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如何化解学习与工作的冲突

2020-08-07

  毫无疑问,想要做好学习这件事,专注力是最基本的要求,所以在开展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工作的过程中,考生们要少受无关紧要的事情的干扰,以免注意力转移,时间白白流逝,自己却收获甚少。但在备考期间,工作是无法放弃的,而且还占据着一天当中的绝大多数时间,如果两者之间的关系不能好好处理,无论对复习还是对工作,都是会有影响的。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如何化解学习与工作的冲突?接下来就给大家一些建议。  一、合理安排时间  事实上,备考与工作之间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时间这一块儿,应该是很好理解的,每天的复习不能中断,否则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而工作是收入的来源,更加不能耽误,每天24个小时,备考与工作的时间分配情况,决定了这两者能否产生矛盾。如果自己的基础一般,感觉备考压力大,自信心不足,考生可以提前开始复习准备,适当拉长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战线,复习的时候,也就不会觉得太赶了。排除加班、出差的情况,工作时间一般都是固定的,那么,我们就要尽量做到在上班时间,完成手头上的任务,别遗留到生活中的其他时间,以免压缩复习时间。  二、利用好空档期  如果能够保证每天只有八个小时的工作时间的话,我们就会有不少时间用于复习,备考计划也不用一直改变,只需要每天有规律的按计划复习就行。即便整段整段的时间很少,碎片时间一样可以利用起来,一些不是很有难度的复习任务,都可以在休息之余的时间完成,比如某些知识点的背诵记忆,或者做几道试题等等,还有晚上临睡前,可以回顾总结白天复习的内容,加深记忆,同时,安排出次日的复习任务。总之,备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需得想方设法抓住所有可以利用的时间进行复习,不知不觉间就能完成不少知识积累工作。  三、效率制胜  在抓紧时间备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时候,有一定需要考生铭记,那就是提高规律最为重要,毕竟时间再怎么挤,也不会增加很多,但是如果学习效率高的话,可以大大地节省复习所用时间,这样一来,也就能弥补时间紧张这一短板了。因此,在备考复习的时候,考生要注意明确各项复习任务的优先级,分值高的知识点要先复习掌握,复习时别钻牛角尖,梳理课本,建立知识框架,更有利于考点的掌握与运用。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时这些错误行为,你注意了吗?

2020-08-07

  在职考证是一个目的性很强的行为,正在积极备考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朋友们,应该都是为了获得一纸证书,可以说,通关考试并拿到合格证书是他们能够远离娱乐、坚持复习几个月的动力来源。不过,也有不少考生起早贪黑,忙完工作,忙复习,看着非常努力,但一到测试的时候,结果并不如人意,这说明该掌握的知识都并没有复习到。小编提醒,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时要谨防这些错误行为,以免你白努力。  错误一:刷手机也是一种休息方式  往往越是在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的重要时刻,有的考生越是得意忘形,面对前辈们所提建议,也不放在心上,别人越是说要少接触手机,他们越要反着来,复习再紧张,手机也照刷不误。小编想说,考生朋友们千万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的自制力,可能你心里想着,刷会儿手机,就当做是在休息,但如果被手机里的一些东西吸引了注意力,一时半刻是放不下手机的,等到你意识过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好久了,为了避免出现这样防不胜防的事情,建议考生们一旦进入复习状态,便要少接触手机,其他时间不做要求。  错误二:多翻几页书就是用功了  有些考生理解的复习就是看书,所以努力备考就要是多翻几本资料书籍,光用眼睛扫描,知识有没有真正装进脑袋里呢?不见得,做起题来,不是基本概念记错了,就是公式没记住,所以不少考生会发现在复习结束后,一合上书本,再回忆,发现自己好像啥也没记住。备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的过程如何,直接决定最后的复习成果,所以考生们要真正下功夫,多加思考、记忆,真正掌握考试内容。  错误三:因为粗心做错的题不用整理  备考复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内容,知识复习一遍后,要通过做题来巩固,而这个时候,会出现一个整理错题的环节,不少考生直接略过一些题,理由是自己太粗心才做错,并不是真的不会做。其实,越是这样的题,考生越要重视,整理自己容易犯错的点,改掉自己粗心的习惯,考试不细心,白白丢分很可惜。  错误四:一看就会的题就不不动手写  面对一些需要写很多字的试题,有的考生会犯懒,不愿意动手写,尤其是在那些题一看就会的情况下,觉得没有必要。备考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千万不能眼高手低,考试的时候,答案都是要写到卷面上的,所以考试怎么要求,在备考的时候,你就要怎么做。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贵州省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20-08-07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委),水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施工单位,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全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02免二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    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10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时间安排、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至8月26日。    (二)报名程序    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2.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和《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已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完成后,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资格核验。资格核验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系统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系统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    (2)对于身份、学历和学位系统核验不通过的,或系统无法核验的,须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3)现场人工审核。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请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之后,在报名期间(工作日9:00至17:00)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人工审核。土建、安装工程专业咨询0851-85360873、85360438,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咨询0851-86523533,水利工程专业咨询0851-85613096。    (三)注意事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核验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核验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验。    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5.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验。    6.考生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    7.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至8月28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土建、安装工程专业咨询0851-85360873、85360438,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咨询0851-86523533,水利工程专业咨询0851-85613096,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请于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5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六、考场设置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置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证书领取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了解详情。    八、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www.giwp.org.cn)可免费下载。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2020年8月6日       眼下疫情防控的工作已经趋于稳定,如果您想抓住机遇在今年获得资格证书,那么优势教育为您准备的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培训项目的直播课程就是帮助您“停工不停学”,足不出户完成学习,成就自己资格证书梦想的捷径选择!网络班教学方式以及各项目优质的师资力量,是帮助您完成入门导学-建立基础-夯实提升-冲刺升华备考过程的保障!想要把握机会参与课程学习或了解更多课程信息,可点击咨询课程详情!  

