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挂证”的背后,建造师证书价值直线上升!

2020-07-31

  都知道,由于2019年经历了严苛的挂证专项整治一事,整个建筑行业受到的波动还是很大的,今年国家仍在查处“挂证”,且力度不减!  6月、7月,福建省通报25人挂证,全是二级建造师,其中公职人员有14个。  6月19日,天津市建委发布通知,908人存在社保核查异常情况,涉嫌存在“挂证”行为。逾期无故不报送说明材料,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挂证”处理。  4月28日,江西省通报最新一批挂证企业、人员名单,共有110家企业与533名人员上榜。  3月30日,福建省13人重复注册,拟撤销一建、二建、监理注册证书,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纳入“黑名单”。  3月25日,郑州市176人存在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状态异常,涉嫌“挂证”。  1月21日,江苏省拟注销159人“挂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月20日,重庆市337人异常数据,仍未整改的将依法按“挂证”处理。  各地对“挂证”重拳出击  浙江:被查实的,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河南:加大“挂证”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挂证”,在严肃查处的基础上,将相关责任人和企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要立案调查。江西:南昌市、吉安市、上饶市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调取全市企业涉嫌挂证人员,分类整理,突出挂证人员清理工作。  四川:巩固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治理市场行为的长效机制。  山东烟台:7月2日,烟台市发布建筑市场“红黑名单”,其中14家企业因违规使用“挂证”人员被列入“黑名单”。  如果你的名字出现在的“挂证存疑名单”中,如何证明自己没有“挂证”?  广州市住建局转发省厅《关于全面排查处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挂证”行为的通知》,明确了“挂证”整改佐证材料。  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①正常退休:提供退休证或单位退休证明。  ②依法提前退休: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③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反聘:提供单位退休后反聘证明。  ④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的退休人员:身份证年龄未退休,档案年龄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保留事业单位身份的  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①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在该企业工作,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人事关系证明。  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  ③社保缴纳证明。  3属于大专院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的  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①大专院校人事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员为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并在该企业工作,社会保险由大专院校统一缴纳的人事关系证明。  ②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表。  ③社保缴纳证明。  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①原部队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军官转业证书》。  ②本市或外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注册人员在现人事档案接收部门参保缴费记录。  ③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挂证行为证明。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  ①买断社会保险协议书。  ②社保缴纳证明。  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01  1.注册单位与社保不一致  ①注册单位注销的,提供解聘资料和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  ②停止社保的,注册单位提供购买社保证明、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停止社保的证明(说明)材料。  2.单位名称变更  ①社保缴纳证明。  ②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3.单位下属无独立法人分公司  ①社保缴纳证明。  ②成立分公司文件或批文。  ③营业执照扫描件。  4.信息有误  提供社保证明(注:社保打印数据有误)。02  1.15位身份证号码,无匹配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2.社保身份证号码变更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  3.退休  ①正常退休:提供退休证或单位退休证明。  ②依法提前退休:提供注册人员的《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③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反聘:提供单位退休后反聘证明。  ④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的退休人员:身份证年龄未退休,档案年龄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4.死亡  ①在职死亡提供医院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扫描件,或社保系统死亡待遇核定表扫描件。  ②退休后死亡按退休人员办理。  ③确找不到家属提供资料的,由企业书面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承诺情况真实。  5.信息有误  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03  1.多家单位同时购买多重社保(一本注册证书同时多家单位购买社保)  ①提供与注册证书相符单位社保证明和其他家单位的社保系统停保截图。如其他单位不配合,由个人提交书面保证材料扫描件。  ②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  2.多家单位同时购买多重社保(多本证书同时分给多家单位使用并购买多家社保)  ①提供与注册证书相符单位社保证明和其他家单位的社保系统停保截图。必须全部注册证书注册在统一单位并在同一家单位购买社保。如其他单位不配合,由个人提交书面保证材料、承诺书扫描件。  ②网上注册证书查询方式截图。  住建部着重强调,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进行严厉处罚。  但是,由于一大批证书不满足要求导致退出建筑市场,对另外一批行业内的持证者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在各级主管部门的严管之下,建造师的身价只会越来越高。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也会越来越成为有力的竞争手段!  证书数量减少,市场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证书的含金量肯定会进一步提高。所以,证书还是尽早考到手比较好!

