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求,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或将大幅改动?

2020-09-22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求《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住建部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此次意见征求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国际标准以及专项工作等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工程建设规范体系,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研究提出了《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bimn@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标准定额司;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附件:《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xlsx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6日

注册人员不足,予以撤回建筑、市政工程资质行政许可处理

2020-09-17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的函,函件中指出,江苏省住建厅经过核查证明,江苏海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标准要求并且未在规定期限整改,拟予以撤回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的处理。    江苏海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标准要求。前期,我厅已下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苏建函建管〔2019〕667号),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你单位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第158号令)第23条,我厅拟撤回你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因《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苏建许(建管)回告字(2020)年(9)号”无法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厅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材料,逾期未陈述、申辩,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1417、1418室,联系电话:025-51868657、5186873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11日

北京市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

2020-09-17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全程网办”,北京市自2020年8月1日起,申请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国家政府服务平台”进行办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0年8月1日起,申请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国家政府服务平台”(网址:http://gjzwfw.www.gov.cn/index.html)“国务院部门服务窗口”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窗口”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7月2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  

江苏无锡2020年一级造价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醒

2020-09-15

关于我市下半年职业资格类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醒  从9月起,我市将组织开展多项职业资格考试。其中由我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的考试名称和考试日期在下表中列出:  对于上述各项职业资格考试,我们有几项重要提醒需要提前告知各位考生:  1、考生应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请考生自行佩戴好口罩,进入考点时主动出示“苏康码”,配合测量体温。笔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城市中的非中高风险区域的考生,需主动报告并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持本人“苏康码”绿码(当日时间),检测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方可正常进入考点。 “苏康码”为非绿色或体温异常者,按有关规定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需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当天不要遗漏,以免无法参加考试。出示过“苏康码”进入考点后就请将手机关机,在进入考场所在的教室前,需关机并上交所有的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严禁将电子产品带到座位,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3、请考生于考试考前一周的准考证打印期间,及时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须知,并认清准考证上的考点学校和地址。考前提前熟悉好线路,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并提早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和停车位限制等情况导致迟到影响考试。资格类考试规定时间开始5分钟后禁止入场(这里指的是到达考场教室的时间不得晚于开考后5分钟),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发布!

2020-09-15

       近日,海南印发了《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其中对海南二造科目设置、报考条件及其它考试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下面是小编整理出的详情内容: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为统一和规范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现将《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规定》《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海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按职责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命题、审题和主观试题阅卷等具体考试工作。  第三条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除命题、审题、阅卷、考生报名以及资格审查外的其他具体考务工作。  第四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第五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省水务厅负责。  第六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层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七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 ,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省委人才发展局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第九条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三)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第十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在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驻琼单位、中央管理在琼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一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能通过网上系统核验、或报名证明事项不适用于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进行人工核验。  实行“告知承诺制”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通过考试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按专业类别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点原则上设在海口市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十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可组织行业协会或大专院校,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写考试辅导用书,但不作为考试指定教材。  第十四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五条 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六条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第十七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可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  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水务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2020年8月21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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