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证书合并、重组或分立无需重新核定的情况有哪些?

2020-04-10

       建筑资质证书合并、重组或分立往往是因建筑企业自身原因或经营发展需求导致。通过合并、重组或分立的方式将建筑资质并入新设立的建筑企业,以便其获得建筑资质证书开展经营。而对于建筑资质的合并、重组或分立,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过相关的通知文件,明确无论企业是资质合并、重组或分立都无需重新核定资质,但前提是必须在规定的情形内,不属于规定情形的建筑资质证书合并、重组或分立,都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无需重新核定建筑资质证书的合并、重组或分立情况有:      1、建筑企业吸收合并。简单来说即一家建筑企业被另一家建筑企业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建筑企业必须是已完成工商注销并提出建筑资质证书注销申请,吸收企业可申请被吸收企业建筑资质;      2、建筑企业新设立合并。已取得建筑资质证书的多家建筑企业,通过合并重组为一家新的建筑企业,原有企业已完成工商注销并提出建筑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设立建筑企业可申请继承原建筑企业建筑资质;      3、建筑企业合并,包含吸收及新设立。被吸收建筑企业或原企业因暂时无法完成工商注销,可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合并后取得有效期1年的建筑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可申请换发有效期5年的建筑资质证书。      4、全资子公司重组、分立。由于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通过企业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的方式,申请全部或部分资质转移;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多家国有建筑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及建筑资质转移;      6、建筑企业外资退出。建筑企业属于外商投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由于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部批准注销外商投资证书后,变更为内资公司,变更后新企业申请继承原企业建筑资质。      温馨提醒,若建筑资质证书合并、重组或分立所涉及的建筑企业在两个或以上省份,必须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后,再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初审。      符合上述建筑资质证书合并、重组或分立情况的建筑企业申请建筑资质证书,可按有关规定简化资质审批手续,只审核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可直接进行建筑资质证书变更。

证书和职称挂钩!造价工程师未来发展如何?

2020-04-09

       这几天,想必已经有不少考生朋友们通过大立教育网站了解到,不少省份明确了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后可以直聘为工程师,在此政策背景下,社会用人成本将大幅度降低,而想要考造价证书的在职人员所关心的是,证书和职称挂钩!造价工程师未来发展将何去何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目前,江苏、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上海、重庆、浙江、海南、湖北、广西十一省已经明确了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可以直聘工程师,其他省份也有此趋势。接下来,大立教育从两个方面解读造价工程师证书和职称挂钩这一趋势将对造价考试及造价工程师的未来发展的影响。  证书和职称挂钩,升职加薪重大利好  以上十一省在发布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中都有提到,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可以直接聘任为工程师,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这一政策一方面打消了很多取得造价证书却担心未来职业发展人员的疑虑;另一方面也给觊觎造价证书已久却迟迟未敢行动的考生吃了一颗定心丸。近几年,造价工程师证书热度持续高涨,加上国家对于建筑行业的扶持,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前景定然是可观的。  考试趋势灵活,证书含金量持续攀升  造价证书与职称挂钩的政策出台,必然会鼓舞更多的人员加入到造价工程师考试大军中。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会使得人员选拔环节减少。为了确保能够选拔到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来造价工程师的考试难度和灵活度会有一定程度加大。造价工程师将着重考查考生的实操能力和理论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未来的造价工程师必然是多方面齐头并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当然,考试难度增加也会致使造价工程师证书含金量加大,因此,早日取得造价工程师证书才是良策。

783家建企911项资质被撤销,建造师不足成重灾区!看看一本证书绊倒了多少建企?

2020-04-09

       日前,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对江苏钟凯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83家建筑业企业作出撤回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撤回783家企业的有关建筑业资质,并依法予以注销。  据文件显示,783家企业的911项资质被撤销,大多数原因为注册建造师数量不足。文件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的规定,我厅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本机关决定撤回江苏钟凯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83家企业的有关建筑业资质(见附件),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  被撤回资质企业应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相应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交回发证机关(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大厅)。  附件:      1.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12  2.撤回资质企业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出来了,快来了解详情!

2020-04-03

        3月31日,广东省科技厅发了一则《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间、申报企业范围、申报程序等多方面内容,快来跟着咕咕狗知识产权来一起了解吧!        2020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安排      和往年一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批次分为三批,但是较于去年时间来说提早了很多,需要提醒企业的是虽然有三个批次,但是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次,所以想要今年进行申报的企业,需要合理安排企业相关工作,并要相应准备材料进行申报工作。      第一批申报时间:企业在省科技平台提交网上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截止时间是2020年6月30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企业在省科技平台提交网上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截止时间是2020年8月10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企业在省科技平台提交网上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网上推荐截止时间是2020年9月20日。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范围      1、在广东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深圳市企业需要单独组织申报),且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符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      2、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从2016年起,高新技术企业3年有效期满后不再复审,需要重新认定,因此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在2020年资格期满终止的,需要重新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流程      1、企业需要在网上注册登记      第一次申请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在开展申报工作前,需要按照先后顺序在国家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完成注册审核、激活账号。      2、填写并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要进行高企认定的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登陆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填报前确认在阳光政务平台的企业名称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如果企业也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除了网上材料外还需准备好纸质申请材料。      3、审核推荐      各地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地市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市、县(区)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各地市科技部门根据企业核查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并推荐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不推荐的企业,各地市科技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国知局宣布:2020年3月起授权专利统一颁发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2020-04-03