住建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2020-07-31

  近日,住建部联合工信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的目的是为了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重点工作包括:  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  提升信息化水平  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积极应用自主可控的BIM技术,加快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实现设计、工艺、制造协同。  创新行业监管与服务模式  推动各地加快研发适用于政府服务和决策的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市场监管的机制,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通过融合遥感信息、城市多维地理信息、建筑及地上地下设施的BIM、城市感知信息等多源信息,探索建立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全要素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市场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银保监局,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建筑业生产方式仍然比较粗放,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探索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路径和模式,更好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部署,引导各类要素有效聚集,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智能建造水平。  跨界融合,协同创新。建立健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体系,推动智能建造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与示范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支持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加强协作,构建良好的产业创新生态。  节能环保,绿色发展。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过程中,注重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标准规范,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自主研发,开放合作。大力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掌握智能建造关键核心技术,完善产业链条,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形成新的比较优势,提升建筑业开放发展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大力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加快传感器、高速移动通讯、无线射频、近场通讯及二维码识别等建筑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加快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  (二)加强技术创新。  加强技术攻关,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现代工艺制造、智能控制和优化、新型传感感知、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故障诊断与维护、专用软件等一批核心技术。探索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建筑机器人批量应用。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性软件与数据平台、集成建造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建筑领域的融合应用,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开发面向建筑领域的应用程序。加快智能建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一批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构建先进适用的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开展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研究。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  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积极应用自主可控的BIM技术,加快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实现设计、工艺、制造协同。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应用。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以企业资源计划(ERP)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向生产管理子系统的延伸,实现工厂生产的信息化管理。推动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的应用。  (四)培育产业体系。  探索适用于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新型组织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统筹建造活动全产业链,推动企业以多种形式紧密合作、协同创新,逐步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工作平台,强化智能建造上下游协同工作,形成涵盖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的产业链。  (五)积极推行绿色建造。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核心,通过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装备设备和技术,促进建筑业绿色改造升级。  (六)开放拓展应用场景。  加强智能建造及建筑工业化应用场景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产品集成创新和示范应用。发挥重点项目以及大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拓宽各类技术的应用范围,初步形成集研发设计、数据训练、中试应用、科技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在装配式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推动建立智能建造基地。梳理已经成熟应用的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定期发布成熟技术目录,并在基础条件较好、需求迫切的地区,率先推广应用。  (七)创新行业监管与服务模式。  推动各地加快研发适用于政府服务和决策的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市场监管的机制,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通过融合遥感信息、城市多维地理信息、建筑及地上地下设施的BIM、城市感知信息等多源信息,探索建立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全要素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引导大型总承包企业采购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互联互通,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体系框架,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实施路径,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目标完成和任务落地。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将现有各类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向智能建造领域倾斜,加大对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软硬件开发、智能系统和设备研制、项目应用示范等的支持力度。对经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智能建造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购置使用智能建造重大技术装备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智能建造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投向智能建造领域。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协调,推动解决智能建造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  (三)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各地要制定智能建造人才培育相关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培养一批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深化合作,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人才后备保障。  (四)建立评估机制。各地要适时对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评估智能建造发展目标落实与完成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政策出台情况、标准规范编制情况等,并通报结果。  (五)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学协会的作用,开展智能建造的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成果推广。构建国际化创新合作机制,加强国际交流,推进开放合作,营造智能建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0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沿用2019版大纲

2020-07-30

  近日,小编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确定将于2020年下半年试点举行,采用机考模式,而且考试沿用2019版大纲,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内容: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可知,广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沿用2019版:  考试设置  1.考试科目: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其中,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4个专业,考试时长为3小时。         2.考试级别:设“考全科”“免一科” (免考基础科目)、“增报专业”3个级别(详见附件1)。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1个级别。  3.考试大纲:考试内容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制定,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4.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和水利厅于考后确定。  5.成绩管理: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

2020-07-3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为推进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我厅起草了《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0年7月29日至8月11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厅。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31-8929934电子邮箱:gsszjtrsc@163.com 附件:《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2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7-29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服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进一步规范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等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地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申请表,打印并签字、加盖聘用单位印章,上传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扫描件(或照片)。不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二、受理。管理系统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即为受理。    三、审批。我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材料提出审批意见,并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公示、公告。我部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遗失补办的一级造价工程师作出决定,申请人可在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加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钢印。    四、增项注册。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单独核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两本证书有效期分别计算。    五、变更注册。变更包括变更聘用单位、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和变更聘用单位资质证书情况。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在两个月内提交网上变更申请。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收到网上申请材料后,10日内通过管理系统作出决定。准予变更注册的,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在其注册证书变更注册登记栏填写变更信息,加盖印章。    执业单位多次变更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申请间隔无时间要求。    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应同时提交两本证书变更注册申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应合并办理变更手续。    六、注销注册。申请注销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登录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注销注册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    注销注册申请表无聘用单位签字、盖章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与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注销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收回其注册证书。    七、继续教育。一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继续教育包括:有关国家机关、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专业论坛等活动。    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    八、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注册管理。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注册要求及申请程序与内地大陆注册人员一致,外国人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附件:1.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清单          2.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3.一级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4.一级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5.一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6.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补办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0年6月12日