关于做好2020年工程系列建设工程高中级、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8-07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房管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创新发展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2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高中级、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1.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符合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2.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在我省省直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符合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3.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在我省非国有企业从事相应工程技术工作,符合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专业范围    1.建设工程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工业和民用建筑、通风及空调工程、供热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城市燃气工程、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电气、土木工程、暖通、城市轨道工程等;    2.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包括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林业工程、装饰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给排水工程10个专业。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评审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执行《江西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申报评审建设工程中级工程师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申报评审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执行《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    (二)大学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9〕23号)规定,本科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并且现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可不受初级职称“台阶”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四)根据《江西省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赣发〔2017〕32号)、《关于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5〕56号)有关规定,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和高级技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本科、大专、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职业资格工种、毕业专业须与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对应。    (五)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可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赣人社发〔2019〕22号)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七)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3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八)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评定,并按新系列标准条件申报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    (九)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专业工作经历材料、论文论著、课题(项目)、专利、奖励荣誉等业绩材料应在上述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专业工作经历材料、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三、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请各地、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227号)中“申报评审渠道”的具体要求创建账户和申报职称。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31日止。申报人员按本通知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评委会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弄虚作假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及之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6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6.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的,申报人员无需再填报;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上传单位聘用合同文件或聘任文件或聘书;    3.企业人员无需上传单位聘用证明。    (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栏中选择社保参保地,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要求申报人员2020年连续半年以上参保,社保缴纳单位需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申报人员应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关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文件、纪要类材料需完整上传;项目科研、设计、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检测、监督、咨询、造价等需上传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职责及工作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应确保是客观真实的原始材料,需有相关单位盖章、相关参与人员和本人手写签名等内容。    (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国际核心期刊论文提供科技情报检索单位(如科技情报所、高等大学图书馆等)提供的SCI、EI论文收录检索报告(加盖检索签证专用章);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七)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批文、结题(验收、鉴定)报告、本人在课题研究中的工作内容、本人排名页。其中本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或课题负责人书面证明材料。    (八)业绩成果-专利材料    1.上传与本人相关的专利证书,专利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水平高低排序;    2.专利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专利”栏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    (九)业绩成果-奖项和荣誉材料    上传与本人相关的获奖和荣誉证书,奖励和荣誉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十)业绩成果-其它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材料    申报人员可在业绩材料中,选择性上传本人在现专业技术资格期间主持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分析报告或技术工作报告(具体表格见附件),上传到“业绩成果-其它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栏目。此项内容不作硬性要求,只作为对申报人员专业水平评定的参考。对特别优秀的报告,经评审专家认定后可替代1篇论文。    (十一)业绩材料-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材料的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说明:待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后,学历、资格证书等信息将实行数据共享或数据对比,将不再需要上传电子版材料。    四、审查推荐    (一)用人单位要发挥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择优推荐,其中,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无空缺岗位的按“退二进一”“退三进二”等“多退少补”办法过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坚持申报数量、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公开公示。    (二)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对申报人员在系统中填报的内容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开、展示工作,弄虚作假的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    (三)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职称办网上受理高级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1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受理中级资格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五、职称收费    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届时将通过“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直接通知参评人员缴费并在该系统中收取,请注意查看系统通知并按时缴费。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陈开梅    联系电话:0791-86221071    附件:主持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分析报告或技术工作报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8日

《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0-08-07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为推进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我厅起草了《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了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0年7月29日至8月11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厅。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31-8929934电子邮箱:gsszjtrsc@163.com 附件:甘肃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20200728).doc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2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2020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注销注册及信息变更、换发电子证书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0-08-07

甘建公告〔2020〕69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注销注册及信息变更、换发电子证书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二十五批)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省人社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5〕16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建人〔2007〕472号),参照《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2020年第二十五批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延续、注销注册人员经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核,并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8日在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公示无异议,马振宝等61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金晓梅等5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吴红卫等14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安小娣等25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张荣等492人符合二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换发电子注册证书条件,准予换发电子证书。本批次无信息变更人员。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马振宝等612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准予安小娣等256人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pdf3、准予金晓梅等59人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pdf4、准予马振宝等612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pdf5、准予吴红卫等146人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pdf6、准予张荣等492人二级注册建造师换证人员名单.pdf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2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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