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建委对一建、监理、造价等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1.6)
2021-01-07
1月6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对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注册监理师初始注册以及注册造价师证书等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考生可通过附件下载并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及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之后邮寄至受理服务大厅临时收件点。 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暂停现场领取证书。现通知如下: 一、邮寄证书范围: 1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 2.注册监理师初始注册证书; 3.注册造价师证书; 4.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证书; 5.注册设备工程师(化工、暖通、给排水、供配电、输发变电)证书。 二、办理流程: 1 行政相对人根据领证通知确认领证批次和领证人员名单,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附件1)。领取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书的还需填写“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附件2)。 2. 行政相对人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和“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如需)邮寄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或自行递交至小木桥路680号受理服务大厅临时收件点。 3. 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将人员注册证书邮寄给行政相对人。 4. 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信息: 单位名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交易服务科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7室 邮政编码: 200032 联系电话: 54614788-1033 附件: 1 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 (1).docx 2 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 (1).docx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1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