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技巧

2020-04-03

        二级建造师考试实务科目中案例分析题一直是考生十分关注的题型,许多考生没有掌握案例题的答题技巧,因此常常被扣分,为此,优势教育整理了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供各位考生参考。      1、案例分析一般有三段内容,分别是实例工程背景、问题、分析与解答。    2、建议分析步骤:初看背景→细看问题→对照问题反过来细看背景中的条件→自己作答→对照分析与答案→总结对错经验。    3、每一步要点解析如下:    (1)初看背景。    仔细看透工程背景,并初步判断每件事(工序、做法等)正确与否,分析背景材料中内涵的因果关系、逻辑关系、法定关系、表达顺序等各种关系和相关性。    (2)细看问题。    弄清设问的中心要求是什么类型,其中大多是问答类,即叙述或回答即可;有的要通过计算回答;有的要在图上或表中填写回答,考生在这一点上一定要弄清楚。    (3)对照问题再看背景。    考生要看哪些条件可用,哪些条件是已知的,然后据此回答所问,并分层次地解答问题。在答题时应该首先回答正确或不正确,再回答理由或原因,最后把正确的做法写出来,答题要严谨,层次清晰,内容完整。指明对错、理由、正确做法三个方面。    (4)将自己答案与书上答案对照。    若一致,则可通过;若不一致,则必须反思、复读教材有关章节,加深理解。

官方消息: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在9月进行

2020-04-03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时间安排,值得注意的,原先通常在5月举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将在2020年改为9月5日-6日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三、教师资格下半年考试,执业兽医资格,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认证人员职业资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等具体考试日期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含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按照国务院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序号考试名称考试日期1教师资格(笔试)3月14日2咨询工程师(投资)4月11、12日3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4月18、19日4会计(初级)5月9-17日5注册建筑师一级5月16、17、23、24日二级5月16、17日6护士执业资格5月16-18日7教师资格(面试)5月16、17日8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9卫生(初级、中级)5月23、24、30、31日10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5月23、24日11演出经纪人员资格5月30日12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6月13、14日13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14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6月20、21日1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16土地登记代理人17注册核安全工程师9月5、6日18注册设备监理师19注册测绘师9月5、6日20监理工程师21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22会计(中级、高级)9月5-7日23经济(高级)9月12日24一级建造师9月19、20日25资产评估师26出版(初级、中级)10月11日27审计(初级、中级、高级)28通信(初级、中级)10月17日29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30注册城乡规划师10月17、18日31勘察设计行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10月18日32房地产估价师10月17、18日33拍卖师(纸笔作答)34统计(初级、中级、高级)10月18日35一级造价工程师10月24、25日36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37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38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39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40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41经济(初级、中级)10月31日、11月1日4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1月7、8日4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44税务师45注册验船师46专利代理师47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11月13-15日48演出经纪人员资格11月14日49导游资格50拍卖师(实际操作)11月14、15日51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52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53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师54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3月28-29日,5月30-31日,7月11-12日,8月29-30日,11月28-29日55期货从业人员资格1月11日,3月14日,5月16日,7月18日,9月12日,11月21日56基金从业人员资格3月28日,5月23日,6月20日,10月24日,4月25-26日,9月19-20日,11月28-29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6日

官方公布2020年3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数据更新情况

2020-04-03

       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了2020年3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数据更新情况,资讯中指出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除安徽外)、一级建造师(除安徽、湖北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除安徽、湖北、贵州外)等职业资格证书已开通查询验证服务。          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下半年)、资产评估师(含珠宝)、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下半年)(湖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江西、湖南、广东、贵州、重庆)、注册城乡规划师(除安徽外)、一级造价工程师(除安徽外)、社会工作者(高级社会工作师)(除安徽、湖北外)、一级建造师(除安徽、湖北外)、执业药师(除安徽、湖北、武汉、贵州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除安徽、湖北、贵州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除安徽、湖北、重庆外)等职业资格证书已开通查询验证服务。其中,资产评估师(含珠宝)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结果为电子证书。  注:201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是否规定期限?

2020-04-03

        想必在2019年就考取的造价工程师的小伙伴们,现在有部分人已经拿到了证书,但证书在手,是不是就能马上使用呢?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考试及资格审核而获取造价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注册后,方可执业。那么,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是否有有效期限呢?下面大立教育带大家了解一下: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150号部令)第九条可知: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1)取得执业资格;  (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有有效期限,一般要求持证人员在一年内完成注册,已经拿到证书的考生不要忘记了哦!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后是否能重新注册?

2020-04-03

      从现实角度来看,很多在职人士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考试就是为了拿一个证书,所以不管在什么阶段,他们都是十分关心证书问题的。为了让大家对此有一个清晰的认知,大立教育特搜集整理了有关资料,本文是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后是否能重新注册的相关问题详解的,有疑惑的考生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造价工程师被注销后还可以重新注册。被注销注册的人员,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后,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符合“150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且满足中价协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方可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按初始注册的程序办理,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a.有注册证书失效情形发生的;  b.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c.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d.受到刑事处罚的;  e.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重新注册: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暂停执业: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执业的,应当到注册初审机构办理暂停执业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信用制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造价工程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多久后才能重新注册?  答:被注销注册的人员,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后,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符合“150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且满足中价协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方可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按初始注册的程序办理,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  有的同学问,自愿注销也要等三年吗?这个其实目前还没有官方解答,但有过以往经历的朋友表示不用,建议大家可咨询当地官方机构,具体情况以各地官方回复为准。

2020年二级建造师新旧教材对比解析(文字版)