陕西2020年度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2020-07-29

 1.考生免科问题:(1)外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否符合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免一科条件?答:外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不符合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免一科条件。(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过期、未注册是否满足免一科条件?答: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凡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即可免一科。(3)考生毕业院校属于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怎样才符合免一科条件答:考生必须取得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考生毕业时间须在院校首次通过评估时间与本科合格有效期内。2.考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答: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考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陕西省发)丢失可联系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总站,电话:029-82258335;报考水利工程专业考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陕西省发)丢失可联系省水利厅职称负责机构,电话:029-61835142;报考公路工程专业考生《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证书丢失可联系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电话:029-88869297。3.考生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但无学历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答:符合报考条件。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填写错误,怎么办?答: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自行修改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维护照片。交费后无法自行修改,须按所报专业联系相关部门。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考生联系陕西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考试科029-87396261转4号线;报考水利工程专业考生联系省水利厅职称负责机构:029-61835142;报考公路工程专业考生联系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029-88869297。5.考生上传完附件是否需要审核?答: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考前承诺制,报名过程无需审核,完成信息填写、上传照片、上传附件等信息即可缴费,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即结束。6.2019年二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但审核不通过人员,如何报考?答:请按新考生首次报考。

河北关于推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的通知

2020-07-28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推行河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河北省二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推出职业资格电子证书,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和查询验证服务将常态化运行,并从2020年度起不再制发纸质证书,以下是通知详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人社厅发[2017]84号)、《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7号)、《河北省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冀互联政〔2020]1号)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我省逐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以下简称证书查询验证服务),试行电子证书。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通通知如下:  一、查询验证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职业资格证书)和我省部分职业资格证书。  二、查询验证方式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和机构均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进行证书查询验证(目前系统支持PC端查询验证)。证书持有人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所持证书的电子证书或电子文件。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查询验证结果显示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加盖证书用印单位的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证书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暂未实行电子证书的,查询验证结果显示为标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查询结果”字样的电子文件。该电子文件可作为通过该项考试的证明。  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在线验证证书信息真伪。  (二)我省印制发放的部分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和机构可以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www.hbzwfw.gov.cn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查询”进行证书查询验证(目前系统支持PC端查询验证)。证书持有人需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注册,前往“用户中心一我的证照”栏目下载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可通过证书查询验证系统在线验证证书信息真伪。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逐步扩大查询范围。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推出2017-2019年度全部和以前年度部分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其中,咨询工程师(投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部分职业资格已实行电子证书,翻译专业资格(一级)、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勘察设计各专业基础考试已开通电子成绩合格通知单。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各项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将常态化运行。  我省已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推出2019年度河北省二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两项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将在数据核查完毕后陆续推出。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两项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和查询验证服务将常态化运行,并从2020年度起不再制发纸质证书。  (二)全面推行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抓紧开展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职业资格证书数据核查工作,尽早推出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各项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服务。适时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实行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双轨制。  我省将逐步开通省内各项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和查询验证服务,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全面推行电子证书后不再制发纸质证书。  (三)《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实行电子化。2020年度起,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的国家和省内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可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注册,前往“用户中心-我的证照”栏目下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自行打印后存入个人档案。电子《登记表》可进行在线网络验证。其他行业省级考试机构将逐步实行《登记表》电子化,未实施电子化《登记表》的考试机构继续打印发放纸质《登记表》。  四、职责分工  (一)全省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及技术支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工作的组织管理、政策制定指导和监督检查。查询验证系统的开发、升级、运维和技术支持,证书数据汇总、审核、导入和生成电子证书等具体工作由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职责。我省有关行业主管厅(局)和考试机构负责本部门承担考务工作的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数据的生成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协助省人事考试中心完成证书查询和电子证书制作的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证书查询验证服务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增强专业技术人员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保障证书查询验证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推行查询验证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数据标准高,工作要求实。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加强安全防护。鼓励探索创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最新先进技术,加强数据安全防控,防止黑客非法篡改、盗取证书信息,确保查询验证系统和证书数据的完整准确,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官方消息,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将于8月份启动

2020-07-27

  8月即将到来,许多想要在今年报名参加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考试报名时间的资讯,近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了最新的报考提醒,消息指出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将于8月份陆续启动。   2020年度执业药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建筑师(一、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出版、统计、一级造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计量师(一、二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将于8月份陆续启动,请相关报考人员关注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通知,及时获取报名相关信息。具体报考条件及操作相关问题可浏览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内容,报考指引栏目下可观看注册与报名指导视频。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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