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合格证书的通知

2021-02-23

  近日,北京人社局发布了关于北京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通知,自2021年度起,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以下是内容详情。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开发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精神,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范围  自2021年度起,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电子证书载体和信息  电子证书采用以加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专用章”电子印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电子证书页面信息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专业、批准日期、管理号和验证二维码等。具体样式附后。  三、电子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证人员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可应用在本市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人事管理等业务工作中。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须进行更换。  四、电子证书获取及查验渠道  自2021年2月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官方网站(rsj.beijing.gov.cn )开通电子证书获取和查验服务,并同步发布历年证书信息。  (一)获取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注册登录后可下载并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二)查验渠道。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按照要求进行查验操作。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持电子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使用,严禁伪造、篡改、挂证等违规使用。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纸质证书补办业务同时停止办理,持证人员可直接获取使用电子证书。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贵州省全面推行一级造价工程师电子职称证书

2021-02-23

贵州省全面推行电子职称证书  2月19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启用电子版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2月31日起,在全省启用电子版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电子证书以加盖“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页面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资格系列、资格专业、资格名称、评审类型、取得时间、申报单位(机构)、评审机构、评审机构组建单位和验证二维码等。证书在“贵州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rcrs.gzsrs.cn:8888/pub/)”上统一发放。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样式(空白)  电子证书的发放人员分为两类:一是通过贵州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职称“以考代评”达到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国家按原渠道发放纸质证书)。  电子证书与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发放的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0年12月以前发放的纸质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员无须进行更换。  电子证书的获取方式和核验渠道是:2020年及以后年度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导入证书数据后,登录“贵州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按要求操作获取本人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或登录“贵州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在“个人办事”或“单位办事”中选择“职称证书查询”栏目,按照提示进行核验操作。  目前,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在全面梳理职称证书历史数据,下一步将逐步向社会提供2010年1月1日起至今的职称证书信息在线核验功能,届时个人和用人单位可上网获取和查询证书真伪,具体发布进度将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适时向社会告知。

陕西省2021年2月一建、监理、造价等补办资格证书公示

2021-02-23

  近日,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对2021年2月补办(更换)国家资格考试 证书人员的公示,《公示》内容为陕西省2021年2月份(一建、造价、安全及监理等部分)补办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5日)。 关于对2021年2月补办(更换)国家资格考试 证书人员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关于做好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号),我们对2021年2月需要补办(更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了收集核查。现将补办(更换)证书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对以上人员有不同意见,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和来访等形式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反映。  2021年2月需要补办(更换)的证书资料公示期满后送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待补办证书发放至我省后,我们将及时组织发放,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联系人:赵雷     联系电话:029-89530900  附件:2021年2月补办(更换)国家资格考试证书人员名单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1年2月1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广州市住建局发文:相关建设单位可聘请“建造师”等担任内部监理

2021-02-23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监理要求的通知,《通知》对相关建设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不强制委托外部监理单位;  2、建设单位可通过聘请具有工程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注册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监理,并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监理要求的通知  各区住建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南沙区行政审批局、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建筑许可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工作方案(2.0 版)的通知》(穗建改〔2020〕28 号)和《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型低风险工程试点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工作方案(1.0)的通知(试行)》(穗建改〔2020〕26号)的要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即本市行政区域内,私(民)营、外商和港澳台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的,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工业厂房和仓库项目(涉及高耗能、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对生态环境影响大的项目除外),不强制委托外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可通过聘请具有工程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注册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监理,并实施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的通知》(穗建筑〔2020〕93号)自2021年2月1日起废止,废止前满足穗建筑〔2020〕93 号文要求已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的项目,按原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2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广西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2849人)

2021-02-23

各有关单位、考生:  按照2020年度广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经审核,广西共有2849名同志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的时间从2020年12月5日算起,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现范我区专业主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80号)精神,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发放统一样式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电子通知单,不再发放纸质资格证书。考生可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自行下载打印、查询验证;用人单位可在线核验真伪。考试成绩合格数据将同步推送到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zgb.gxrczc.com)和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部门,作为注册核查依据。  附件:  2020年度广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住建部公布2021年第2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021-02-21

  对于顺利通过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考生而言,他们自然会关注有关证书注册的信息。近日大立教育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第二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已经公布,此次满足条件准予注册的人员共计595人,名单附后。  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经审核,刘建锁等595人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批)准予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二批).doc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2月4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广西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1689人

2021-02-21

  近日,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广西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公示》指出广西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共计439人,公示期为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6日。  广西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广西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439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6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2月9日广西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xls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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