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化有哪些优势?

2020-01-11

为简化注册流程,进一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化申报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趋势。目前,已经有六个省份推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那么,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化有哪些优势呢?  目前,包括福建、河南、江苏、北京、江西、浙江在内的六个省份已经开始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相比于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项目对比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制证环节无多领证成本无高跑腿次数无至少一次领证周期及时1月以上证书保管网上保存,随时取用不易证书变更网上办理当面办理伪造证书可随时验证易发、频发行业监管便捷,互联互通频繁、信息孤岛  根据对比,对建造师证书的电子化的优势总结如下:  1、查验方便  通过手机和上网两种方式,可以实现全球各地、全天24小时,随时查验。  2、降低成本  降低企业成本:行、宿、时间成本大大缩小。  降低行政成本:一是节省证书印制成本;二是节省快递邮寄成本。  3、周期缩短  考试合格即可领证,变更办理立即生效,随时打印解决了保管难、补办烦的问题,随时随“机”取用遏制了企业扣证的行为,切实为持证人员带来便利。  使用电子证书后,证书获取周期由1个月缩短至1天,过去需要的六七个流程一键压缩,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4、信用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网站查询、公众微信号查询或扫描证书二维码的方式对证书进行核验,减少人工验证出错。同时通过将个人数据纳入到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等相关平台,进一步加强持证人员信用建设。  与传统的纸质证书相比,电子证书实现了全程电子化管理、全时段在线获取及全域可查验,减少人工验证出错,有效杜绝假证伪证。而且,推行证书电子化后,企业和持证人员真正实现“0跑腿”,证书获取周期由过去的1个月缩短至1天。光快递邮费和证书印制费,政府每年就节约数百万元。小小证书电子化,企业的经济成本和政府的行政成本大大降低,而社会效益却得到显著提升。

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成员的通知

2020-01-1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是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相关技术工作的评审、论证、现场验收和咨询;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标准、技术文件的制定以及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士,想要申请成为这样的专家就需要满足规定的相关条件。近日,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成员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在工程建设或消防安全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成员的通知  桂建消〔2019〕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我区消防技术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为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工作建言献策,提供决策咨询,参与组织建设工程防火技术课题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评审论证;  (三)参与建设工程防火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的修订;  (四)对相关的火灾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公正诚信、工作严谨、廉洁自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经审定后入库:  (一)具有10年以上消防相关行业、专业管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高的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领域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在工程建设或消防安全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关心热爱消防公益事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面向全区公开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推荐或自荐,不设人员数量、地域、性别限制。  四、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的程序进行。  申请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携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到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名。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本辖区申报专家库成员的相关人员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将信息进行汇总,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于2019年8月28日前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及专家库成员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电子邮箱:gxjstxfsyb@163.com。  (二)经我厅审定,入库专家名单将在我厅网站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将成为我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  (三)我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联系人:丘桂宁,联系电话:0771-2368211。  附件: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自)荐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自)荐表.docx  ⒉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9日

人社部官方答复: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0-01-11

国新办1月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官方发言人指出,我国将在年底前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新办1月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亟须进一步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评价机制,从而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汤涛说。  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于1994年开始建立。在实施过程中,该制度逐步暴露出职业资格过多、过滥,影响就业创业,阻碍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发挥等问题。因此,2013年以来,我国逐步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  此番改革总体思路为对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对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分步取消,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根据安排,1月将开展首批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包括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17个职业(工种)。2月将开展第二批试点,在车工、钳工、铣工、眼镜验光员等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第三批职业资格的转化工作将在7月开展。最终,在2020年底前,要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职业资格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将有利于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张立新说。  技能水平评价主体将由政府转为企业和第三方机构  全新建立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职业资格评价制度有何区别呢?  评价主体不同。职业资格评价是由政府认定的。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由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作为用人主体,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企业是最清楚的。”张立新说,自2018年底以来,先后已有18家中央企业、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00多家企业进行了试点。对社会人员和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人社部门将面向社会,遴选第三方评价机构,为这两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评价方式不同。职业资格制度是由政府部门进行能力鉴定,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过程考核、结果鉴定、业绩评审、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多种评价方式。  “这其中,政府跟市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直接鉴定发证转为组织制定职业分类、开发新职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同时对鉴定实施机构进行监管。”张立新说,改革后真正做到了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截至目前,由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达到4万多本,深受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欢迎。  与此同时,张立新强调,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政府将强化有效监管责任,确保技能人才评价有序开展  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效监管是关键。“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对相关机构实行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汤涛说,一方面,将依托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出有影响力、有质量、有公信力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并对他们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也将稳妥做好职业资格实施机构的职能调整和转变工作,处理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平稳有序实施。  与此同时,人社部门还将做好职业标准开发,为规范、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提供坚实基础。张立新介绍: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人社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并组织专家评估、论证,推动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  对于备受关注的新职业问题,汤涛介绍:人社部已对外公示第二批新职业的相关情况,预计将在春节前后对外发布。人社部门将积极研究开发相关职业标准,为新职业人员的培训、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

重磅!社保大变!今天起,千万别这么缴费!小心出大事!

