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试拟改为11月5日、6日举行

2020-10-27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恢复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原定于2020年10月15日组织的“安管人员”考试拟改为2020年11月5日、6日举行,请考生于10月30日至11月4日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信息管理系统,重新打印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关于恢复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原定于2020年10月15日组织的“安管人员”考试拟改为2020年11月5日、6日举行。请考生于10月30日至11月4日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信息管理系统,重新打印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考生须加强健康监测并在考试当天提交《健康情况申报表》(打印准考证时系统自动生成),如出现发热、干咳和腹泻等异常症状务必及时就医。考试前14天内去过山东省青岛市的考生,按照有关防疫要求,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因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等不确定因素,考试计划可能做出相应调整,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最新通知并保持个人通信畅通。有关考务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55598091。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福建关于开展2020年一级造价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0-10-26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业务已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通,请注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时登录系统,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无纸化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通过系统直接提交电子申报资料,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申请人提交延续注册申请后,请及时关注系统内审批结果,通过审批的人员,可关注省注册中心的“证书领取通知”栏目,及时了解注册证书领取信息。  3、申请人持有的旧版注册证书(仍为11位注册证号及无身份证号)将统一换发新证。  4、今后住建部将常态化办理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业务,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之内及时申请延续注册业务。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0月15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陕西省住建厅公布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拟注销人员名单

2020-10-26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对陕西省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拟注销人员名单的公示(第三批),公示内容为省住建厅拟对李红飞等42名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办理注销手续,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30日。 各相关企业及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8〕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陕建发〔2019〕1008号)和执业资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指导并督促相关企业和注册人员开展了违规“挂证”相关工作,并对投诉举报件和相关部门推送的疑似“挂证”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我厅拟对李红飞等42名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办理注销手续(见附表)。  对公示注销人员名单有异议或举报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可在公示期间提供书面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期内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书面申请延期。书面材料,单位应加盖公章,预留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30日。逾期未提出异议申请的,在公示期满后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联系单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4楼  联系人:宋瑞鹏  联系电话:029-89622019  附件:陕西省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拟注销人员名单(第三批)附件:陕西省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拟注销人员名单(第三批).xlsx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6日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2020-10-26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及二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即将到来,近日,河南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注意事项要求:  1、应考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8日

水利部公开2020年度第二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监理工程师人员不足和“挂证”是主要问题!

2020-10-26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的通告,《通告》指出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1、个别监理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2、个别项目未按照监理合同选派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的通告办建设〔2020〕216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提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监管工作效能,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方案的通知》(办建设函〔2019〕60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0〕308号)要求,我部开展了2020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开。  水利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1、2020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表2020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表.docx  2、2020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表2020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结果公开表.docx

河南省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2020-10-26

  1.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18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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