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08-07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为推进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我厅起草了《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0年7月29日至8月11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厅。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31-8929934电子邮箱:gsszjtrsc@163.com 附件: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20200728).doc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2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官方解读:《关于印发<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0-08-06

          一、背景依据  制度建设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2019年,人社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首次建立职称管理工作部门规章,对职称申报评审、评委会管理、违规处罚等进行规范。  为落实40号令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职称评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全市职称评审机构,以落实中央、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引,集中围绕评审这个最重要的环节,经过多轮专题论证、征求行业部门意见、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二、目标任务  落实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要求,按照“具有北京特色、符合我市实际、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形成我市职称评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基础性配套文件。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8章45条。主要特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及职能分工  适用范围:与本市企事业单位和民营经济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人才。  职能分工:我局是职称评审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职称评价规划布局、政策制定、平台搭建、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评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称评审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明确谁来评  组建有条件:评审机构具备专职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组建评委会的专业条件、专家力量等;评委会分高、中、初级,均具有规定数量的评审专家,并组建全市职称评审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  组建需备案:我局对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期满应重新核准备案。  (三)第三章申报审核:明确怎么申报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和公示。中央在京单位、外省市所属人才可通过出具委托函的方式委托本市职称评审。  逐级申报和跨级申报:申报人一般按职称层级逐级申报;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才,可破格申报。  (四)第四章组织评审:明确怎么评  评议和投票: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分组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后,召开评审会进行投票表决,产生通过人员。  验收、公示和复查:我局对通过人员统一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申报人进行公示;并组织对有异议的情况进行复查。  搭建便利化服务平台:明确完善全市职称评审系统,规范操作流程,减少纸质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推进职称申报全程网上办理;开放职称信息网上查验服务,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等多项增强体验感的场景服务新模式。  (五)第五章结果使用:明确怎么用  京津冀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外省调入、系列转换、职业资格对应:简化职称认定程序,减少重复评价,提高职称服务便利化水平。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任。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六)第六至八章:明确怎么监管  监管主体:人力社保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监管手段:通过验收、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评审工作进行检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严肃查处职称评审舞弊、扰乱职称评审秩序、假冒职称评审、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法行为。  监管对象:明确对职称评委会、申报人、工作单位、评审机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  四、涉及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的职称评审工作。  五、执行标准  政策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优势教育绿色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代办初级、中级、高级职称评审,服务项目:材料编制、全程托管服务、职称论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利申请等,想要了解更多职称信息,点我报名!!!

