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人事考试网发布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0-11-10

  近日,贵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了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控告知暨承诺书对本次参加考试考生提出如下防疫要求:  1、14天内境外来黔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所在地区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3、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考指南、考务通知、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网上报名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一)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14天内境外来黔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考点所在地区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3、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考试。  4、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考试。  5、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二)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各科目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五)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六)多科目考试的,上午考试科目结束后,外出重新进入考点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再次接受体温检测和扫码检查,请考生及时用餐(建议自带餐食),按时返回考点接受检测入场,避免耽误时间影响考试。  (七)每科目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八)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十)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本人已认真阅读《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符合本文“二(一)”疫情防控相关重要提示中规定的可参加考试的情形,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湖南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重要提示

2020-11-10

  近日,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重要提示,提示指出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  注册计量师(一、二级)资格考试参考重要提示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计量师(一、二级)资格考试将于11月7-8日举行。为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举行,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我院官网发布的《湖南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的具体要求,知悉防疫相关规定,提前彩色打印好本人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进入考点时主动配合考点人员查验。  二、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因防疫需要,应试人员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5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应试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四、应试人员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电子身份证、单位社保卡不能作为有效证件参考),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前彩色打印),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考场。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五、所有应试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从进入考点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包括在考场就座后考试作答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六、10月24日以来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近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应试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10月24日来与新疆喀什地区病例和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近14天内有喀什地区旅居史人员,应于考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参加考试(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能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为方便安排隔离考场,请以上两类应试人员在11月5日17:00前向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主动报告备案,没有主动报备的不允许参考。  七、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八、根据规定,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作违纪处理。  九、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包括抄袭的和被抄袭的),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追加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  十一、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组织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犯罪规定。如实施相关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十三、应试人员在考前及考试期间应按规定主动如实申报自身健康状况及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包括虚假健康码行程卡)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应试人员诚信参考,远离作弊,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0-10-30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测  根据各地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务公告,可知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预计在12月底公布。以下是历年造价工程师成绩公布时间,考生可做参考: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预测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将于2020年12月下旬某一天公布,具体公布日期以届时官方通知为准。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广西省住建厅开展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工作

2020-10-29

  近日,广西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报名参加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的对象需具备《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中工程类职称包括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广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经研究,我厅定于2020年12月份举办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拟安排在2020年12月12-13日,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报考情况将分批安排考试(考生无法自主选择考试日期,且如遇特殊情况有可能推迟组织考试),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考虑此风险并密切留意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考试考核”通知动态。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明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南宁市,具体以准考证标明的地点为准。  (三)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考试内容:  ⒈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标准;  ⒉国家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及我厅印发的最新版招标文件范本等;  ⒊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实施细则等;  ⒋国家颁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管〔2016〕116号)等。  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需具备《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其中工程类职称包括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等。(对于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职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议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的专业等级标准。)  三、考试报名、审核及相关流程  报名方式为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经本人同意),符合上述考试对象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程序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一)网上报名时间与方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11月11日上午9:00~11月16日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照片审核。报考照片要求为考生本人电子版标准证件照片(符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清晰、不戴首饰等标准证件照片要求),此照片将应用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中(如考生在办证过程中提出更换照片即被视为替考,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合格证书作废,并对该考生处以禁考2年、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等处罚)。只有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报考操作;不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的人员,将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使用非本人相片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替考(将被禁考2年)。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将不能更换,否则将被视为替考行为(将被禁考2年)、并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照片审核成功后,用A4纸打印《考试报名表》1份。  (三)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与方法。已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按属地原则到自主填报的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区直及中直驻桂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⒈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11月17日~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⒉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及要求:(1)报考人员需提交的纸质材料:A4纸打印的《考试报名表》1份(经工作单位初审,同时在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工作单位印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2)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不给发放证书或取消已取得的证书。情节严重者,将被禁考2年、并记为不诚信行为入库。  (四)各市考试管理机构报送材料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11月23日上午9:00~24日上午12:00前将审查合格的本市考生报名资料报至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204室,邮编:530028,联系人:郑月汉)进行终审。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1)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在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考试报名表》装订在第1页,证书复印件装订在后面);(2)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汇总表。  (五)考试费用与考试资格。考试不收取费用,请报考人员于11月27日上午8: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状态为“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最终审核未通过)。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入库。为防止公共资源浪费,将对无正当理由缺考的报考人员采取停考1年的措施。  因正当理由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考前按规定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审批表样式详见附件4;书面审批表提交地址为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204、205考试科,提交时间为办公时间),审批通过后记为“正当请假”。如未按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审批不通过的,将记为“无正当理由缺考”、并将被停考1年。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与方法。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12月8日上午9:00~11日上午12:00登录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成绩管理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交卷时,可在考试机上直接看到考试成绩合格与否。考试合格者,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员可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通过原报考账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进入“考试培训”,点击“企业信息”或“个人信息”中的“评标专家”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为简化办证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服务提速增效,今后不再通过网站发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积极组织规划、设计专家参加本次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的报名考试。  (二)联系方式:  报考条件等咨询电话:0771-2260298谢工。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771-5583251。(办公时间:南宁市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企业锁办理问题咨询:http://www.gxcic.net/other/help/help1.htm(仅限咨询企业锁办理业务)。  系统登录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仅限咨询登录问题)、客服邮箱:gxjsw@qq.com(仅限处理登录问题)。  附件:⒈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⒉疫情防控及考试纪律要求  ⒊ 2020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⒋评标专家考试请假审批表附件.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宁夏自治区关于做好近期人事考试期间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输入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10-29

  近日,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近期人事考试期间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输入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对自治区参考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1:试当天,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外,还应当出示“行程码”。  2:考试前14天,新疆喀什地区返(来)宁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关于做好近期人事考试期间新疆喀什地区疫情输入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各位考生:  近日,新疆喀什地区通报疏附县发现138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做好近期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宁疫指办发〔2020〕21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按本网站发布的《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宁考安”小程序暂停使用)。进入考点时,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外,还应当出示“行程码”。  二、考试前14天,新疆喀什地区返(来)宁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须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接受核酸检测。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必须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四、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或当天“健康码”和“行程码”的截图,提高入场查验速度。  五、“行程码”的获取途径:  (一)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方法一: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  方法二:打开微信,点击上方的搜索框。  然后输入“国务院客户端”,并点击进入小程序。  (二)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后,点击“防疫行程卡”。  (三)最后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点击查询。  (四)稍等片刻,就可以生成行程码了。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住建部公布2020年第二十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

2020-10-28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已经落下帷幕,所有完成考试的考生自然都会关注有关证书注册审查结果的资讯。近日从住建部官方网站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此次共有697人符合条件予以注册,另有79人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  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陈杰等697人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商建江等79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三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628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陈杰等697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陈杰等697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商建江等79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商建江等79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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