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21-01-07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青海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列表)。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6日 至 2021年1月15日 。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971-8258589(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举报邮箱:407430131@qq.com  举报网站链接: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6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广东广州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912人

2021-01-06

  近日,广州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了广州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指出广东广州地区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计912人,现将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2日(工作日10天)。广州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广州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912人(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2日(工作日10天)。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广州市报名点考生的举报,由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20—83543605。  举报邮箱:gzexam@163.com。  附件:广州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广州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海南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321人

2021-01-06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了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指出海南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计321人,现将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5日。  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21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5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65200072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5日海南合格人员名单.docx

广东珠海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162人

2021-01-05

  近日,珠海市人社局网站发布了珠海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指出广东珠海地区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计162人,现将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2日(工作日10天)。  珠海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珠海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62人(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2日(工作日10天)。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珠海市考生的举报,由我院受理。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联系电话:0756-2288109。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我院将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珠海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珠海市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x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20年12月2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官方发布】2021年陕西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2021-01-05

关于2021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二级建造师:  为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行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文件,现将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形式  本年度我省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采用网络远程授课方式进行学习。  1.主项学习:课程学习为120学时;  2.增项学习:课程学习为60学时(多个增项专业的学员可根据执业需要自行选择学时);  3.专业课学习不分专业,按学时要求自选课件进行学习。  二、学习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9:00时至10月31日17:00时;  2.报名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  3.学习时间:2021年1月1日9:00时至12月31日17:00时;  4.学习内容:公共课内容为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专业课内容为专业规范、标准、工法、新材料、新工艺以及工程案例等。  三、学习费用  1.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标准:6.5元/学时  收费依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类注册执业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发改价格函〔2020〕1879号)(具体详见继续教育报名系统“收费公示”栏目)。  2.缴费方式  网络缴费。  3.开具发票  目前非税收缴系统正在改进中,在未实行电子发票之前暂按原有的发票领取方式选择“自取”或“邮寄”。  (1)选择邮寄方式的邮费由学员自行承担(到付),一旦选择“邮寄”,不得拒收。  (2)发票抬头仅限单位或个人,因发票抬头提供不规范造成的系统不认可、无法开具发票的情况,责任自负。  (3)开具发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7:00时。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29-87396261转5  技术答疑:4001000353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福建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2020-12-29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245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7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0591)87507553 87526359(传真)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0591)38161636-2 38161636-6(传真)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42 KB 下载次数: 次]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示名单.pdf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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