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考试院发布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

2020-12-10

  近日,上海人事考试院发布了202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意见》指出,由于相关考生在2020年度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中有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违纪行为,给予当次考试科目成绩无效处理。  上海市202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意见沪人考〔2020〕63号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现将本市202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中已认定的违纪违规考生信息和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认可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联系电话:021-61969000。对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处理。  陈述申辩期满,违纪违规行为和处理意见经复核无误的,将按照考生在考试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因通讯地址信息变更、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本公告视为送达。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0年11月30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西藏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2020-12-04

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一、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2月19日(上午《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下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举行,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各科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作答。  二、考试时,考生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中参加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2013版计价与计量规范、2015版四川计价定额。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中参加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18版公路工程概算、预算定额。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中参加水利工程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办〔2015〕9号)、2007年《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川水发〔2007〕20号)、水利部颁〔2002〕《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颁〔2002〕《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并能携带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除上述规定工具书外,不允许携带其他教材、习题集、复印资料、手抄等无关材料,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阅卷时将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分析,若答卷雷同,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五、请考生按照《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城乡规划师等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点击查阅:http://hrss.xizang.gov.cn/sy/tz/202010/t20201013_119247.html)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前申领“西藏健康码”,并每天采取自查方式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日常防护。  六、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0891-6845920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提供错时延时服务

2020-11-27

  近日,江西消防网发布了关于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错时延时服务的公告,《公告》指出,省消防救援总队自2020年11月16日开始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含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提供延时服务。  关于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错时延时服务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有关要求,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错时延时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0年11月16日开始实施。  二、服务事项  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含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注销)。  三、实施方式  (一)工作日提供延时服务。工作时间结束办事群众仍未办理完毕或正在排队等候的,工作人员延长下班时间,直到最后一人完成办理。办事群众需要在工作日下班时间后来办理的,可提前通过电话预约服务。  (二)节假日、双休日提供错时服务。办事群众需要在节假日、双休日办理的,可提前一天通过电话预约服务。  预约联系人:徐帅,预约电话:0791-86558315;18170865119。  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11月12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江苏省住建厅统一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

2020-11-27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统一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的通知,《通知》指出,省住建厅厅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自2020年12月1日起,凡在我省境内新开工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均须统一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的通知苏建建管〔2020〕264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监理工作,提高全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后的《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分为A(工程监理单位用表,20种)、B(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等用表,24种)、C(通用表, 2种)三大类,共计46种用表。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自2020年12月1日起,凡在我省境内新开工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均须统一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2020年12月1日前未竣工工程仍可延续使用原第六版监理现场用表),其他建设工程可根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选用本《监理现场用表》。本《监理现场用表》作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和工程档案资料归档。  本《监理现场用表》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监制,供各单位免费下载使用。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doc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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