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07-17

  在监理工程师考试发生改革之后,监理考试的三个专业分别由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以及水利部负责,近日,水利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将水利专业的报名情况进行详细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9月5日、6日举行,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已公布了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要求。为帮助广大考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基本情况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 试代码及名称表见附件1.  (二)科目设置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0号)(附件2)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注意事项  考试报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报考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须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报名失败。若经核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并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已启动,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报考地区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考试大纲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按照职责分别组织编制了《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已于2020年5月28日印发。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3。  附件: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docx  2.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0号)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0号).docx  3.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4.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对照表  5.中国人事考试网及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及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地址.xlsx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20年7月9日

北京住建委征聘二造考试命题人员,今年考试有望开展?

2020-07-15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聘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命题专家的通知。此消息一出,肯定有考生发出疑问:北京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今年是不是有希望举行?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可谓“一波三折”。  1、2月17日,北京市人事考试公布了2020年全年考试计划,确定北京2020年会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考试时间待定。  2、4月24日,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风险,保障全市职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北京市人事考试发布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暂停开展2020年度新设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征聘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命题专家的通知”,这是不是意味着2020年北京又要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了呢?,小编觉得这个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不过官方还未有通知,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点击查看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科目命题专家申报表.docx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江苏南京调整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0-07-15

       近日,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了关于调整南京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是具体内容:关于调整南京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关于调整“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部分办理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申报流程调整如下:  1.自2020年7月10日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执)业人员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无需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做任何操作,同时无需前往市级受理点进行材料原件核验。         2.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由市造价站按批次发布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3.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贴条、延续贴条由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邮寄至受理书面材料的预留地址。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  2020年7月8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云南2020年第2批一级造价师初始注册工作开展通知

2020-07-14

        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小编特整理具体公示内容,供大家参考。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规范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我省2020年第二批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2019年10月及以前通过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并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土建、安装专业)且尚未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注册证书过期或已注销注册需重新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登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ynjst.gov.cn/) 一“科技与标准定额”栏或云南省工程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管理网(http:/www.ynbzde.com)―“工程造价行业管理”一“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一级造价工程师个人登录”获取用户名、密码后,按照网络系统操作指南要求进行初始注册申报。  (二)书面资料不用提交。  三、继续教育证明要求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土建、安装专业)发证时间为2018年及以前的人员需在申报系统内上传近一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中第24款规定“申请人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申请人如参加所在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企业出具继续教育证明页内应有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无固定格式,应写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单位名称、单位资质信息(有资质单位填写)、继续教育内容、学时等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免费申请初始注册。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受理接件结束后,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汇总,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进行初审。  五、受理时限  受理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7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施工、监理行业资质大变革,个人执业资格的春天到来!

2020-07-10

        日前住建部官网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拟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资质大变天!住建部官网正式公布,多项资质被取消/合并,大调整施工/专业承包/设计/监理等资质!  65%资质将合并或取消  按照“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据统计,改革前,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资质共264项,缩减后数量为92,整体减少了65%。  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一、二、三级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除综合资质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资质的审批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施工资质  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原10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中的任一类,即可换发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保留原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合并为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取得上述3个专业承包资质中的任一个,即可换发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保留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核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将原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建筑装修装饰类、建筑机电类、公路工程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类、铁路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通用类专业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将劳务企业资质调整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不分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保留综合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资质,其资质要求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取消农林工程监理资质,建设单位委托农林工程监理业务时,不再作资质要求。上述4个监理专业资质取消后,相关企业可以换发相近专业同等级监理专业资质。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关于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等级的要求,我部起草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20年7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gc@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邮编:100835。  资质改革期间,我部正常受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事项。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xls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doc  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xl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日       首先,合并和简化资质的同时,也是在弱化行业资质,既然资质弱化,那么自然不再会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决定企业未来核心竞争力就是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  一家企业具有多少业绩和带有业绩的执业人,那么这家企业未来相应业绩的多少,而具有实战业绩的个人项目经理的多少,则决定了公司的承载能力有多大。因此,在不久的将来,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这些注册类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个人,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关于2020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20〕18号)

2020-07-08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建注函〔2020〕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级别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符合免试条件)”。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一科(符合免试条件)”。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三、报考要求  (一)告知承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考试报名实行报考人员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资格核验  报考人员无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失信人员和特殊情况除外)。考后向社会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广西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严格加强考中考后的监督检查力度,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政府共享数据平台的公安户口信息、教育部门学历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司企业注册信息、人社部门社保缴费信息等方式进行数据信息核验,同时,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核验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信息真实性。  (三)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如果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任何时候一旦查实,将进行如下处理:报名期间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且收回证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将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6日上午8:00至2020年7月2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二)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各报名点在考生提交信息确认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全区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7月28日下午17:00(休息日除外),各报名点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缴费时间。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年7月16日上午10:00至2020年7月30日下午17:00完成网上缴费。  2.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0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2元。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纳考试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3.票据申领。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领取的考生,可于2020年8月11日至8月26日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系统填写申领信息。逾期不申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票据将通过考生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考生根据收到的短信内容,自行查验下载电子票据。电子票据查验下载网址(http://pj.czt.gxzf.gov.cn:18002/billcheck)。  (四)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受理补报手续。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8:00至2020年11月1日上午9:05期间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六、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使用G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考务通FTP报名数据目录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20年10月16日前上传至考务通FTP信息上报目录下,并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核实考生人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等信息。  七、试题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八、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十、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12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和河池市报名点各设一个分考区,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  十一、阅卷工作  主观题阅卷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客观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十二、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三个级别。考3科级别,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科、考1科级别以及报考增报专业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十三、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公布成绩,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四、考试大纲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微信扫码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