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开展2020年北京市BIM应用示范工程终评评审会

2020-10-23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市BIM应用示范工程终评评审会的通知,《通知》指出市住建委将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2020年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终评评审会,申报人员要求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 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市BIM应用示范工程终评评审会的通知各相关单位:  定于2020年10月27日(周二)9:00—16:00,在北京大方饭店(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东侧),召开2020年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终评评审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为30分钟,其中PPT(多媒体展示)汇报15分钟,答疑15分钟,请严格控制好时间;  二、应由第一申报人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答辩汇报,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不得超过4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现场防疫要求;  三、应从项目BIM实施的应用阶段、应用策划、基础应用、创新应用和示范应用等几个方面做重点汇报;  四、请提前15分钟到二层会议中心第五会议室候场,将汇报PPT电子版、纸质版(5份)及实施方案纸质版(5份,无需盖章)交至现场工作人员,并将PPT等汇报材料拷贝至专用电脑进行汇报,请各项目单位自带电脑备用。时间安排详见附件,分组安排见当天现场通知,逾期未参加取消答辩资格;  五、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三年内不得申报示范工程;  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10-55597319与我委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BIM示范工程终评评审会时间安排表.pdf2020102114372043398.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天津市开展2020年第四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安全生产线上考核

2020-10-23

  近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安全生产线上考核的通知,《通知》指出:  2020年第四次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将继续采取线上考核的方式进行,此次B类(项目负责人)的申请条件要求取得建造师注册证并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 安全生产线上考核的通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各有关施工企业:  按照全年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工作安排,为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2020年第四次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将继续采取线上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B类(项目负责人):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C2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已满 18 周岁未满 60 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二、报名程序  “安管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一律通过受聘企业统一办理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考试服务平台》企业端(http://60.29.202.89:8812/),使用法人用户登录后,进入系统。(有关网络问题请咨询28468153)  2、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线报名”填报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相关信息。上传照片为白色背景一寸证件照。  3、企业法人填写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前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须有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填写完成后将其扫描件上传至个人报名信息。报名A类及C类人员须将毕业证或职称证(企业法人只须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个人报名信息。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8日网上报名。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9日  (按准考证上提供的网址和考核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核系统)  特别提醒:浏览器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3、成绩查询:自考试全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登陆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zfcxjs.tj.gov.cn/)或《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考试服务平台》企业端(http://60.29.202.89:8812/)《通知公告》中查询。  4、取证时间:成绩合格人员请关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zfcxjs.tj.gov.cn/)《通知公告》。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考核将对报企业的报名资料的进行随机抽查,请各企业报名负责人及时整理本企业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备查(资料包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近期社保缴费明细),各企业报名负责人自报名之日起至11月3日前随时登录《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考试服务平台》企业端查询本企业报名人员的审核状态,若审核状态为“不通过”,则需按照审批意见中预约的时间带齐相关资料到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209室)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此项工作不再另行通知!!!)  审查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不合格人员一年内不得参加“安管人员”考核。  来现场审件人员一律配带口罩、现场测温、登记,并出示健康绿码。  2、线上考核是在疫情期间为服务企业采取的特殊考核方式,由于个人计算机和网络原因未能提交试卷的,请自行承担责任。  3、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核发经费由政府承担,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提供与“安管人员”考核有关服务,并以此收取费用的属不当行为,敬请广大企业和考生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在线考核纪律和有关要求见附件2  5、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在线考核系统操作指南、风险提示及应急预案见附件3  2020年10月20日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前承诺书.docx在线考核纪律和有关要求.docx

四川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第二批试点工作

2020-10-23

  近日,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第二批试点工作的函,《函件》指出,经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同意,四川省共16家单位(附后)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第二批试点单位,对“八大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试点工作。 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第二批试点工作的函川建培注函〔2020〕218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有关试点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我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由各地遴选推荐,经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同意,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教育培训中心等16家单位(附后)为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第二批试点单位。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0〕130号)等相关精神,认真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第二批试点单位名单.xls80829-附件:四川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第二批试点单位名单.xls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0月20日