2020-01-11

  重磅!税务总局成立社会保险司!社保新政策实施,我们的社保到底该怎么缴纳呢?对我们的影响又有多大?  重磅!税务总局成立社会保险司!  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社会保险司与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 信息量很大!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任命:  陈居奇、杜志农、王发运为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副司长;  李志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副局长。  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有关非税收入的征管职责划转、落实以及后续的征收管理各项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法律法规调整。  司领导:  郑文敏、练奇峰(挂职)、陈居奇、杜志农、王发运  内设处室:  综合处、社会保险费一处、社会保险费二处、社会保险费三处、非税收入一处、非税收入二处、统计分析处、征管服务处。  社保入税真的来了!  以下几种企业需提早自查  社保如此被重视,断缴哪些资格会清零  社保断缴对个人存在一定的影响,有些资格会清零,但重新缴纳达到一定时间后就能恢复资格,有些资格是不会清零的,敲黑板!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断缴,不会清零缴纳额和参保记录!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基本概念: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这里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是指职工或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因此,无论在哪里缴费,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并不存在所谓“清零”情况。  划重点:    二、医疗保险医保断缴,停止缴费的次月医保待遇停止,但社保卡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会清零,已参保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也不会清零。  小提示:职工身份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与是否正常缴费、是否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有关。  但是,如果你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话,断缴后,还是可以用来支付在定点医院就医或者定点零售药店买药产生的费用的。  划重点:    三、生育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是累计计算的,断缴不会清零已缴纳的生育保险参保记录!  也就是,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除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外,还需在上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上月没有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下个月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四、失业保险  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断缴不会清零账户信息!  小知识  ①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与上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③失业人员未申领过失业保险金的,原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五、工伤保险  ❶ 职工发生工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费用;❷ 断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项目和费用。  这6种人不用交社保!

人社部官方答复: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0-01-07

国新办1月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官方发言人指出,我国将在年底前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新办1月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亟须进一步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评价机制,从而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汤涛说。  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于1994年开始建立。在实施过程中,该制度逐步暴露出职业资格过多、过滥,影响就业创业,阻碍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发挥等问题。因此,2013年以来,我国逐步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  此番改革总体思路为对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对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分步取消,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根据安排,1月将开展首批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包括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17个职业(工种)。2月将开展第二批试点,在车工、钳工、铣工、眼镜验光员等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第三批职业资格的转化工作将在7月开展。最终,在2020年底前,要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职业资格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将有利于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张立新说。  技能水平评价主体将由政府转为企业和第三方机构  全新建立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职业资格评价制度有何区别呢?  评价主体不同。职业资格评价是由政府认定的。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由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作为用人主体,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企业是最清楚的。”张立新说,自2018年底以来,先后已有18家中央企业、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00多家企业进行了试点。对社会人员和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人社部门将面向社会,遴选第三方评价机构,为这两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评价方式不同。职业资格制度是由政府部门进行能力鉴定,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过程考核、结果鉴定、业绩评审、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多种评价方式。  “这其中,政府跟市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直接鉴定发证转为组织制定职业分类、开发新职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同时对鉴定实施机构进行监管。”张立新说,改革后真正做到了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截至目前,由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达到4万多本,深受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欢迎。  与此同时,张立新强调,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政府将强化有效监管责任,确保技能人才评价有序开展  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效监管是关键。“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对相关机构实行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汤涛说,一方面,将依托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出有影响力、有质量、有公信力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并对他们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也将稳妥做好职业资格实施机构的职能调整和转变工作,处理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平稳有序实施。  与此同时,人社部门还将做好职业标准开发,为规范、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提供坚实基础。张立新介绍: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人社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并组织专家评估、论证,推动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  对于备受关注的新职业问题,汤涛介绍:人社部已对外公示第二批新职业的相关情况,预计将在春节前后对外发布。人社部门将积极研究开发相关职业标准,为新职业人员的培训、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

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1-07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以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为目的,对安徽省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进行了介绍。  其中的主要内容包括: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进皖企业”)应在建设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后,根据需要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中标或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且变更后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执业资格、业绩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信息由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19〕170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现就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进皖企业”)应在建设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后,根据需要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二、进皖企业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登录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企业、人员基本入库信息。登记信息无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实行“谁登记、谁负责”原则,进皖企业应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相关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时,应将企业申报材料与企业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待信息核实并更正后,方可办理。  四、中标或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且变更后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执业资格、业绩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信息由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发布。  五、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加强进皖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质量安全、诚实守信等事后监管,不得擅自设置“变相审批、登记及备案”门槛。  六、本通知自2020年1月20日起施行。原《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信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13〕1382号)同时废止,已下发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551-62871504  2019年12月30日  既然2020年已经到来,那么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小编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众多项目的全新课程就是帮助您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六轮三阶段递进式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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