2020-04-03

        2020年二级建造师教材已经面市,很多考生关心与旧教材对比,新版教材修订变化的幅度,以及作为一个“老司机”是否需要购买新教材。根据以往经验以及对比分析,每年的教材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只针对新标准、新技术进行修订,如果用专业的查重软件,可能大多科目(除个别科目)95%-99%都跟上一年的版本是一样的,但是为了便于复习,有条件的还是建议大家购买新教材。下面,我们从教学、应试的角度分析,各科目介绍如下: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020版总体变化幅度不大。  新增1个必考点:企业新员工培训至少24学时;  修改3个重要考点:(1)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2019年4月1日起适用);(2)应急预案的管理细节有调整(2018年4月应急管理部成立,这部分知识点细节在2019年教材就该修改,但可考察的考点修改的并不多);(3)“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改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管理科目可能影响到考试的内容主要是上面4个考点,其他变化对考试基本没有影响,所以,2019版教材同样适用,老考生可不必购买新教材。  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整体变化不大。  新修改几个知识点:(1)依据新修订的《建筑法》对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有一定修改(重点看);(2)依据《最高法院关于...解释二》对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有一定修改;(3)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建设工程档案归档内容有些许变化;(4)应急预案管理方面有部分调整。  新增1个知识点: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可考性并不大。  其他变化对考试基本没有影响,19年教材同样适用,老考生可不购买新教材。  三、工程管理与实务  1.建筑工程  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教材总体来讲变化很小,从宏观上讲,即考试大纲即(考试目录)未有任何变动;从微观上来讲,具体到教材的章、节、目、条,页的知识点,总计约40处增减变动,但对考试有实质性影响的变动并不多,比如第一章,第一节,第二目,第二条中,关于结构的功能要求做了整体变动,再如,第二章,关于垂直运输机械安全管理,加入当风速达12m/s应停止作业等这些考点对同学们备考有影响,其余增减考点对备考基本无影响。  从备考时间来讲,建议同学们年前把建筑基础夯实约30课时,化整为零,每天听1-2小时,至少听一遍,时间允许听两遍效果更佳。年后再通过新一轮的系统精讲、深度精讲、考前冲刺、课后章节题战班等六轮三阶段课程,帮同学们强化提升,半年时间拿下教材80%考点不是问题,当然拿证也就水到渠成。  2.机电工程  2020二建机电教材修改内容更加贴合实际应用。各章节篇幅都有所增加,仅第一章便增加10页左右,变化很大。  第二章管理部分也有局部调整,但对考试影响并不是很大。  第三章法规部分主要是修改了特种设备的相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要求,需重点关注。  建议学员购买新教材,学习新课程。教材变化部分知识点一直是考试出题的热点,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后期的课程中,大立老师在授课中都会提醒变化部分知识点并作详细讲解,大家需要关注出题方式和做题思路,从现在考试进入正式备考阶段,大家再接再厉。  3.市政工程  2020版二建《市政》的变化不大,且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多数删掉了一些无足轻重的内容,增加了几条新内容,改了一些规范的名称,上述修改对考试基本没有影响,只不过知识点页码发生变化,使用旧教材复习容易跟不上节奏。  4.公路工程  公路实务总体来说内容变化不大,主要变化包括:(1)技术部分的桥梁工程悬臂施工修改和新增一部分内容。(例如:连续梁的合拢、体系转换和支座反力调整做了修改;预制梁块悬臂拼装时应注意的要点增加了几条等);(2)管理部分质量管理和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按照新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写,所以之前的旧教材内容就完全不适用了,另外造价管理修改了部分内容。(例如: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预付款保函等)。其他变化对考试基本无影响。  对于老学员来说,可以不买新教材,但对于新增内容要格外注意,对于公路实务来说一般新增内容都是当年考试考察的重点,尤其是质量管理完全改写,之前的关于质量管理部分的真题和模拟题就完全不适用了。  5.水利水电工程  变化较大。考试可能涉及到的考点至少十几处,且很重要。例如,案例的常考点:发布招标公告基本上全部变化、施工分包的要求、大体积混凝土相关规定。可考选择题的内容也很多,如:通用水泥和专用水泥增加部分知识点、PPP项目相关考点内容全部变化、钢筋相关考点变化、专业工程验收的条件、验收内容、成果性文件等。  建议学员购买新教材,学习新课程。  6.矿业工程  变化不大。但是新增了几处重要考点,如:工作面炮孔布置、注浆法的重要规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修订了2处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如:增值税税率、斜井井筒漏水量的规定。  对于老考生,可以不买新教材,关注一下2020年新课程即可。二建各科目变化总结,实际变化较大的是机电和水利两个科目,其他科目变化并不是很大,对考试影响也不大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相关问题及解答

2020-04-03

     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是考生进行专业学习和备考复习时的重要材料,所以考试年度的新版教材何时出版是考生们关心的问题。由于2019年监理考试教材沿用了之前的版本,因此今年的考试教材何时出版,以及会不会发生大幅度改版的变化是考生们更为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消除疑虑,今天大立教育就针对以上问题为各位进行详细解答。  问题1: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新版教材什么时候出版?  大立解答:根据以往教材出版的时间来看,新版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一般会在考试当年的1-2月,也就是各省市陆续发布考试报名通知的时间段出版发行,因此大立教育认为2020年度的新版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将会于2020年1-2月出版发行。  问题2: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新版教材会不会有大幅改变?  大立解答:在今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而在此前,我们知道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由于原先的考试科目《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改为《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因此大立教育认为2020年新版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可能会有较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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