员2020年未在其他省(区、市)参考;  3.报考人员为北京考区人员。  问4.怎么确定我是否为“北京考区人员”?  答北京考区人员,包含以下2类:  1.在北京报考,且之后年份未转往外省(区、市)报考的人员。  2.在外省(区、市)报考,且2019年(含)以前转至北京报考的人员。  例:2017年在天津报考,2019年在北京报考,是北京考区人员;  2018年在北京报考,2019年在河北报考,非北京考区人员;  2017年在江苏报考,2018年在北京报考,2019年未报考,是北京考区人员。  问5.我2020年在其他省(区、市)报名了,但未参加考试,算“参考”吗?  答不算。参考指实际参加了考试。  问6.成绩延期需要本人申请吗?  答不用申请。成绩延期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完成。  问7.我怎么知道自己的成绩是否已延期?  答您可在2021年度考试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考信息”界面核实本人的成绩延期情况。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官方解答: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一建、监理等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问题

2021-03-09

  近日,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问题的解答,对考生对北京地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考试成绩延期等7个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关于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延期有关问题的解答  问 1、怎么判断我参加的考试是否适用此次成绩延期?  答此次成绩延期只涉及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共16项),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证书)的考试,不适用成绩延期。  问 2、我2020年在北京市报名了一级建造师/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考试(后因疫情原因停考),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是否可以延期?  答如您已报名了北京地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考试,则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如未报名,则不延期。  问3、我参加的是2020年北京市因疫情原因未组织报名的考试,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是否延期?  答此类考试成绩延期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  1考试的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  2.报考人员2020年未在其他省(区、市)参考;  3.报考人员为北京考区人员。  问4、怎么确定我是否为“北京考区人员”?  答北京考区人员,包含以下2类:  1.在北京报考,且之后年份未转往外省(区、市)报考的人员。  2.在外省(区、市)报考,且2019年(含)以前转至北京报考的人员。  例:2017年在天津报考,2019年在北京报考,是北京考区人员;  2018年在北京报考,2019年在河北报考,非北京考区人员;  2017年在江苏报考,2018年在北京报考,2019年未报考,是北京考区人员。  问5、我2020年在其他省(区、市)报名了,但未参加考试,算“参考”吗?  答不算。参考指实际参加了考试。  问6、成绩延期需要本人申请吗?  答不用申请。成绩延期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完成。  问7、我怎么知道自己的成绩是否已延期?  答您可在2021年度考试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考信息”界面核实本人的成绩延期情况。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山西人事考试中心公布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2021-03-03

  近日,山西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公示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的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消防工程师以及二级建造师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关于公示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563号)的规定,现将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其中,上缴国家考试单位的考务费标准如有变化,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附件: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公示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公示表.xlsx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2月4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住建部通知:修改监理工程师基础科目和土建专业科目大纲

2021-03-03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修改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大纲的通知,《通知》指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决定将《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基础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统一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修改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监理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决定将《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基础科目和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统一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特此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1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辽宁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2082人

2021-03-01

  近日,辽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指出辽宁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计2082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8日。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082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8日。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证书发放按照属地化原则,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地证书发放部门工作安排。  举报电话:12333-0  附件: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辽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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