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开展二级造价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9-23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服务,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进一步规范我省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申请流程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地址:www.zjzwfw.gov.cn/),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报注册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并完成电子签章。系统收到申请表即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注册的信息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申请人可在网上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二、注册事项相关规定  (一)初始注册。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应自取得之日起18个月内提交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0学时。  (二)延续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造价工程师本人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对其前一个注册有效期的工作业绩进行承诺,完成注册申请。  (三)增项注册。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两个专业有效期分别计算。  (四)变更注册。变更包括聘用单位变更、聘用单位名称变更等情况。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在两个月内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应同时提交两个专业的变更注册申请。  (五)注销注册。申请注销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交注销注册申请。如存在聘用单位不配合等情形,申请人还应上传与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三、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自取得合格证明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四、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注册相关规定  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注册要求及申请程序与内地大陆注册人员一致,外国人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1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官方回复: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问题

2020-09-23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由各地区自行组织,而参考教材也不是统一的,之前,考虑到疫情的影响,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暂停开展,但还是有网友咨询: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问题,为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给与了回复了,小编整理了具体详情,供大家参考。  提问内容:  北京二级造价师考试书籍为: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1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019年版,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编,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由于2019年、2020年北京二级造价师暂停开考,大量考生都已在2019年备考,目前时间已长达1年半。请问这两本教材会不会更改? 第一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19年版,北京用的是全国通用教材,但我最近在网络培训了解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在今年6月末要出2020版,那北京大量考生都已备考2019版的教材,请问北京二级造价师考试会不会变更教材?请领导体谅考生备考不易,请给出精准的答复,如北京情况好转后请优先考虑开展北京二级造价师考试,谢谢领导!  答复内容: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考试大纲自行选择教材学习,市住建委不指定任意备考教材。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福建2020年度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

2020-09-23

  近日,福建人事考试网发布了福建省2020年度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提示中明确要求:  1:福建省各考区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需要在考前进行健康监测,所以考生在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申领“八闽健康码”。福建省2020年度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省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实施过程中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中心温馨提示各位考生,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就近报名参加考试。请您在参加考试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应考须知:  一、考前健康监测。考生在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申领“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重点人群(考前14日内曾往来高风险地区)或“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需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场;橙码考生未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检测报告单为阳性的,不得进入考场。  二、入场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核验动态“八闽健康码”;考生应遵守所属考区及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拒不配合考点防疫检查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三、遵守防疫规定。考试期间,请考生保持个人卫生并自觉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进入考点后自觉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扎堆聚集;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考试工作人员,由考点卫生防疫人员及时研判和处置;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改正或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遵守考场规则。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考生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行车路线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进入考室前,应配合做好入场安检,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试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9月8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监理工程师考试替考,法律后果严重!

2020-09-23

        近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马坡岭派出所抓获了两名嫌疑人,在一场监理工程师的考试中,一人因帮另一人替考,导致二人均被刑拘。  据马坡岭派出所民警邹小波介绍,蔡某于 9 月 5 日、6 日两天在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马坡岭校区参加由相关机构组织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由于前几次考试蔡某均没有通过,于是此次蔡某找到自己的朋友涂某某,希望对方替自己参加这场考试。  涂某某答应了蔡某的要求,并提出让蔡某先给自己 5000 元定金,考试通过后再付剩下的 5000 元。" 蔡某随后办了一张假的身份证,除了使用涂某某的照片外,其余的身份信息都是自己的。" 邹小波说,除此之外,涂某某也在网上下载了准考证,并用 ps 的方式将准考证上蔡某的照片换成了自己的。  邹小波告诉记者,在考试过程中,巡视考核组的工作人员发现蔡某的身份证有造假嫌疑,遂报警。接到报警后,马坡岭派出所民警将替蔡某参加考试的涂某某带到派出所讯问,涂某某对自己代替蔡某参加考试的行为供认不讳。  事发时,蔡某人在浙江温州。得知出事后,蔡某于 9 月 6 日当晚从温州赶回长沙,并于 7 日当天抵达马坡岭派出所投案。目前,两人均被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考试作弊、替考等已经入刑。《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9 年 9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发布了《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具体处罚量刑标准。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资料来源于岳阳市人社局官方微博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意见征求,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或将大幅改动?

2020-09-22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求《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住建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此次意见征求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国际标准以及专项工作等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工程建设规范体系,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研究提出了《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bimn@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标准定额司;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附件:《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xlsx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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