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疫情常态化下的一级造价师考试安排通知!

2020-08-18

  湖南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从8月15日开始,考生们要尽快完成报名,考虑到疫情的影响,湖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安排,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已陆续开展报名工作。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规定,现就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组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属地报名  为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规定和人社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的规定,我省考试机构只接受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湖南境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考生,不得在我省报名参考,对自行在我省报名但不属我省报名参考范围的人员,我省考试机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慎报名。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我省将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在考试前发现报名考生报考信息资料不符规定或为虚假信息资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  三、考点设置  因报名费较低,组考费用维持平衡困难,部分考试项目无法在全省各市州设置考点组考。人事考试机构将统筹考虑报考人数规模、疫情防控需要及考点考场资源,对部分考试项目采取分片区设置考点或在相关市州集中设置考点组考。  四、疫情防控  为了保障考试安全和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将公告并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所有考生应认真阅读知悉考试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执行。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严厉打击考试作弊  广大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和考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自觉诚信参考、远离作弊。人事考试机构将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本就艰难,希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官网信息,自觉诚信报名、诚信参考,共同维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0年8月14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北京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不再组织,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

2020-08-14

  各位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北京地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考试项目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设备监理师、全国监理工程师、经济(初、中、高级)、一级建造师、出版、审计、通信、注册城乡规划师、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一、二级建筑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注册计量师、咨询工程师(投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北京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考试。  二、以上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2020年度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缴费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四、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1年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报名成功提交信息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网上缴费时间段进行网上缴费。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16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附件16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并入下一年度开展有关问题的解答  1.北京地区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是否举行?  答:不再组织。全部并入下一年开展。  2.本年度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考试退费?  答:报考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3.本年度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2021年报名参加北京地区该项考试时,是否还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答:不需要。直接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报考同项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须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可等待网上缴费环节开启后直接网上缴费。  4.未开始报名的2020年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可否到其他省市参加考试?  答:全国各考区均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开展网报工作,由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人社部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5.如果今年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明年还能在北京地区报考吗,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吗?  答:不需要。对于国家级资格考试符合当年度北京地区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报考人员,可以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  6.2020年度调整考试,北京地区已取得2019年及以前合格成绩的报考人员,其考试成绩如何管理?  答: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2020年未在其他省市参考的,北京地区报考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贵州关于印发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0-08-14

关于印发《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本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度《通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 67号)要求,我们制定了《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住房和建设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3日 附件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 6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承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  命题、审题及主观题阅卷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组建本行业专家库并负责专家的选派等有关工作。职责分工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中的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科目,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交通运输工程科目,省水利厅负责水利工程科目。  第三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2.5个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四条 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结合我省各专业计价依据特点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全省统一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日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应试人员原则上在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就近报考;中央部属在黔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考点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应试人员数量较少时可统一设在贵阳市。  第六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五)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学历学位基础上相应增加1年。  第七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增项)考试;  (二)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  (四)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申请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第八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要求以当年度报名通知为准。  第九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电子证明)。  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在取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电子证明)。  第十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确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贵州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科目考试合格证明(或电子证书、电子证明)。该证书或证明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用印,原则上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十一条 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第十二条 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三条 凡经考试机构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 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印发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常州市住建局发文:注册安全工程师可申报安全总监!

2020-08-12

  近日,常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安全总监任职条件需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各位安全工程师快来看看吧。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我市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及《关于全面强化落实我市建筑工程领域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常住建〔2020〕6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总监任职条件  安全总监应满足以下条件,并经企业任命(任命书参见附件1):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A证)。  二、安全总监申报  即日起,安全总监需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申报入库,上传企业任命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A证)需在“安全三类人员”中申报并经审核(安全总监申报操作路径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81号)相关要求申报本企业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如发生变化,应于一个月内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申请变更。  (二)安全总监应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含首次、延续)时,将核查安全总监配备情况,未按规定配备的,不予初审。  各级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总监配备、系统入库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系人:顾光烈,联系电话:86021551。  附件:1-2下载.doc  1.安全总监任命书  2.安全总监申报操作路径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消防协会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优先

2020-08-12

  近日,北京消防协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消防协会拟建立消防专家库并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申报条件中指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相关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协会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促进技术交流与进步,为消防行业发展持续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按照《北京消防协会专家服务管理办法》,消防协会拟建立消防专家库,并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热心协会工作,能够及时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愿意接受协会对专家的管理。  2、在消防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熟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 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3、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5、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周岁以上 70 周岁以下(行业内普遍认可的权威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二、申报材料  1、《北京消防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书扫描件;  3、曾担任过的各类型评审专家的证书或聘用文件扫描件(近 3 年);  4、发表的论文、专著及专利扫描件(近 3 年)5、个人所获荣誉证书扫描件(近 5 年);  申请人请于6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互联网邮箱 18201273087@163.com。其中,《北京消防协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已退休人员不需单位推荐,直接报协会),再上传扫描件。  按照协会前期印发的《关于建立消防专业人才库的通知》,已申报过专业人才的申请人,此次需重新申报。  特此通知。  北京消防协会  2020年5月29日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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