        为了更加简化专利申请流程,进一步节省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各种证书电子化也逐渐成为了趋势。就在今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了第349号公告,公告中称对于授权日在2020年3月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授权后,将统一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快跟着咕咕狗知识产权了解下这项便民公告吧!         这则第349号公告其实在2020年1月23日就正式发文,但在今日才正式全网公布,公告全称为“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公告中的几个重点:      1、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      2、如有需要纸质专利证书,需额外申请      公告中表示,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如果需要纸质证书的,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网址为:http://cponline.cnipa.gov.cn)提交申请,可获取一份纸质专利证书。      3、专利受理通知书签章变更,大家需认清      2020年2月10日起,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专利局在申请受理阶段通知书不再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章”,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业务章”,更改之后大家要认准官方文件签章。      4、其他通知书和决定文件均不再提供纸质副本      从2020年2月10日起,专利局、专利代办处、知产保护中心不再提供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副本,均发送电子文件,如果专利申请人收到的电子文件没有签章,但有额外需要的,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申请,即可下载有官方电子签章的通知书和决定。      5、网站在线校验文件,实时辨别真伪      全面实施电子化后,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方面校验文件真伪,各申请人或用户都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      此次对电子专利证书的全面推行是国知局对国家“放管服”改革决策的深度践行,一方面充分优化政府内部流程,另一方面还通过减少纸质证照的使用,也从根本上杜绝假证的泛滥,促进了诚信社会的构建,对于专利申请人及其他使用者更是提供极大的便利,相信在今后电子化证照将遍及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

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成员的通知

2020-01-1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是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相关技术工作的评审、论证、现场验收和咨询;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标准、技术文件的制定以及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士,想要申请成为这样的专家就需要满足规定的相关条件。近日,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成员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在工程建设或消防安全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成员的通知  桂建消〔2019〕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我区消防技术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为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工作建言献策,提供决策咨询,参与组织建设工程防火技术课题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专家评审论证;  (三)参与建设工程防火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的修订;  (四)对相关的火灾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公正诚信、工作严谨、廉洁自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经审定后入库:  (一)具有10年以上消防相关行业、专业管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高的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领域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在工程建设或消防安全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关心热爱消防公益事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面向全区公开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推荐或自荐,不设人员数量、地域、性别限制。  四、推荐程序  本次推荐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审定的程序进行。  申请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携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到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名。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本辖区申报专家库成员的相关人员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将信息进行汇总,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于2019年8月28日前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及专家库成员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办公室,电子邮箱:gxjstxfsyb@163.com。  (二)经我厅审定,入库专家名单将在我厅网站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将成为我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  (三)我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联系人:丘桂宁,联系电话:0771-2368211。  附件: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自)荐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推(自)荐表.docx  ⒉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9日

人社部官方答复: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0-01-07

国新办1月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官方发言人指出,我国将在年底前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新办1月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亟须进一步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评价机制,从而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汤涛说。  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于1994年开始建立。在实施过程中,该制度逐步暴露出职业资格过多、过滥,影响就业创业,阻碍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发挥等问题。因此,2013年以来,我国逐步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  此番改革总体思路为对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对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分步取消,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根据安排,1月将开展首批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包括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等17个职业(工种)。2月将开展第二批试点,在车工、钳工、铣工、眼镜验光员等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第三批职业资格的转化工作将在7月开展。最终,在2020年底前,要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职业资格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将有利于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张立新说。  技能水平评价主体将由政府转为企业和第三方机构  全新建立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职业资格评价制度有何区别呢?  评价主体不同。职业资格评价是由政府认定的。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由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作为用人主体,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企业是最清楚的。”张立新说,自2018年底以来,先后已有18家中央企业、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00多家企业进行了试点。对社会人员和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人社部门将面向社会,遴选第三方评价机构,为这两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评价方式不同。职业资格制度是由政府部门进行能力鉴定,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过程考核、结果鉴定、业绩评审、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多种评价方式。  “这其中,政府跟市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直接鉴定发证转为组织制定职业分类、开发新职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同时对鉴定实施机构进行监管。”张立新说,改革后真正做到了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截至目前,由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达到4万多本,深受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欢迎。  与此同时,张立新强调,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政府将强化有效监管责任,确保技能人才评价有序开展  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效监管是关键。“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对相关机构实行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汤涛说,一方面,将依托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出有影响力、有质量、有公信力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并对他们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也将稳妥做好职业资格实施机构的职能调整和转变工作,处理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平稳有序实施。  与此同时,人社部门还将做好职业标准开发,为规范、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提供坚实基础。张立新介绍: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人社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并组织专家评估、论证,推动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  对于备受关注的新职业问题,汤涛介绍:人社部已对外公示第二批新职业的相关情况,预计将在春节前后对外发布。人社部门将积极研究开发相关职业标准,为新职业人员的培训、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

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1-07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以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为目的,对安徽省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进行了介绍。  其中的主要内容包括: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进皖企业”)应在建设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后,根据需要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中标或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且变更后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执业资格、业绩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信息由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19〕1706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现就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进皖企业”)应在建设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后,根据需要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二、进皖企业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登录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企业、人员基本入库信息。登记信息无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实行“谁登记、谁负责”原则,进皖企业应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相关部门在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时,应将企业申报材料与企业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异常情况时,应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待信息核实并更正后,方可办理。  四、中标或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办理,且变更后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的执业资格、业绩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信息由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发布。  五、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加强进皖企业的建筑市场行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质量安全、诚实守信等事后监管,不得擅自设置“变相审批、登记及备案”门槛。  六、本通知自2020年1月20日起施行。原《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信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13〕1382号)同时废止,已下发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551-62871504  2019年12月30日  既然2020年已经到来,那么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小编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二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众多项目的全新课程就是帮助您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六轮三阶段递进式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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