2020年度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2020-08-05

1.考生免科问题:(1)外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否符合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免一科条件?答:外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不符合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免一科条件。(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过期、未注册是否满足免一科条件?答: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凡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即可免一科。(3)考生毕业院校属于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怎样才符合免一科条件答:考生必须取得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考生毕业时间须在院校首次通过评估时间与本科合格有效期内。2.考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丢失怎么办?答: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考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陕西省发)丢失可联系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与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总站,电话:029-82258335;报考水利工程专业考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陕西省发)丢失可联系省水利厅职称负责机构,电话:029-61835142;报考公路工程专业考生《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证书丢失可联系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电话:029-88869297。3.考生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但无学历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答:符合报考条件。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填写错误,怎么办?答: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自行修改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维护照片。交费后无法自行修改,须按所报专业联系相关部门。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考生联系陕西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考试科029-87396261转4号线;报考水利工程专业考生联系省水利厅职称负责机构:029-61835142;报考公路工程专业考生联系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029-88869297。5.考生上传完附件是否需要审核?答: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考前承诺制,报名过程无需审核,完成信息填写、上传照片、上传附件等信息即可缴费,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即结束。6.2019年二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合格,但审核不通过人员,如何报考?答:请按新考生首次报考。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关于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0-08-0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9号)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单科成绩合格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由考试审核部门进行考后资格审核,并在考试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应试人员按照要求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18日、24日、25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事项及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做好新老考生报考衔接工作,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7日至14日17:00;    现场核查时间:8月13日至17日17:00(工作日);    网上缴费时间:8月7日至18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报名网址: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应试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应试人员,即可进行报名信息录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的应试人员,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流程。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务文件,根据报名条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填写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四)现场核查    上传身份证等彩色图片后核验结果仍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人员及“失信人员”需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现场核查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现场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即可);    ③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请考生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用填写;    现场核验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核验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给予终止考试资格的处理,同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四楼考试科(027室);联系电话:029-87396261转4键。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8日17:00时。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未在2020年8月18日17:00时之前缴费成功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收费标准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89号)的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3元,一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75元。    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单位介绍信、考生名单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票据(022室)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17:00时止。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考试使用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三)应试人员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时,须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同时,为帮助应试人员做好2020年度建筑师资格考试准备工作,请下载并认真阅读《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四)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五)应试人员参加知识题、作图题考试时须携带的相关文具和工具,详见附件4。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六)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八)报考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九)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陕住建综合服务中心,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附件:1. 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3.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4.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2020年8月3日  附件2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包括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包括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4    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绘制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作答;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未作图或未填涂答题卡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⑴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⑵试卷缺页的;    ⑶“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⑴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⑵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⑶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⑷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2020-08-0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69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其中,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三种类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条件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2个基础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8月11日9:00-8月2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1日9:00-8月26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财税〔2019〕5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客观题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计价》按每人每科56元收取,主观题科目:《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每人74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0年10月19日 9:00-10月23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23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须接受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在线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0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不含增项)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 (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及其他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2.报考期间,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报名信息更正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附件: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docx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2020-08-0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69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须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第7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1。    (三)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新旧报考条件的衔接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根据规定,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0年8月4日9:00- 8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4日9:00-8月19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深圳市属单位人员请直接选择“深圳市”报名通道报名。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建计〔2016〕82号文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按每人每科58元收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按每人每科68元收取,《场地设计》按每人每科157元收取,《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按每人每科177元收取;二级注册建筑师《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结构与设备》按每人每科75元收取,《建筑构造与详图》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场地与建筑设计》按每人每科100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20年10月12日 9:00-10月16日 17:00、10月19日 9:00-10月23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16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须接受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在线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二)考试试题分两大类型:知识题和作图题。知识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由各考点根据考生实际需要配发,考后收回。考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考试后收回,不得带离考场。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月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暂停考试的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 (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1.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及其他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2.报考期间,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3);报名信息更正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附件: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2.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3.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1-3.docx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8-0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现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方案制订改革措施,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我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3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  工程造价、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大核心要素。改革开放以来,工程造价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工程发承包计价环节探索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但还存在定额等计价依据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服务水平不高,造价形成机制不够科学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坚持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修订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组成和计价规则。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计量和计价规则,增强我国企业市场询价和竞争谈判能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走出去”。  (二)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各自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供市场主体选择。加强市场价格信息发布行为监管,严格信息发布单位主体责任。  (三)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按地区、工程类型、建筑结构等分类发布人工、材料、项目等造价指标指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运用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确保工程投资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四)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按照现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益。  (五)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探索工程造价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农民工工资拖欠。  三、组织实施  工程造价改革关系建设各方主体利益,涉及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建筑市场秩序治理。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不立不破的原则,统筹兼顾、周密部署、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间沟通协作,做好顶层设计,按照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共同完善投资审批、建设管理、招标投标、财政评审、工程审计等配套制度,统筹推进工程造价改革。  (二)积极宣传引导。加强工程造价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社会各方对工程造价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顺利实施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做好经验总结。充分尊重基层、企业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完善工程造价改革思路和措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8-03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步推进建设工程资质改革,做好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的衔接配合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要求,现将由我厅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和各设区市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厅和各设区市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符合我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尚未办理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四、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五、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六、各设区市审批权限的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七、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厅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上述二、三条规定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7日        随着建筑资质互认的发布,办理建筑施工资质还是工程设计资质,对企业后续发展都将带来不小的利好。广西优势专业代办建筑企业资质,如您想要了解资质办理相关内容,点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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