人社部部署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2020-10-22

    近日,人社部发布了关于部署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和技能扶贫攻坚行动的资讯,资讯要求:  全力做好“六稳”“六保”中的就业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开展技能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要突出抓好行动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与落实落地,提升专账资金使用效能。  多省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拥有职业技能补贴  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职称上 建造师等证书与职称全面打通。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人社部部署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和技能扶贫攻坚行动  10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推进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和技能扶贫工作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各地人社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加强资金监管,全力做好“六稳”“六保”中的就业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  会议强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开展技能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力打好打赢第四季度攻坚战,努力实现培训质量及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突出抓好行动各项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与落实落地,提升专账资金使用效能,鼓励基层创新,扎实做好退捕渔民培训和技能扶贫等各项工作。  福建、四川、河南和贵州四个省份作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情况经验交流发言。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国县以上人社部门有关同志在各自会场参加了会议。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四川省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10-22

  近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1、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办质函〔2020〕489号)要求,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常态化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建筑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防控体系建设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工作,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制订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疫情防控机构设立、管理成员职责、疫情监控措施、人员管理措施、隔离区设置、物资储备保障、现场防控措施、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  三、加强人员管理  各地要督促指导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目应严格按实名制要求建立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临时外来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等详细健康档案。项目部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外出旅游人员、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确需返回施工现场的重点人群,应在严格执行完有关规定后方可返回施工现场,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跟踪随访。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各施工现场进口应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严格非工地人员进入工地管理,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应佩戴口罩。施工现场应设置消毒清洁设施,做好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处理工作。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  五、加强应急管理  各施工现场应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防护口罩、体温测量仪、废弃口罩回收桶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对发现防控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施工现场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68b808e8a6dc4bf781299bdfa0c08da6.doc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4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湖北省部分工程(建筑、水利、电力专业)职称测试面试通知

2020-10-20

  近日,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全省部分工程(含正高级--建筑、水利 电力专业)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的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报名参加部分工程(含正高级--建筑、水利电力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至18日。 关于2020年度全省部分工程(含正高级--建筑、水利 电力专业)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的通知  根据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报名参加部分工程(含正高级--建筑、水利电力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人员的面试分组具体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时间:2020年10月17日至18日。  二、测试地点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社保大楼)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参加2020年度部分工程(正高、副高、中级)的水平能力测试面试的人员(详见面试分组表),请分别在当日上午7:30和下午1:30前到达考点,并到指定候考室抽签、候考(现场贴有告示)。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水平能力测试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参加面试抽签,未带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全程实施疫情防控,参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相关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原则上不建议参加此次面试;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可在面试结束一周后,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网上公告通知中,对本人的基本情况若有疑问,可于10月16日前电话咨询。  (六)考点无停车位,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联 系 人:龙海涯  咨询电话:027-87232951  湖北省部分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挂网分组花名册按考试时间.xls挂网分组花名册按考试时间.xls 

四川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2020-10-20

  近日,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计量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公告》指出:  1、四川省消防考生需要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10月3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计量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计量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每场次考试,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10月31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上机考试,考生须在考室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1-3分钟,彻底清洁消毒双手后,再进入考室。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纸笔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上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  八、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计量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等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0月13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上海市住建委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通知(10.12)

2020-10-19

  近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的通知,《通知》指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邮寄范围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注册监理师初始注册以及注册造价师证书等,考生可通过附件下载并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及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之后邮寄至受理服务大厅临时收件点。 关于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对部分部批注册证书开展邮寄服务,暂停现场领取证书。现通知如下:  一、邮寄证书范围:  1.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  2.注册监理师初始注册证书;  3.注册造价师证书;  4.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证书;  5.注册设备工程师(化工、暖通、给排水、供配电、输发变电)证书。  二、办理流程:  1. 行政相对人根据领证通知确认领证批次和领证人员名单,填写“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附件1)。领取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书的还需填写“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附件2)。  2. 行政相对人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和“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如需)邮寄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或自行递交至小木桥路680号受理服务大厅临时收件点。  3. 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根据“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将人员注册证书邮寄给行政相对人。  4. 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信息:  单位名称: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交易服务科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7室  邮政编码: 200032  联系电话: 54614788-1033  附件:  1. 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 (1).docx  2 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 (1).docx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9日          从现在开始,积极行动,把握2020年通关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机会,优势教育伴您同行,这里汇聚了众多资深讲师,他们有着丰富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经验,可以传授给学员最有效的考试经验。现在报班学习,海量复习干货等您来领,高手支招,让您直击考情,不走弯路。立即了解课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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