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事考试中心关于领取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的通知

2020-08-12

  近日,河南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领取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凡在我省参加一级、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安全工程师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河南省)标准,依规可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截止目前证书尚未领取的考生可在2020年6月23日至7月31日领取本人职业资格证书。  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凡在我省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河南省)标准,依规可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截止目前证书尚未领取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领取本人职业资格证书。  一、领证程序  1、考生如确认自己证书尚未领取的,请首先在2018年及以前遗留证书信息表中点击下载相应证书信息文件(详见本通知下方附表);  2、在证书信息文件中查找个人证书信息,并记录证书信息内容。如查找不到,则不属于本次遗留证书领取范围。考生如果确实需要证书,可以按照证书补办程序申请补办(请参见河南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的证书补办及信息更正服务指南)。  3、领取2016年度及以前证书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一张;领取2017、2018年度证书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人领取的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领证时间  2020年6月23日至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为集中领证时间,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为集中领证时间。  三、领证地点  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B238室。(暂不提供证书邮寄服务)  四、其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按照文件要求,2015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保管至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度证书保管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度证书保管至2022年12月31日;2018年度证书保管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保管期限仍未领取的,送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6月22日

甘肃住建厅:甘肃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将整体注销!

2020-08-12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退我省建筑市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退我省建筑市场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市办〔2019〕50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甘建建〔2019〕409号)的有关要求,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督促下,我省大部分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已按期完成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清退工作,但仍有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更换。我厅已对相关“加锁”人员信息进行了梳理,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属地化管理原则,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各相关项目务必于2020年9月1日前完成人员更换,9月1日后我厅将对全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信息作整体注销,未按期完成变更的项目一律视为无项目负责人擅自施工,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9月5日前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清退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厅。  二、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单位,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人员注册、项目招标和项目人员变更等环节认真把关,制止以临时建造师身份进行执业的行为。  三、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时联系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领取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加锁”人员信息,以便开展清退工作。  联系人:裴虎林 联系电话:0931-8929751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30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江西省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0-08-1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20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凡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并在与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以个人名义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附件2,摘录)。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计算、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至报名结束当月底止。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应试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三、考试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阅卷工作,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告知承诺及在线核验)、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网上注册登记后在线核验未通过的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环节。    (一)网上注册登记    1.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之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应试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身份及学历信息后,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应试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以免影响报名。    2.告知承诺。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将在公布成绩后进行抽查复核。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各级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对报考本辖区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实行承诺告知制,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在线核验。核验对象:适用告知承诺制并且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可通过数据比对核验的应试人员。    核验办法: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条件判断,对考生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完成后,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核验状态会自动通过。    网上注册登记后在线核验未通过的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下列应试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具有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    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专业的现场人工核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人工核查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人工审查点(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B栋,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五楼507室,咨询电话:88319060、8831936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后,到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按所在单位按属地原则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人工核查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人工审查点(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463号精英汇B栋,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五楼507室,咨询电话:88319060、8831936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后,到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咨询电话:12333)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报考水利工程专业的现场人工核查    在线核验未通过的(包括非免试和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现场人工核查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由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将审核材料统一报送至单位属地省级或各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点(附件4)。    在昌的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报考资格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水利厅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中山西路68号省水利厅903室,咨询电话:0791-88825516)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省水利厅将合格人员名单统一报送至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咨询电话:12333)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各设区市和南昌以外省直、中央驻赣单位应试人员将资格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所在设区市水利局现场人工核查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各设区市水利局将应试人员名单统一报送至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人工核查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报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现场人工核查    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交通厅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东湖区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综合大楼19楼1910-2,咨询电话:0791-86243058),(报名系统中请选择省直审核点)。经现场人工核查后,由交通厅将名单统一报送至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人工核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咨询电话:12333)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经办人员承诺书。    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是否在本单位或以个人名义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费。所有应试人员含通过在线核验人员一并填入)。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单位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符合免考基础科目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    (二)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49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预防和安全防护措施,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4.2020年江西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报考资格现场人工核查点联系方式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附件3 2020年江西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申报、延期、注销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0-08-11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申报、延期、注销审查意见的公示(2020年第11批)        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甘建工〔2004〕334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延期及注销的甘肃荣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82家建筑施工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刘亚男等2916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ans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0至2020年8月16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1楼邮政编码:730030       电话:0931-8465482附件:1.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条件的企业名单.doc2.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条件的企业名单.doc3.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首次申报条件名单.xls4.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条件名单.xls5.符合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销条件名单.xls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8月10日          随着建筑资质互认的发布,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还是工程设计资质,对企业后续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利好。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2020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注销注册及信息变更、换发电子证书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0-08-07

甘建公告〔2020〕69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注销注册及信息变更、换发电子证书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二十五批)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省人社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5〕16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建人〔2007〕472号),参照《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2020年第二十五批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注销注册人员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核,并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8日在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公示无异议,马振宝等61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金晓梅等5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吴红卫等1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安小娣等25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张荣等49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换发电子注册证书条件,准予换发电子证书。本批次无信息变更人员。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马振宝等612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准予安小娣等256人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pdf3、准予金晓梅等59人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pdf4、准予马振宝等612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pdf5、准予吴红卫等146人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pdf6、准予张荣等492人二级注册建造师换证人员名单.pdf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2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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