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0年造价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09-04

  众所周知,造价工程师是可以评定职称的,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合肥市建设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其中涉及到工程造价的相关信息,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关于2020年合肥市建设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合肥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115号)文件通知,2020年度建设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上述文件转发附后,请各相关申报人员及单位严格按要求执行(务必仔细阅读文件)。同时,将其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二、受理相关事宜  1.受理方式:初、中级申报单位或个人按专业先将个人相关资料(见附件3),拍照、打包、压缩发相应专业受理的QQ邮箱,文件名称:姓名+专业+申报级别+联系电话,一份文件只发送一个邮箱,不得重复投递。单位或个人接到审核通过反馈后,再到现场报送纸质材料、缴费(现金)。未经过网上审核通过的资料,现场一律不受理。         高级职称资料网上系统申报按省住建厅时间要求(见省住建厅网站通知)报送,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缴费(现金)。  2.时间:为提高效率,便于申报者一次办结,建筑系列初、中级职称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27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为初、中级电子版材料审核时间,不接受初、中级纸质材料报送;高级职称纸质材料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逾期不再受理。  3. 地点:庐阳区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合肥市城乡建设局9楼职称材料受理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及标准  详见附件2: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9]87号)  四、申报专业  根据省建设厅文件要求,申报专业为建筑工程、建筑学、给排水工程、给排水-水质监测、城市规划、城市园林、市政道桥、勘测-岩土工程、勘测-工程测量、勘测-水文地质勘察、城镇燃气工程、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工程造价、建筑机械、建筑防腐、白蚁防治。附件2中第二十六条所列从事技术工作,请申报人员对应上述专业进行填写;另,非上述专业的申报人员须办理转系列、转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详见附件1。  五、关于面试答辩  申报高级工程师的答辩事宜省住建厅另行通知。申报初、中级职称面试通知请随时关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cxjsj.hefei.gov.cn/zwgk/tzgg/index.html)通知公告,不作另行通知。  六、关于继续教育学时  1. 继续教育证书领取及学时验证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报人员可以向其主管单位人事教育部门申请领取;非公经济组织可以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请领取。  证书领取验印后,个人依据参加培训如实填写并带相关依据资料向上述部门申请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专项验证;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专技处进行复核。  2.其它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  七、关于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3、5。  八、关于委托评审  我市设有相应系列(专业)、级别评委会的,不得向外  委托代评;中直、省直驻肥单位或外市单位(个人)需要委托我市相应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的,须经省级人社部门同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方可受理,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九、关于非社会化与社会化职称的衔接  通过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评审、民营科技评审以及各地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类非社会化评审等途径取得的职称,仅限非公经济组织使用,该职称不作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聘任的依据;在申报社会化评审职称时,降一级别使用,无需重新换发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书。  十、其它问题  1. 关于收费         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费为100元/人。破格申报、正常申报正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人员均需参加面试。  2.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63536513、62674267、62691165、62692757  转专业培训联系电话:63366701。  附件1:关于做好合肥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115号(1).pdf  附件2: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评审标准〔2019〕.docx.docx  附件3:中、初级电子版申报材料清单.xls.xls  附件4:中、初级职称电子版材料申报邮箱.doc.doc  附件5:申报材料清单.xls.xls  附件6:2020年社会化职称评审材料表格汇总.zip.zip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水利部发布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批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9-04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批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办理证书延期之前,需在水利部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提交延期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监理工程师人数不作为核定指标),同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监理单位的人员和业绩信息。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为深入推进水利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资质管理水平,充分激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鉴于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的监理工程师实施统一管理的新制度尚未出台,经研究,现就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和2020年度资质等级证书到期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可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申请办理证书延期。  二、办理证书延期之前,需在水利部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提交延期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监理工程师人数不作为核定指标),同时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监理单位的人员和业绩信息。  三、经查满足无“挂证”等违规行为、社保缴纳正常、监理业绩真实合格等条件的,给予办理延期,证书有效期延长2年。  四、新申请和升级监理资质的单位,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评审时间请关注水利部官网公告。  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方式:  (一)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联系电话:010-63208000  (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63202229 63202228

山西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2020-09-04

  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山西省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以下是具体通知。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诚信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考生参加考试前,须通过支付宝、微信等APP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点击“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申领个人健康码。要实时做好健康监测,尽量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不必要流动。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身体如有不适可举手报告监考人员。  四、考生进入考点,应当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绿码,供考点工作人员核验。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或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五、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测温后方可进入考点警戒线内,严禁不经过测温擅自跨越警戒线,一旦违反将按违纪处理。接受测温、检查时须排队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间隔不小于1米)。  六、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 对考生进场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监测,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中止考试或不得在普通考场考试。  2. 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黑龙江省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应试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0-09-04

  近日,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黑龙江省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以下是通知详情:    一、应试人员入场时须出示“龙江健康码”和考前一天下载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二、应试人员可在考前60分钟按以下相关要求进入考点。  1.如果应试人员持有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温合格后可直接进入考点;  2.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须出示“龙江健康码”和考前一天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查验并进行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  3.码色异常的应试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  4.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5.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 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的应试人员,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三、应试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四、应试人员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应如实向考点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申报,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的应试人员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14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医治。  六、应试人员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期间,低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应试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应试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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